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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三十回:陰溝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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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三十回 陰溝賊

話說河南開封府陽武縣有一人,姓葉名廣,娶妻全氏,生得貌似西施,聰明乖巧,居住村僻處,正屋一間,少有鄰舍。家中以織蓆爲生,妻勤紡績,僅可度活。一日,葉廣將所餘銀只有數兩之數,留一兩五錢在家,與妻作食用紡績之資,更有二兩五錢往西京做些小買賣營生。

次年,近村有一人姓吳名應者,年近二八,生得容貌俊秀,未娶妻室,偶經其處,窺見全氏,就有眷戀之心。隨即根問近鄰,知其來歷,陡然思忖一計,即討紙筆寫僞信一封,入全氏家向前施禮道:“小生姓吳名應,去年在西京與尊嫂丈夫相會,交契甚厚。昨日回家,承寄有信一封在此,吩咐自後尊嫂家或缺用,某當一任包足,候兄回日自有區處,不勞尊嫂憂心。”全氏見吳應生得俊秀,言語誠實,又聞丈夫託其賙濟,心便喜悅,笑容滿面。兩下各自眉來眼去,情不能忍,遂各向前摟抱,閉戶同衾。自此以後,全氏住在村僻,無人管此閒事,就如夫妻一般,並無阻礙。

包公案第三十回:陰溝賊

不覺光陰似箭,日月如梭。葉廣在西京經營九載,趁得白銀一十六兩,自思家中妻單兒小,遂即收拾回程。在路曉行夜住,不消幾日到家,已是三更時分。葉廣自思:住屋一間,門壁淺薄,恐有小人暗算,不敢將銀拿進家中,預將其銀藏在舍旁通水陰溝內,方來叫門。是時其妻正與吳應歇宿,忽聽丈夫叫門之聲,即忙起來開門,放丈夫進來。吳應驚得魂飛天外,躲在門後,候開了門潛躲在外。全氏收拾酒飯與丈夫吃,略敘久別之情。食畢,收拾上牀歇宿。全氏問道:“我夫出外經商,九載不歸,家中極其勞苦,不知可趁得些銀兩否?”葉廣道:“銀有一十六兩,我因家中門壁淺薄,恐有小人暗算,未敢帶入家來,藏在舍旁水陰溝內。”全氏聽了大驚道:“我夫既有這許多銀回來,可速起來收藏在家無妨。不可藏於它處,恐有知者取去。”葉廣依妻所言,忙起出外尋取。不防吳應只在舍旁竊聽葉廣夫妻言語,聽說藏銀在彼,即忙先盜去。葉廣尋銀不見,因與全氏大鬧,遂以前情具狀赴包公案前陳告其事。

包公案第三十回:陰溝賊 第2張

包公看了狀詞,就將其妻勘問,必有姦夫來往,其妻堅意不肯招認。包公遂發葉廣,再出告示,喚張千、李萬私下吩咐:“汝可將告示掛在衙前,押此婦出外枷號官賣,其銀還她丈夫,等候有人來看此婦者,即便拿來見我,我自有主意。”張李二人依其所行,押出門外將及半日,忽有吳應在外打聽得此事,忙來與婦私語。張、李看見,忙扭吳應入見包公。包公問道:“你是什麼人?”吳應道:“小人是這婦人親眷,故來看她。”包公道:“汝既是她親眷,可曾娶有內眷否?”吳應道:“小人家貧,未及婚娶。”包公道:“汝既未婚娶,吾將此婦官嫁於你,只要汝價銀二十兩,汝可即備來秤。”吳應告道:“小人家中貧難,難以措辦。”包公道:“既二十兩備不出。可備十五兩來。”吳應又告貧難。包公道:“誰叫你前來看她?若無十五兩,如今只要汝備十二兩來秤何如?”吳應不能推辭,即將所盜原銀熔過十二兩詣臺前秤。包公將吳應發放在外,又拘葉廣進衙問道:“你看此銀可是你的還不是你的?”葉廣認了又認,回道:“不是我的原銀,小人不敢妄認。”包公又叫葉廣出外,又喚吳應來問道:“我適間叫她丈夫到此,將銀給付與他,他道他妻子生得甚是美貌,心中不甘,實要銀一十五兩。汝可揭借前來秤兌領去,不得有誤。”吳應只得回家。包公私喚張、李吩咐:“汝可跟吳應之後,看他若把原銀上鋪煎銷,汝可便說我吩咐,其銀不拘成色,不要煎銷,就拿來見我。”張千領命,直跟其後。吳應又將原銀上鋪煎銷,張千即以包公言語說了,應只得將原銀三兩完足。包公又叫且出去,又喚葉廣認之,廣看了大哭:“此銀實是小人之物,不知何處得來!”包公又恐葉廣妄認,冤屈吳應,又道:“此銀是我庫中取出,何得假認?”廣再三告道:“此銀是小人時時看慣的,老爺不信,內有分兩可辨。”包公即令試之,果然分釐不差。就拘吳應審勘,招供伏罪,其銀追完。將婦人脫衣受刑;吳應以通姦竊盜杖一百,徒三年。復將葉廣夫婦判合放回,夫婦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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