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未解之謎 > 歷史上真的發生過焚書坑儒嗎?爲何中外學者觀點相反?

歷史上真的發生過焚書坑儒嗎?爲何中外學者觀點相反?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2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焚燬“詩、書、百家語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二事的合稱。

焚書

歷史上真的發生過焚書坑儒嗎?爲何中外學者觀點相反?

商鞅曾教秦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統一中國第八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秦丞相李斯反對,他認爲時代變化,制度應該隨之變化,不應該以古非今。李斯建議:“史書只保留秦國史書,其他國家的史書都焚燬;《詩經》、《書經》及諸子百家之書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間的都限期交出燒燬;醫藥、卜筮、農業之書民間可以保留;想學法律的人以官吏爲師。”秦始皇下旨同意。[2] 史稱“焚書”。

隋代牛弘提出“五厄”之說,論中國曆代圖書被焚燬,首當其衝即爲秦始皇焚書、二是赤眉入關、三是董卓遷都、四是劉石亂華、五是魏師入郢,蕭繹焚書。一些研究者認爲,焚書對於中國圖書的破壞僅僅是第一步,當時只是限制民間藏書,官方書仍然保存完好,真正造成徹底破壞的是項羽入關中之後,火燒咸陽城,大火三月不止,秦朝國家圖書館原本僅存的孤本遂全毀。但是漢朝無人指責項羽“焚書”。

坑儒

在焚書開始之後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兩名爲始皇煉製長生不老之藥的術士煉藥未果,據說後來更散佈許多對始皇不利、甚至毀謗的言論,始皇大怒、下令逮捕嚴辦。涉案者在審理時則向外指控毀謗始皇言論的來源,前後指控出四百餘人;始皇在盛怒中下令,將涉案者四百餘名在咸陽坑殺。

歷史上真的發生過焚書坑儒嗎?爲何中外學者觀點相反? 第2張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扶蘇向始皇進諫“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聞諫大怒,後將扶蘇貶至北方上郡(蒙恬駐軍所在)擔任監軍。

“坑儒”一詞出處是西漢孔安國(孔子十二世孫)《〈尚書〉序》(這篇序有人懷疑是魏晉時期儒生鄭衝僞造。):“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在此之前《史記·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有部分學者依《儒林列傳》記載“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認爲遭坑殺者的確不是儒生、而是當時涉案的術士。有評論認爲當時之術士與儒生相等,也有指當代儒生多兼任術士的說法。支持“坑儒”提法的學者認爲由《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的始皇長子扶蘇的話“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術士,但大多數是“誦法孔子”的儒生。而反對“坑儒”提法的學者認爲這是扶蘇求情之話,無法用來證明秦始皇坑殺的是儒生,他們認爲“焚書”並未廢除儒學,儒家學說在焚書之後仍然存在。

評價

漢代人評價

王充: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聖人之全經猶存。

宋人評價

鄭樵:“秦時未嘗不用儒生與經學也。”“秦時未嘗廢儒。而始皇所坑之儒者,蓋一時議論不合者耳。”“蕭何入咸陽,收秦律令圖書,則秦亦未嘗無書籍也。其所焚者,一時間事耳。”“秦人焚書而書存,諸儒窮經而經亡。”“自漢以來,書籍至於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學者自亡之耳。”

朱熹: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

明人評價

朱彝尊:秦本坑亂道之儒而非聖人之徒。

李贄《史綱評要》(有人疑爲僞託):李斯關於焚書的上書“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當戰國橫議之後,勢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埋怨不得李丞相、秦始皇也。”

清人評價

劉大櫆:“六經之亡非秦亡之也,漢亡之也。”“書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項籍之罪也”。

近現代評價

康有爲:秦焚書,六經未因此而亡。秦坑儒,儒生未因此而絕。自兩生外,魯諸生隨叔孫通議禮者三十餘人,皆秦諸生,皆未嘗被坑者。其人皆懷蘊六藝,學通《詩》《書》,逮漢猶存者也。然則以坑儒爲絕儒術者,亦妄言也。 漢制“郡國計偕,詣太常受業如弟子”,猶因秦制也。夫博士既有守職之藏書,學者可詣吏而受業,《詩》《書》之事,尊而方長,然則謂“秦焚《詩》《書》,六藝遂缺”,非妄言而何?然而二千年之學者遂爲所惑,雖魁儒輩出,無一人細心讀書,祛其僞妄者,豈不異哉!

