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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三十九回:耳畔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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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包公案第三十九回:耳畔有聲

第三十九回 耳畔有聲

話說開封府城內有一個仁宦人家,姓秦字宗,排行第七,家道殷富,娶城東程美之女爲妻。程氏德性溫柔,治家甚賢,生一子名長孺,十數年,程氏遂死,宗痛悼不已。忽值中秋,悽然淚下,將及半夜,夢見程氏與之相會,語言若生,相會良久,解衣並枕,交歡之際若在生無異。雲收雨散,程氏推枕先起,泣辭宗曰:“感君之恩,其情難忘,故得與君相會。妾他無所囑,吾之最憐受者,惟生子長孺,望君善撫之,妾雖在九泉亦瞑目矣。”言罷逕去。宗正待留之,驚覺來卻是夢中。次年宗再娶柳氏爲妻,生一子名次 孺。柳氏本小戶人家出身,性甚狠暴,宗頗懼之。柳氏每見己子,則愛惜如寶;見長孺則嫉妒之,日夕打罵。長孺自知不爲繼母所容,又不敢與父得知,以此棲棲無依,時年已十五,一日,宗因出外訪親,連日不回,柳氏遂將長孺在暗室中打死,吩咐家下俱言長孺因暴病身死,遂葬之於城南門外。逾數日,宗回家,柳氏故意佯假痛哭,告以長孺病死已數日,今葬在城南門外。宗聽得,因思前妻之言,悲不自勝,亦知此子必死於非命,但含忍而不敢言。

包公案第三十九回:耳畔有聲 第2張

卻說,一日,包公因三月間出郊外勸農,望見道旁有小新墳一所,上有紙錢霏霏,包公過之,忽聞身畔有人低聲曰:“告相公,告相公。”連道數聲。回頭一看,又不見人”行數步,又復聞其聲,至於終日相隨耳畔不歇。及回來又經過新墳,聽其愈明。包公細思之:必有冤枉。遂問鄰人裏:“此一座新墳是誰家葬的?”里老回曰:“是城中秦七官人近日死了兒子,葬在此間。”包公遂令左右就與里老借鋤頭掘開,將墳內小兒屍身檢驗,果見身上有數傷痕。包公回衙,便差公人喚秦宗理究其事因。宗供是前妻程氏生男名長孺,年已十五,前日我因出外訪親回來,後妻柳氏告以長孺數日前急病而死,現葬在南門外。包公知其意,又差人喚柳氏至,將柳氏根勘,長孺是誰打死?柳氏曰:“因得暴症身死。”不肯招讓。包公拍案怒曰:“彼既病死,緣何遍身盡是打痕?分明是你打死他,還要強賴!”吩咐用刑。柳氏自知理虧,不得已將打死長孺情由,盡以招認。包公判曰:“無故殺子孫,合問死罪。”遂將柳氏依條處決;宗不知情,發回寧家。此案可爲後妻殺前妻子者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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