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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典籍《管子·輕重乙》的原文是什麼?詳解《管子·輕重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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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是先秦時期各學派的言論彙編,書中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陰陽家、名家、兵家和農家的觀點,那麼其中《管子·輕重乙》的原文是什麼?不清楚的讀者可以和本站小編一起看下去。

桓公曰,“天下之朝夕可定乎?”管子對曰:“終身不定。”桓公曰:“其不定之說,可得聞乎?”管子對曰:“地之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天子中而立,國之四面,面萬有餘里。民之入正籍者亦萬有餘里。故有百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十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倪而是者。則遠者疏,疾怨上。邊境諸侯受君之怨民,與之爲善,缺然不朝,是無子塞其塗。熟谷者去,天下之可得而霸?”桓公曰:“行事奈何?”管子對曰:“請與之立壤列天下之旁,天子中立,地方千里,兼霸之壤三百有餘裏,佌諸侯度百里,負海子男者度七十里,若此則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也。然則小不能分於民,準徐疾羨不足,雖在下不爲君憂。夫海出泲無止,山生金木無息,草木以時生,器以時靡幣,泲水之鹽以日消。終則有始,與天壤爭,是謂立壤列也。”

武王問於癸度曰:“賀獻不重,身不親於君;左右不足,友不善於羣臣。故不欲收穡戶籍而給左右之用,爲之有道乎?”癸度對曰:“吾國者衢處之國也,遠秸之所通、遊客蓄商之所道,財物之所遵。故苟入吾國之粟,因吾國之幣,然後,載黃金而出。故君請重重而衡輕輕,運物而相因,則國策可成。故謹毋失其度,未與民,可治?”武王曰:“行事奈何?”癸度曰:“金出於汝、漢之右衢,珠出於赤野之末光,玉出於禺氏之旁山。此皆距周七千八百餘里,其塗遠,其至阨。故先王度用於其重,因以珠玉爲上幣,黃金爲中幣,刀布爲下幣。故先王善高下中幣,制下上之用,而天下足矣。”

古代典籍《管子·輕重乙》的原文是什麼?詳解《管子·輕重乙》

桓公曰,“衡謂寡人曰:‘一農之事必有一耜、一銚。一鐮、一鎒、一椎、一銍,然後成爲農。一車必有一斤、一鋸、一釭、一鑽、一鑿、一銶、一軻,然後成爲車。一女必有一刀、一錐、一箴、一鉥,然後成爲女。請以令斷山木,鼓山鐵。是可以無籍而用盡。’”管子對曰:“不可。今發徒隸而作之,則逃亡而不守;發民,則下疾怨上,邊竟有兵則懷宿怨而不戰。未見山鐵之利而內敗矣。故善者不如與民,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十,君得其三。有雜之以輕重,守之以高下。若此,則民疾作而爲上虜矣。”

桓公曰:“請問壤數。”管子對曰:“河(土於)諸侯,畝鍾之國也。皟,山諸侯之國也。河(土於)諸侯常不勝山諸侯之國者,豫戒者也。”桓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夫河(土於)諸侯,畝鍾之國也,故谷衆多而不理,固不得有。至於山諸侯之國、則斂蔬藏菜,此之謂豫戒。”桓公曰:“壤數盡於此乎?”管子對曰:“未也。昔狄諸侯,畝鍾之國也,故粟十鍾而錙金,程諸侯,山諸侯之國也,故粟五釜而錙金。故狄諸侯十鍾而不得倳戟,程諸侯五釜而得倳戟,十倍而不足,或五分而有餘者,通於輕重高下之數。國有十歲之蓄,而民食不足者,皆以其事業望君之祿也。君有山海之財,而民用不足者,皆以其事業交接於上者也。故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正籍者,君之所強求也。亡君廢其所宜得而斂其所強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民,奪之則怒,予之則喜。民情固然。先王知其然,故見予之所,不見奪之理。故五穀粟米者,民之司命也;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先王善制其通貨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盡也。”

管子曰:“泉雨五尺,其君必辱;食稱之國必亡,待五穀者衆也。故樹木之勝霜露者不受令於天,家足其所者不從聖人。故奪然後予,高然後下,喜然後怒,天下可舉。”

桓公曰:“強本節用,可以爲存乎?”管子對曰,“可以爲益愈,而未足以爲存也。昔者紀氏之國強本節用者,其五穀豐滿而不能理也,四流而歸於天下。若是,則紀氏其強本節用,適足以使其民谷盡而不能理,爲天下虜。是以其國亡而身無所處。故可以益愈而不足以爲存,故善爲國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輕,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後可以朝天下。”

桓公曰:“寡人慾毋殺一士,毋頓一戟,而闢方都二,爲之有道乎?”管子對曰:“涇水十二空,汶、淵、洙浩滿,三之於。乃請以令使九月種麥,日至日獲,則時雨未下而利農事矣。”桓公曰:“諾。”令以九月種麥,日至而獲。量其艾、一收之積中方都二。故此所謂善因天時,辨於地利而闢方都之道也。

