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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踐爲何要殺文種和范蠡?是因爲功高震主嗎?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7.8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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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踐爲何要殺文種和范蠡?是因爲功高震主嗎?這是很多讀者都特別想知道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一起看看吧。

第一個解釋來自於司馬遷的記載,順利逃脫勾踐屠刀的范蠡在離開越國時給文種留了封信,在信中這樣寫道:“越王爲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即越王本人刻薄寡恩,可以共患難,但不能共富貴,這是從越王勾踐本人的性格的角度去解釋爲什麼其會在滅吳後會將屠刀伸向功臣文種和范蠡。

第二個解釋是殺功臣並不只是越王勾踐才做的事情,歷代帝王殺功高震主的功臣多了去了。如劉邦殺韓信,明初的大規模殺功臣等,主要原因在於防止這些功臣的功績和威望會對自己及後代的統治造成不利影響。

從某種角度上講,上述兩種解釋均具有一定的解釋力,但可能有更爲根本的原因使文種和范蠡存在必死或必離開越國的理由,而這需要從春秋後期的特定的制度約束講起。

越王勾踐爲何要殺文種和范蠡?是因爲功高震主嗎?

越王勾踐在滅吳後,具備了稱霸的實力,而稱霸需要傑出謀臣的輔助,文種和范蠡在滅吳過程中的表現證明他們具有不亞於齊桓公時期的鮑叔牙和管仲、秦穆公時期的百里奚、晉文公時期的狐偃和先軫等人的才能。如在滅吳後能繼續得到他們的輔助,勾踐或者講越國的霸業應該能維持較長的時間。

作爲試圖稱霸的勾踐應該非常清楚的知道,秦國在霸主秦穆公死後,“以子車氏三奄息、仲行、針虎爲殉,皆秦之良也”,造成秦國的霸業無法持續的問題。因此,富有政治抱負的勾踐心裏應該明白,如果在滅吳後殺文種和范蠡,會對越國的霸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既然這樣,勾踐爲什麼還要殺文種和范蠡呢?

原因就在於在越王勾踐時期,處於三家分晉的前夜,是中國歷史上“禮壞樂崩”的時期,在該時期,封建制度逐漸走向解體,而中央集權制度的兩大支撐性制度,即郡縣制和官僚制,仍處於萌芽發展狀態。

如果是在封建制度運行良好的時期,可以利用裂土封侯的政策酬謝文種和范蠡對滅吳的功績,但晉國有六大夫把持朝政,魯國有三桓凌駕於國君之上,齊國的田氏代齊也在逐步進行之中。

這種種現象表明,在封建危機嚴重的春秋末期,如果用裂土封侯的形式酬謝文種和范蠡兩位功臣,越國也極有可能出現其他諸侯國出現的大夫實力強於公室的情況,這對於勾踐而言是無法容忍的事情。

如果在此時,君主具有絕對權威的中央集權制已經發展成熟,勾踐也能通過不裂土封侯,而是封賞爵位和官職的形式重用文種和范蠡,實現酬謝文種和范蠡,並使其繼續爲越國稱霸服務的目的,勾踐也不需要背上殘殺功臣的惡名,但因君主中央集權制仍處於萌芽階段,勾踐無法選擇既不裂土封侯,又能酬謝文種和范蠡的方案。

爲此,將需要酬謝的對象,即滅吳功臣文種和范蠡進行肉體的消滅,成爲越王勾踐的唯一可行選擇。

總結而言,從勾踐的角度看,儘管殺文種和范蠡會對越國的霸業造成不利影響,但不殺文種和范蠡對越國的傷害會更大,因此,殺文種和范蠡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越王勾踐的理性選擇。推而廣之,個體的行爲是複雜的,其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在分析歷史上個體的行爲時,既要考慮個人特徵,也要考慮行爲人選擇所面臨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