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學經典 > 古文名著 >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5.2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孟子》,儒家經典著作,由戰國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萬章、公孫丑等人所著,與《大學》《中庸》《論語》合稱“四書”,也是四書中篇幅最長,部頭最終的一本,直到清末時期都是科舉必考內容。《孟子》共七篇,記錄了孟子與其他各家思想的爭辯、對弟子的言傳身教、遊說諸侯等內容,其學說處罰點爲性善論,護長德治。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三節

【原文】

陳臻1問曰:“前日於齊,王饋兼金一百2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3,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4

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5;辭曰:‘饋贐。’予何爲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爲兵饋之。’予何爲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6也。無處而饋之,是貨7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譯文】

陳臻問道:“過去在齊國,齊王饋贈上等金一百鎰,您不接受;後來在宋國,宋君饋贈七十鎰,您受了;在薛,田家饋贈五十鎰,您也受了。如果過去不接受是對的,那今天接受就錯了;如果今天接受是對的,那過去不接受就錯了。在此,老師必居其一。”

孟子說:“都是對的。當在宋國的時候,我正要遠行,對遠行之人一定要送些盤纏,他說:‘奉上些盤纏。’我爲什麼不受?在薛的時候,我聽說路上有危險要戒備,他說:‘聽說您要戒備,奉上些錢買兵器吧。’我爲什麼不受?至於在齊國,卻沒什麼理由。沒什麼理由卻奉送錢財,這是賄賂我。哪裏有正人君子會被賄賂收買呢?”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第2張

【註釋】

(1)陳臻:孟子弟子。

(2)兼金一百:兼金,好金,其價兼倍於一般者;古之所謂金,實際上是銅。一百,一百鎰(yì);一鎰重二十兩。

(3)薛:齊靖郭君田嬰封邑,本來是春秋時代的薛國,後亡於齊。

(4)是:對,正確。

(5)贐:音jìn,送行者贈給別離者的禮物。

(6)處:引申爲“理由”。

(7)貨:賄賂。

詩詞名句
成語典故
神話故事
傳統文化
古文名著
姓氏文化
歇後語
對聯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