章太炎:秦焚《詩》、《書》、百家語在人間者,獨博士如故,將私其方術於已,以愚黔首。故叔孫通以文學徵,待詔博士;而陳勝之起,諸生三十餘人得引《公羊》“人臣無將”以對。(鄭樵、馬端臨說,實本《論衡》。《論衡·正說篇》曰:“令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詩》、《書》、百家語者刑,惟博士乃得有之。”近人多從其說。)或曰:秦火及“六籍”,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俱在,可觀。(見《論衡·書解篇》)孟子徒黨雖盡,其篇籍得不泯絕。(《孟子題辭》)餘以爲工程師地法令者,自《秦紀》、《史篇》(秦八體有大篆,不焚《史篇》)、醫藥、卜筮、種樹而外,祕書私竊無所不燒,方策述作無所不禁。然而文學辯慧單于人心,上下所周好,雖着令,弗能奪也。後李斯者,漢初挾書之令未多,然婁敬以戍卒晚路,上謁高帝,亦引《大誓》爲徵。漢之法令弗能絕也。若其咸陽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盧生故,惡其誹謗,令諸生傳相告引。亦由漢世黨錮之獄,興於一時,非其法令必以文學爲戮。數公者,誠不以抵禁幸脫雲。[10]

章太炎:諸巫食言,乃坑術士,以說百姓。

梁啓超:二事同爲虐政,而結果非可以一概論。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陽四百餘人耳。且禍實肇自方士,則所坑者什九皆當如漢時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諂以易富貴,在法宜誅也。即不然,襲當時縱橫家餘唾,揣摩傾側,遇事風生;即不然,如叔孫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榮。凡若此輩,皆何足惜!要之當時處士橫議之風,實舉世所厭棄。雖其志節卓犖,道術通洽之士,亦較他時代爲特多,然率皆深遁巖穴,邈與世絕矣。其僕僕奔走秦廷者,不問而知其爲華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掃滌惡氛,懲創民蠹,功逾於罪也。

魯迅: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他的吃虧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幫閒們都替新主子去講他的壞話了。不錯,秦始皇燒過書,燒書是爲了統一思想。但他沒有燒掉農書和醫書;他收羅許多別國的“客卿”,並不專重“秦的思想”,倒是博採各種的思想的。

呂思勉:在《管子·法禁》,《韓非子·問辨》兩篇中,早有焚書的主張。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實行了。把關涉到社會、政治問題的“詩、書、百家語”都燒掉,只留下關係技術作用的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涉及社會、政治問題的,所許學的,只有當代的法令;有權教授的人,即是當時的官吏。若認爲始皇、李斯此舉,不合時代潮流,他們是百口無以自解的,若認爲有背於古,則實在冤枉。他們所想回復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師不分”之舊。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學誠是發揮得十分透徹的。坑儒一舉,乃因有人誹謗始皇而起,意非欲盡滅儒生,並不能與焚書之事並論。

郭沫若:在嚴刑峻法的威脅高壓之下,普天四海大燒其書……這無論怎麼樣說不能不視爲中國文化史上的浩劫。書籍被燒殘,其實還在其次,春秋末葉以來,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種精神,事實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擊。

當代評價

侯外廬:我們以爲,焚詩書是始皇絕古的歷史手筆,然而“絕古”的手筆如此其殘暴,百家思想也就在“一尊”道理之下,連類而被禁了。因此,秦代的焚詩、書,廢古語,和漢代的注詩、書,尊經師,其形式雖相反,而其實質則相一致,都是把活的自由思想斬絕。

文化大革命期間,樑效、羅思鼎、衛今等認爲秦始皇是地主階級代表,爲鎮壓奴隸主的復辟活動,採取焚書坑儒這一措施,打擊奴隸主階級的復辟勢力,禁止他們利用反動孔學制造復辟輿論,對鞏固新興地主階級的中央集權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毛澤東曾經作詩給郭沫若說“焚坑事件要商量。” 洪世滌寫道:“秦始皇的‘坑儒’,只是坑了咸陽四百六十個‘以古非令’的反動儒生,這樣的鎮壓措施,對於‘厚今薄古’,鞏固統一,是完全必要的。”

柏楊《中國人史綱》:贏政大帝雖然焚燬儒書,目的只在限制崇古思想的傳播,對儒家學者,仍繼續保留他們的職位,而且繼續鼓勵他們研究。

白壽彝《中國通史》: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反對是古非今,打擊方士荒誕不經的怪談異說。

何茲全:秦始皇焚書,是當時進步思想和反動思想鬥爭的結果,它所體現的是在政治上代表進步的人對代表反動的人的打擊。

懷疑

漢學家烏爾裏希·內因格爾的文章《坑儒:論儒生殉難之說的起源》認爲,焚書次年,秦始皇未曾集中殺害一批士人,所謂坑儒,純系傳說,並非史實。《劍橋中國秦漢史》採信了其觀點。2010年李開元發表《焚書坑儒的真僞虛實——半樁僞造的歷史》一文,提出坑儒的四個疑點,認爲司馬遷錯誤使用了史料。但是,中國學者的態度基本一致,都認爲《史記》記載是可靠的。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