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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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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清朝文武官職,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文抑武或重文輕武是宋朝建立後的國策,由於宋太祖趙匡胤通過陳橋兵變奪權建立了宋朝,且當時五代時期下屬推翻上司奪權稱帝的現象相當普遍,所以對武將非常不放心,採用杯酒釋兵權的方式,用豐厚的待遇以解除他們對中央皇權的潛在威脅。

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但是,這種重文輕武的情況,在清代的官僚體制中也表現的較爲明顯。它的特點就是:清朝文官手中的實權遠遠大於武將。

那麼,是什麼因素導致這種結果的呢?讓我們帶着這些問題一起探究清朝文武官員權力對比。

滿人入關後,將軍事的編制按照民族劃分爲兩個部分:

一是屬滿族子弟兵的八旗;

二是由漢人組成的綠營。

關於八旗的記載各類史料中不勝枚舉,想必諸位對於八旗比較熟悉,因篇幅有限我們着重介紹知名度較低的綠營。

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第2張

吳三桂投降滿清後,清朝統治者不費吹灰之力收編了大部分明朝軍隊,並對其進行整頓重編。一些漢族士兵精銳被編入“漢八旗”,其餘漢族士兵則被編入綠營。綠營雖然戰鬥力不及八旗,但是綠營在兵力上有着絕對優勢,所以綠營與八旗一樣,都是清朝軍事力量的重要補充。

那麼,“綠營”這個名字是從何而來呢?

原來,清朝統治者在組建綠營時,爲了加以區分,將綠營的營旗設計爲綠色,所以,這支由漢人組成的軍隊又被稱作“綠營”。從綠營的結構來看,其中的最高組織是以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爲主的“標”,在“標”的下面爲“營”、“汛”。而各地綠營的獨立組織爲“提標”與“鎮標”。

衆所周知,清朝的地方長官是督撫,其實“督”與“撫”是兩種不同的官職,提督、總督爲從一品,提督爲武職、總督爲尚書加銜的文職,巡撫則是比“督”低一級的文職。當然,由於,總督通常由中央官員兼任,所以,也出現了正一品總督的情況。

從官職上來看,除了在地方掛職的總督,提督是地方行政機構的“一把手”。不過,通常提督在處理政務時要聽從總督和巡撫的指示,所以手中的實權非常有限。我們經常能在清朝的官職中聽到“節制”二字,例如:受本省總督、巡撫節制,說的就是提督聽命於地方文官的情況。

在提督之下,最高的地方武職是各鎮總兵,我們熟悉的吳三桂在降清之前曾擔任過這一職務。通常來說,每個總兵分管一“標”,每個“標”及所屬的“營”、“協”亦受總兵管轄。如果,將提督比作司令,那麼,總兵的職務就相當於軍長。

因地域不同,總兵通常分爲水路和陸路兩種,每個總兵的麾下又有若干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外委。副將的官職比總兵低一級,通常爲武職從二品。副將只是一個較爲籠統的稱呼,副將又可分爲軍標中軍、督標中軍、提標中軍、河標中軍、漕標中軍,根據職能的不同,副將需要統理的軍務不同。

例如,河標中軍負責的是爲河道總督稽覈工汛,漕標中軍則負責爲漕運總督護衛漕船。綠營將領自副將以上,均有自己專屬的衙門。

既然要研究清朝時期文武官員的權力問題,我們不妨選擇一個較有說服力的時間點。以康熙時期全國各地的綠營將領數量來看,當時清朝副將以下的正三品參將約有一百八十人,從三品遊擊則有三百七十人,正四品都司約五百人,正五品守備約九百人。由於,武職官員分管的工作自上而下逐級細化,所以,清朝的武將體系有樹狀分佈的特點。

從人數來看,綠營的武職官員隊伍還是十分龐大的。

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第3張

各地綠營的編制與現在的司令部相仿,但是,綠營的職能卻不僅限於出征。緝拿罪犯、守備城池、彈壓叛亂、平息暴動、查禁民間非法組織,這些都是綠營的工作。

地方政府的運轉離不開以武力作爲後盾的綠營,例如:在輸送餉銀、糧草時,綠營官兵會充當護衛。倘若,轉運的糧餉數目龐大,在糧餉押運的過程中沿途各省督撫還會派出都司以上的武職官員率官兵協助。從糧餉的分起護送、逐程交接,綠營有一套嚴格的制度,可謂戒備森嚴。

不但,各省的糧草運送需要綠營官兵出力,州縣起解的糧餉若數目龐大,也需要由綠營派兵押送。催護漕糧北運,京銅北解,督撫需要親自指派綠營將領押送。例如,在解運二十萬斤的京銅時,除了從民間徵調的腳伕外,還要配備一名綠營將領以及十二名綠營官兵。

