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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十四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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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儒家經典著作,由戰國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萬章、公孫丑等人所著,與《大學》《中庸》《論語》合稱“四書”,也是四書中篇幅最長,部頭最終的一本,直到清末時期都是科舉必考內容。《孟子》共七篇,記錄了孟子與其他各家思想的爭辯、對弟子的言傳身教、遊說諸侯等內容,其學說處罰點爲性善論,護長德治。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十四節

【原文】

孟子去齊,居休1。公孫丑問曰:“仕而不受祿,古之道乎?”曰:“非也。於崇2,吾得見王,退而有去志;不欲變,故不受也。繼而有師命3,不可以請。久於齊,非我志也。”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十四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譯文】

孟子離開齊國,住在休地。公孫丑問道:“做官卻不受俸祿,合乎古道嗎?”孟子說:“不。在崇,我見到了齊王,回來便有離開的想法;不想改變,所以不接受俸祿。不久,齊國有戰事,這時不宜請求離開。然而長久淹留在齊國,並不是我的心意。”

【註釋】

(1)休:故城在今山東滕州北,距孟子家約百里。

(2)崇:地名,今不可考。

(3)師命:師旅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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