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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末期著作《韓非子》:和氏 全文及翻譯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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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大部分爲韓非自己的作品。《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峯,爲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爲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和氏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爲誑,而刖其左足。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爲誑,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淚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爲主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於法術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羣臣士民之私邪。然則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主用術,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不敢賣重;官行法,則浮萌趨於耕農,而遊士危於戰陳;則法術者乃羣臣士民之所禍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 曰:“大臣太重,封君太衆;若此,則上主而下虐民, 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減百吏之祿秩, 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吳起枝解於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 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當今之世,大臣貪重,細民安亂,甚於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則法術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術哉!此世所以亂無霸王也。

戰國末期著作《韓非子》:和氏 全文及翻譯註釋

和氏 翻譯

譯文

楚人卞和在荊山中得到一塊玉璞,捧着進獻給楚厲王。厲王讓玉匠鑑定。玉匠說:“是石頭。”厲王認爲卞和是行騙,就砍掉了他的左腳。到厲王死,武王繼位。卞和又捧着那塊玉璞去獻給武王。武王讓玉匠鑑定,玉匠又說:“是石頭。”武王也認爲卞和是行騙,就砍掉了他的右腳。武王死,文王登基。卞和就抱着那塊玉璞在荊山下哭,哭了三天三夜,眼淚乾了,跟着流出的是血。文王聽說後,派人去了解他哭的原因,問道:“天下受斷足刑的人多了,你爲什麼哭得這麼悲傷?”卞和說:“我不是悲傷腳被砍掉,而是悲傷把寶玉稱作石頭,把忠貞的人稱作騙子。這纔是我悲傷的原因。”文王就讓玉匠加工這塊玉璞並得到了寶玉,於是命名爲“和氏之壁”。

珍珠寶玉是君主急需的,即使卞和獻的玉璞不夠完美,也並不構成對君主的損害,但還是在雙腳被砍後寶玉才得以論定,鑑定寶玉就是如此的困難。如今君主對於法術,未必像對和氏壁那樣急需,還要用來禁止羣臣百姓的自私邪惡行爲。既然這樣,那麼法術之士還沒被殺戮的原因,只是促成帝王之業的法寶還沒進獻罷了。君主運用法術,大臣就不能擅權獨斷,左右近侍就不敢賣弄權勢;官府執行法令,遊民就得從事農耕,遊說之士就得冒着危險去當兵打仗;那麼法術就被羣臣百姓看成是禍害了。君主不能違背大臣的議論,擺脫黎民百姓的誹謗,單要完全採納法術之言,那麼法術之士即使到死,他們的學說也一定不會被認可。

從前吳起向楚悼王指出楚國的風氣說:“大臣的權勢太重,分封的貴族太多。像這樣下去,他們就會上逼主而下虐民,這是造成國貧兵弱的途徑。不如使分封貴族的子孫到第三代時君主就收回爵祿,取消或減少百官的俸祿,裁減多餘的官吏,來供養經過選拔和訓練的士兵。”楚悼王施行此法一年就死了,吳起在楚遭到肢解。商君教秦孝公建立什伍組織,設置告密連坐的制度,焚燒詩書,彰明法令,堵塞私人的請託而進用對國家有功的人,約束靠遊說做官的人而使農民士兵顯貴起來。孝公實行這些主張,君主因此尊貴安穩,國家因此富庶強大。八年後秦孝公死了,商鞅在秦受到車裂。楚國不用吳起變法而削弱混亂,秦國推行商鞅變法而富庶強大。二人的主張已夠正確的了,但是肢解吳起,車裂商鞅,又爲的什麼呢?爲的是大臣苦於法令而小民憎恨社會安定籲。當今之世,大臣貪權,小民安於動亂,比秦、楚的壞風氣還要嚴重,而君主義沒有楚悼王、秦孝公那樣的判斷力,那麼法術之士又怎能冒吳起、商鞅的危險來闡明自己的法術主張呢?這就是社會混亂而沒有霸王的原因。

註釋

和氏:一作卞和。玉璞:玉含在石中未經剖開理治的稱爲“璞”。楚山:即

荊山,在今湖北省漳縣西。

厲王:據《史記"楚世家》記載,並無厲王其人,此處有誤。

玉人:治玉的工匠。相:省視、察看,此處指鑑定。

誑(kuang):欺騙。刖(yue):古代的一種酷刑,把腳砍掉。先秦法初犯砍左腳,因左腳不爲主要用力者。再犯,砍右腳。刑後做閽人,看大門。

薨(hong):諸侯死稱爲“薨”。

泣:一作“淚”。

子:你。奚:何,爲什麼。

題:名。貞士:精誠的人。

戰國末期著作《韓非子》:和氏 全文及翻譯註釋 第2張

理:治玉。

命:名。

王:一作“主”。

猶:還,仍然。論:評定、賞識之意。

其:同“之”字。

士民:一般百姓。

有道者:指法術之士。(lu):通“戮”。

特:只不過,只是。帝王之璞:在此喻指“法術”。

近習:寵幸之臣。賣重:賣弄權勢之意。

浮萌:遊民;萌,通“氓”。

戰陳:戰陣。

倍:通“背”,違背之意。

越:越過,不顧。民萌:老百姓。

周乎道言。周:合。道言:法術之言。

論:論定,賞識之意。雖:即使。

吳起:衛國人,著名軍事家,早期法家,曾任楚令尹。《史記"蔡澤列傳》中雲:“吳起爲楚悼王立法,卑減大臣之威重,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塞私門之請,一楚國之俗,禁遊客之民,精耕戰之士。……功已成矣,而卒枝解。”

封君:受封邑稱君號的人。

:同“逼”,逼迫、威脅之意。

爵:爵位。祿:俸祿。

秩:官職的品級。

損:減少。枝官:閒冗官員。

奉:養。選練之士:經過選撥和訓練的人。

期年:一年。

枝解:同“肢解”,古代分解四肢的一種酷刑。

商君:商鞅(?-公元前338),早期法家,衛國人,曾輔助秦孝公變法,卓有成效;孝公死後被殺,現存有《商君書》。連什伍:把百姓組織起來,五家爲一伍,二伍爲一什,互相監督;類似後世的保甲之法。

設告坐之過:使什伍互相監視,一家犯法,其餘九家均要揭發,如隱瞞不報,則十家同罪(連坐)。告:告發。過:責。

燔(fan):燒。

塞:杜絕。私門:豪門個人。請:請託。遂:進,登進,登進有功於公家的人。勞:功勞。

遊宦之民:不守本業鑽營求官的人。顯:顯揚,給予榮譽。

八年而薨:商鞅變法施行八年而秦孝公卒。孝公三年商鞅變法,孝公二十四年孝公死後商鞅被殺,此作八年,疑有錯誤。

車裂:古代以車拖裂人體的一種酷刑。

削亂:地削政亂。削:被割削。

當:適當,正確。

苦法:以實行法制爲苦。細民:小民,指平民。

貪重:貪權。

安亂:安於混亂。

聽:聽從。

蒙:蒙受,冒着。

霸王: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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