管子入復桓公曰:“終歲之租金四萬二千金,請以一朝素賞軍士。”桓公曰:“諾。”以令至鼓期於泰舟之野期軍士。桓公乃即壇而立,甯戚、鮑叔、隰朋、易牙,賓須無皆差肩而立。管子執枹而揖軍士曰:“誰能陷陳破衆者,賜之百金。”三問不對。有一人秉劍而前,問曰:“幾何人之衆也?”管子曰:“千人之衆。”“千人之衆,臣能陷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兵接弩張,誰能得卒長者,賜之百金。”問曰:“幾何人卒之長也?”管子曰:“千人之長。”“千人之長,臣能得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誰能聽旌旗之所指,而得執將首者,賜之千金。”言能得者壘千人,賜之人千金。其餘言能外斬首者,賜之人十金。一朝素賞,四萬二千金廓然虛。桓公惕然太息曰:“吾曷以識此?”管子對曰:“君勿患。且使外爲名於其內,鄉爲功於其親,家爲德於其妻子。若此,則士必爭名報德,無北之意矣。吾舉兵而攻,破其軍,並其地,則非特四萬二千金之利也。”五子曰:“善。”桓公曰:“諾。”乃誡大將曰:“百人之長,必爲之朝禮;幹人之長,必拜而送之,降兩級。其有親戚者,必遺之酒四石,肉四鼎;其無親戚者,必遺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歲,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諫其夫,曰:“見其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陳,可以反於鄉乎?”桓公終舉兵攻萊,戰於莒必市裏。鼓旗未相望,衆少未相知,而萊人大遁。故遂破其軍,兼其地,而虜其將。故未列地而封,未出金而賞,破萊軍,並其地,擒其君。此素賞之計也。

桓公曰:“曲防之戰,民多假貸而給上事者。寡人慾爲之出賂,爲之奈何?”管子對曰:“請以令:令富商蓄賈百符而一馬,無有者取於公家。若此,則馬必坐長而百倍其本矣。是公家之馬不離其牧皁,而曲防之戰賂足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崇弟、蔣弟,丁、惠之功世,吾歲罔,寡人不得籍斗升焉,去。菹菜、鹹鹵、斥澤、山間(土畏)(土壘)不爲用之壤,寡人不得籍斗升焉,去一。列稼緣封十五里之原,強耕而自以爲落,其民寡人不得籍斗升焉。則是寡人之國,五分而不能操其二,是有萬乘之號而無干乘之用也。以是與天子提衡,爭秩於諸侯,爲之有道乎?”管子對曰:“唯籍於號令爲可耳。”桓公曰,“行事奈何?”管於對曰:“請以令發師置屯籍農,十鍾之家不行,百鍾之家不行,千鍾之家不行。行者不能百之一,千之十,而囷窌之數皆見於上矣。君案囷窌之數,令之曰:‘國貧而用不足,請以平價取之子,皆案囷窌而不能挹損焉。’君直幣之輕重以決其數,使無券契之責,則積藏囷窌之粟皆歸於君矣。故九州無敵,竟上無患。”令曰:“罷兵歸農,無所用之。”管子曰:“天下有兵,則積藏之粟足以備其糧;天下無兵,則以賜貧甿,若此則菹菜、鹹鹵、斥澤、山間之壤無不發草:此之謂籍於號令。”

古代典籍《管子·輕重乙》的原文是什麼?詳解《管子·輕重乙》 第2張

管子曰:“滕魯之粟釜百,則使吾國之粟釜千;滕魯之粟四流而歸我、若下深谷者。非歲凶而民飢也,闢之以號令,引之以徐疾,施平其歸我若流水。”

桓公曰:“吾欲殺正商賈之利而益農夫之事,爲此有道乎?”管子對曰:“粟重而萬物輕,粟輕而萬物重,兩者不衡立。故殺正商賈之利而益農夫之事,則請重粟之價金三百。若是則田野大辟,而農夫勸其事矣。”桓公曰:“重之有道乎?”管子對曰:“請以令與大夫城藏,使卿、諸侯藏千鍾,令大夫藏五百鍾,列大夫藏百鍾,富商蓄賈藏五十鍾,內可以爲國委,外可以益農夫之事。”桓公曰:“善。”下令卿諸侯令大夫城藏。農夫闢其五穀,三倍其賈。則正商失其事,而農夫有百倍之利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衡有數乎?”管子對曰:“衡無數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桓公曰:“然則衡數不可調耶?”管子對曰:“不可調。調則澄。澄則常,常則高下不貳,高下不貳則萬物不可得而使固。”桓公曰:“然則何以守時?”管子對曰:“夫歲有四秋,而分有四時。故曰:農事且作,請以什伍農夫賦耜鐵,此之謂春之秋。大夏且至,絲纊之所作,此之謂夏之秋。而大秋成,五穀之所會,此之謂秋之秋。大冬營室中,女事紡織緝縷之所作也,此之謂冬之秋。故歲有四秋,而分有四時。已有四者之序,發號出令,物之輕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無數。”

桓公曰,“皮幹筋角竹箭羽毛齒革不足,爲此有道乎?”管子曰:“惟曲衡之數爲可耳。”桓公曰,“行事奈何?”管子對曰:“請以令爲諸侯之商賈立客舍,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芻菽,五乘者有伍養。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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