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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離婁章句下·第三十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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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儒家經典著作,由戰國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萬章、公孫丑等人所著,與《大學》《中庸》《論語》合稱“四書”,也是四書中篇幅最長,部頭最終的一本,直到清末時期都是科舉必考內容。《孟子》共七篇,記錄了孟子與其他各家思想的爭辯、對弟子的言傳身教、遊說諸侯等內容,其學說處罰點爲性善論,護長德治。

《離婁下》共三十三章。三十章爲友人匡章辯護——古今多少苦心孤詣爲國爲民的忠貞之士,被世人誤解爲元惡大憝,千百載揹負罵名,豈獨匡章哉!

孟子·離婁章句下·第三十節

【原文】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1,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2耳目之欲,以爲父母戮3,四不孝也;好勇鬥很4,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5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爲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6子,終身不養焉。其設心以爲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而已矣。”

《孟子》:離婁章句下·第三十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譯文】

公都子說:“匡章,全國人都說他不孝,您卻同他來往,不但如此,還相當敬重他,請問這是爲什麼?”

孟子說:“一般人所公認的不孝之事有五件:四肢不勤,對父母的生活不管不顧,是第一個不孝;好下棋喝酒,對父母的生活不管不顧,是第二個不孝;好錢財,偏愛妻室兒女,對父母的生活不管不顧,是第三個不孝;放縱耳目的慾望,使父母蒙受羞辱,是第四個不孝;逞勇敢好打架,以此危及父母,是第五個不孝。章子在這五項之中佔了哪一項呢?那章子,不過是兒子和父親之間要求做到善而把關係弄僵了而已。以善相要求,這是朋友相處之道;父子之間以善相要求,是最傷感情的事。那章子,難道不想有夫妻母子的團聚嗎?就因爲得罪了父親,不能和他親近,因此把自己的妻室趕了出去;把兒子也趕得遠遠的,終身不要他們贍養。他覺得不這樣做,那罪過可更大了,這就是章子的爲人呢。”

《孟子》:離婁章句下·第三十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第2張

【註釋】

(1)四支:通“四枝”“四肢”,雙手雙腳。

(2)從:同“縱”,放縱。

(3)戮:羞辱。

(4)很:今作“狠”;“很”是本字。

(5)子父責善而不相遇:章子之母得罪其父,其父殺之,而埋於馬棧之下;大約章子曾譴責其父而其父不聽,遂使父子失和。

(6)屏:音bǐng,使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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