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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四十一·神仙·李仙人原文是什麼內容?該如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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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是中國古代文言紀實小說的第一部總集,全書500卷,目錄10卷,取材於漢代至宋初的紀實故事爲主的雜著,屬於類書。作者是宋代李昉、扈蒙、李穆、徐鉉、趙鄰幾、王克貞、宋白、呂文仲等14人,因成書於宋太平興國年間,和《太平御覽》同時編纂,所以叫做《太平廣記》。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太平廣記·卷四十一·神仙·李仙人原文是什麼內容?該如何理解呢?

太平廣記·卷四十一·神仙·李仙人

【原文】

洛陽高五娘者,美於色,再嫁李仙人。李仙人即天上謫仙也,自與高氏結好,恆居洛陽,以黃白自業。高氏能傳其法。開元末,高李之睦,已五六載。後一夕五鼓後,聞空中呼李一聲。披衣出門,語畢,還謂高氏曰:“我天仙也。頃以微罪,譴在人間耳。今責盡,天上所由來喚。既不得住,多年繾綣,能不愴然。我去之後,君宜以黃白自給,慎勿傳人,不得爲人廣有點煉,非特損汝,亦恐尚不利前人。”言訖飛去。高氏初依其言。後賣銀居多,爲坊司所告。時河南少尹李齊知其事,釋而不問,密使人召之,前後爲燒十餘牀銀器。李以轉聞朝要。不一年,李及高皆卒。時人以爲天罰焉。(出《廣異記》)

太平廣記·卷四十一·神仙·李仙人原文是什麼內容?該如何理解呢? 第2張

【翻譯】

洛陽高五娘,姿色很美,再婚嫁給了李仙人。李仙人是天上貶謫到人間的神仙,自從和高五娘結婚後,長期居住在洛陽,把鍊金的法術當作自己的職業。高五娘也學會了他的法術。唐玄宗開元末年,高五娘和李仙人結爲夫妻已經有五六年了。有一天晚上五鼓之後,聽空中呼喚李仙人一聲,李仙人穿上衣服出了門,和人說話。說完話,回來對高五娘說:“我是天上的神仙,以前因爲小的罪過,貶謫在人間了,現在對我的責罪已經完了。由於天上來喚我回去,已經不能再住下去了,多年夫妻和睦,難捨難分,能不悲傷嗎?我走了以後,你只適當煉製金銀自給自足即可,千萬謹慎,不可傳給別人。也不能給別人多煉,否則,不只是損害你自己,也恐怕會不利於別人。”李仙人說完就飛走了。高五娘最初還按照他的話做,但後來賣銀過多,被坊司告發。當時河南的少尹李齊知道了她的事,對高五娘不予追究就釋放了。過後,卻祕密地派人把高五娘招喚去。高五娘前前後後共給李齊燒了十多窯銀器。李齊把這事轉告當朝的顯要。不到一年,李齊和高五娘都死了。當時人們都認爲這是上天懲罰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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