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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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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儒家經典著作,由戰國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萬章、公孫丑等人所著,與《大學》《中庸》《論語》合稱“四書”,也是四書中篇幅最長,部頭最終的一本,直到清末時期都是科舉必考內容。《孟子》共七篇,記錄了孟子與其他各家思想的爭辯、對弟子的言傳身教、遊說諸侯等內容,其學說處罰點爲性善論,護長德治。

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

【原文】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1聞善言,則拜。大舜有2大焉,善與人同,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爲善。自耕稼、陶、漁3以至爲帝,無非取於人者。取諸人4以爲善,是與人爲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爲善5。”

《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譯文】

孟子說:“子路,別人指出他的錯誤,他便高興。禹聽到了有價值的話,就給人下拜。大舜有個偉大的地方,他的善和子路及禹是一樣的——放棄自己的觀點,而聽從別人的有益的話,樂於從別人那兒吸取優點來行善。他從幹農活、製陶器、打魚直到做天子,沒有哪一優點不是取自於人的。優點取之於人而用來行善,就是和別人一道行善。君子最高的德行就是和別人一道行善。”

【註釋】

(1)禹:古代歷史傳說中開創夏朝的天子,也是中國第一位治理洪水的偉大人物。

(2)有:這一“有”並不像有些注家解釋的那樣通“又”。

(3)耕稼、陶、漁:《史記·五帝本紀》雲:“舜耕歷山,歷山之人皆讓畔;漁雷澤,雷澤上人皆讓居;陶河濱,河濱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

(4)取諸人:取之於人;諸,“之於”二字的合音字。

《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第八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第2張

(5)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爲善:這句的“故”不表示“因此”“所以”“於是”,而與“夫”類似,可以不譯;與,偕同。逢彬按,朱熹說“與”爲“許”,那麼,“與人爲善”就是贊同他人爲善(朱熹解釋爲幫助他人行善),恐非。《孟子譯註》說“與,偕同之意”,是正確的。“與”爲動詞表“贊同”義時,它後面的賓語都很簡單。參見楊逢彬《論語新注新譯》5.9的《考證》。與此相反,如理解這一“與”爲表“偕同”的介詞,則類似文例不勝枚舉。僅僅《孟子·滕文公下》就有好些例,如“與民由之”“與葛爲鄰”等。詳見楊逢彬《孟子新注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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