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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有着怎樣的酒桌文化?和現代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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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人設宴喝酒,勸客人乾杯,不管是南方人還是北方人,一般都說“千歲”,不說“乾杯”。爲了愉悅氣氛,喝酒的時候,通常會擲色子、猜枚、投壺、抹牌來助興。南京、蘇州的士大夫飲酒,一般只是擲骰子助興,松江等地的人飲酒時則採用投壺、猜枚來助興。

圖1:明代飲酒圖

明朝有着怎樣的酒桌文化?和現代有什麼不同

但是擲色子、猜枚、投壺,這些都是民間一些富豪或者普通人玩的方式。根本不符合士大夫的風雅。投壺起源於祭徵虜的雅歌投壺,一旦用到飲酒上,就開啓了起坐喧譁之端;猜枚爲藏閹射覆的遺制,用之飲酒,不但有損閒心,而且攘臂張卷,殊爲不稚。因此,士大夫飲酒時多采用行酒令的方式來助興,而且以較爲風雅的詩文酒令爲主。

飲酒是古人非常重視的事情。《詩》曰,既立之監,復佐之史。歷朝歷代也都有各自飲酒助興的方法,漢代劉章用軍法行酒,唐人飲酒時則設默錄事。明朝人飲酒,設令官,又設一人爲監令,不可謂不嚴。尤其是常熟人飲酒時的行令,更是成爲一種苦事。據記載,常熟士人飲酒立令,相當嚴厲,杯中餘瀝有一滴,則罰一杯。若至四滴五滴,也罰如其數。一切均由酒錄事監管。

這種嚴酷的酒令只限於常熟一城。與其毗鄰的吳江,雖也有一些完整的酒令,但並不如此嚴酷。在吳江,舉凡設席飲酒、會客,均用幹、格、起、住四字作爲酒令。所謂“幹”,就務要一飲而盡,不流涓滴;所謂“格”,則他人不得攔格,完全聽憑飲者自斟;所謂“起”,意思是不許飲酒的人起身;所謂“住”,即不得叫住。犯此四字,都要罰主人出席,令自飲一杯,又由賓客推舉能飲酒者一人或兩人,稱爲“監令”,一席聽憑監令察覺,舉凡語言喧譁、禮容失錯,都要議罰。有時監令自犯,那麼衆賓客加以檢舉。中間有人不善飲酒,就察告席長。據說,此令一出,“四座肅然,主人安坐而客皆醉”。

士大夫飲酒行令。雖說也是文字遊戲,卻講究清雅。如田藝蕩與人飲酒,正好秋宵賞月,忽然輕雲酷之。於是出一四聲令。令曰:“雲掩皓月。”要求接令者以四聲爲韻,一韻不葉,罰一杯;不成句,則罰四杯。還不許重出一字,相當難行。座客續令者有“天朗氣烈”“秋爽興發”“蟾皎桂馥”“風冷露潔”“情美醉極”。在飲酒行令中,還有一些文字遊戲,如“頂真續麻”“急口令”“拆白道字”等。

所謂頂真續麻,是從宋代就開始流行的文字遊戲的一種。其玩法是:下句頭一字,乃上句末一字。急目令,其實就是繞口令。拆牌道字,又稱“拆白道字”,也是宋朝開始流行的一種文字遊戲。在明代,這種文字遊戲在民間仍然流行。據《如夢錄》一書記載,開封城內就流行行令、猜枚、拆白道字,此戲一般將一字拆爲兩字,成句後說出來。

從弘治年間開始,由於朝政寬大,官員大多喜愛遊玩飲酒,一時間蔚然成風。當時北京的一些富家,也趁官員在朝天宮、隆福寺等處學習禮儀,趁機擺出豐富的酒席,隨後邀請士大夫赴宴,席間有教坊司的子弟唱歌助興。京師官員的遊宴吃酒,得到了明孝宗的默許與支持。考慮到官員同僚宴會大多在夜間,騎馬醉歸,無處討燈燭。爲此明孝宗下令,各官飲酒回家,街上各個商家鋪戶都要用燈籠傳送。

圖2:弘治皇帝

明朝有着怎樣的酒桌文化?和現代有什麼不同 第2張

圖3:隆福寺

明朝有着怎樣的酒桌文化?和現代有什麼不同 第3張

士大夫家居,平常日子一也有家宴。在松江,士大夫宴會,一般不讓子侄輩陪坐。不過也有例外,如顧東橋每有宴席,就讓兒子坐在自己旁邊。顧東江每次宴會,也會讓兒子坐在桌邊。可見,在士大夫的家宴中,子侄輩也可同坐,與客人談諧共飲。

士大夫不僅爲應付官場交際而舉行宴會,往往在家中,或在旅遊途中,也進行宴會飲酒。如公安派文士袁宗道在遊北京小西天東峪寺時,就在寺門空地上與同好諸公開筵飲酒。士大夫舉行宴會的場所,除公署、私室之外,更多的是在名剎、園林中,這是明代士人的風氣。如袁宗道曾與友人在北京崇國寺葡萄林下飲酒聚會,又與諸友在張園會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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