不同於現代社會,清朝的司法機構沒有押解罪犯的權力,押解罪犯是綠營官兵的差事。不論是還未進入審理過程的嫌疑人,還是已經審理完畢等候處置的罪犯,其押解的過程全部由地方綠營負責。除了上述工作外,綠營還會參與一些重要的守護任務,例如:守備糧庫、錢庫、監獄,護送官方公文,護衛衙門官府,負責城內防務及城門開閉。

雖說,綠營官兵要負責的工作很多,但畢竟,綠營的本質是軍事機構,所以,綠營在完成公共工作的同時,還要兼顧練兵。從職業特色上來看,綠營又分爲操兵、差兵、河兵、塘兵等幾種不同的名目,朝廷幾乎將當時大部分公共權力全部託付給綠營。所以,綠營官兵除了要完成士兵的本質工作外,還兼懷警察、衙役、民夫等繁雜的性質。

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第4張

因爲,綠營的責任重大,所以,就清代的官僚體系來看,武職的品級並不低,與文職不相上下。有些大省提督的品級完全可以與監理數省軍政大權的總督相提並論,畢竟,大部分清朝總督都是掛職的京官,從事實際工作的還是各省提督。當然,由於清朝的官僚體系比較複雜,所以,拿總督和提督作爲文武官權力大小的參考對象似乎不具說服力。

這裏,我們不妨來看看武職中級別最低的把總。

把總雖然是綠營中最下級的軍官,但是,從品級來看把總與正七品縣令相當。由此可見,清朝武職的品級不低,至少從地位來看絲毫不遜於文官。

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第5張

那麼,爲何清朝官僚制度中有“重文輕武”的特點呢?

要知道,品級不代表權力,二者是並不對等的。在清代的官職等級序列中,品級和權力是完全脫節而出的。在政治角度來看,統治者無法容忍武職擁兵自重,出於政治需要清廷必須對武官的權力加以限制。自宋代以來,元明清三朝均沿用了文人掌兵的制度,以文官的權力制衡手握軍權的武將,藉此達到防止武將擁兵自重的目的。

正二品巡撫雖比提督低了一級,但是,除在地方掛職的總督之外,所有地方官員都由巡撫節制,連提督這種名義上的地方一把手也要聽從巡撫的吩咐。那麼,提督手中的權力究竟有多大呢?清代史料中有“提督雖一品,其權不及州縣”的記載,可見清朝提督的行政權力十分有限,甚至有被架空之嫌。身爲一省最高級領導人,提督的權力有時都不及州縣上的文官。

除了手中的實權有限外,武職官員的政治前途也十分堪憂。

武官是去是留,是升是降,完全由文職大員說了算。雖說總兵以上的提督有“封疆大吏”之名,而且提督無不是皇帝欽點特簡的,但是,提督在任上工作時卻要看手下巡撫的臉色做事。一任提督能否在地方做出政績,並不完全取決於他們的工作能力,巡撫的生花妙筆佔了大量比重。每年武官的政績考覈工作、軍功戰功的保舉懲戒,均由巡撫向中央專章上報。

提督的榮辱完全掌握在巡撫的手中,若提督得罪了手下的巡撫,巡撫只需在年終奏報時大筆一揮,提督一年的努力付諸東流,甚至,還會招致牢獄之災。

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第6張

那麼,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

清朝的前中期相對和平,國力相對強盛,國際地位較高,沒有那麼多侵略者想要瓜分清朝。由此,清朝前中期的武將鮮有用武之地。所以,在清朝皇帝的眼中,武職官員的實用性僅限於他們從事的公共工作,他們的地位遠不及文官。

也因爲,清朝武將並未在軍事領域發揮應有的作用,沒有顯赫的戰績,所以,能夠名垂千古的清朝名將寥寥無幾,他們大多隱沒在歷史長河中,被世人淡忘。

清朝“重文輕武”現象最嚴重的時候是康雍乾三朝,由於,在這一百多年的時間裏清朝國力強盛,除了平亂之外並沒有發生大規模對外戰爭。既然朝廷對武將的需求有限,那麼,清朝武職的地位難免在這一百多年的時間裏慢慢下降。

其實,這種情況即使是現代世界,那個國家到了穩定時期之後,不都是所謂的重文輕武,當然,不是說不重視軍事發展,而是政治上文官集團掌握國家,民生上倡議文教升學考試,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國家的體制越健全,也必然越需要文化力量治理。

清代官僚體制中 清朝爲何會出現重文輕武的情況 第7張

正所謂亂世出英才,我們之所以無法在史書中看到太多的清朝名將,並非清朝武將能力不足,而是清朝武將根本沒有發展空間罷了。

在種種因素的交織下,清朝的文官和武將之間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那就是:武官在文官面前說話細聲細語、循規蹈矩,根本不敢得罪文官。相反的,文官在武將面前往往趾高氣昂、腰桿硬氣。二者在官僚體系中與其職業特色錯位顛倒,恰恰成了一種諷刺。

參考資料:

【《清史稿》、《歷史上的重文輕武》、《康乾盛世的文官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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