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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五十回:騙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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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五十回 騙馬

話說開封府南鄉有一大戶,姓富名仁,家蓄上等騍馬一匹。一日,騎馬上莊收租,到莊遂遣家人興福騎轉回家。走到中途,下馬歇息。有一漢子姓黃名洪,說自南鄉來,乘着瘦騾一匹,見了興福,亦下騾兒停息,遂近前道:“大哥何來?”興福道:“我送東人往莊上收租來。”二人遂草坐敘話,不覺良久。洪忽心生一計道:“大哥你此馬倒好個腰腴。”福道:“客官識馬麼?”洪道:“曾販馬來。”福道:“吾東人不久用高價買得此馬。”洪道:“大哥不棄,願借一試。”興福不疑其歹,遂與之乘。洪須臾跨上雕鞍,出馬半里,並不回繮。興福心驚,連忙追馬。洪見趕來,加鞭策馬如飛,望捷路便走。那一匹好馬平空被刁棍拐騙而去。興福愕然無奈,自悔不及,只得乘着老騾轉莊,報主領罪。仁大怒,將福痛責一番,命牽騾往府中徑告。時包公正公座,興福進告。包公問:“何處人氏?”福道:“小人名興福,南鄉人,富仁家奴僕,有狀呈上。”

包公案第五十回:騙馬

告爲半路拐馬事:潑遭無賴,駕言買馬,騎試半里,加鞭不知去向,止留伊騎原騾相抵。馬上郎不知誰氏之子,清平世豈容脫騙之奸。乞追上告。

包公問那個棍徒姓名,福道:“途遇一面,不知名姓。”包公責道:“鄉民好不知事,既無對頭下落,怎生來告狀?”興福哀告道:“久仰天台善斷無頭冤訟,小民故此申告。”包公吩咐道:“我設下一計,看你造化如何。你歸家,三日後再來聽計。”興福叩頭而去。包公令趙虎將騾牽入馬房,三日不與草料,餓得那騾叫聲嘶鬧。 過了三日,只見興福來見包公,包公令牽出那騾,喚興福出城,張龍押後,吩咐依計而行,令牽從原路拐騙之處引上路頭,放繮任走,但逢草地,二人攔擋衝咄,那騾徑奔歸路,不用加鞭,跟至四十里路外,有地名黃泥村,只見村裏一所瓦房旁一扇茅屋,那騾遂奔其家,直入茅屋嘶叫。洪出看自己騾回,暗喜不勝。當時張龍同興福就於近邊鄰人家探訪,那黃洪昂然牽着一匹騍馬,竟去放在山中看養。龍隨即帶興福去認,興福見馬即走向前,勒馬牽過,洪正欲來奪,就被張龍一把扭住,連人帶馬押了,迤邐而行,往府中見包公。包公發怒道:“你這廝狼心虎膽,不曉我包某麼?誆騙路上行人馬匹,該當何罪?”洪事實理虧,難以抵對。包公吩咐張龍將重刑責打,枷號示衆,罰其騾於官,杖七十趕出。興福不合與之試馬,亦量情責罰,當官領馬回去。遂批道:

包公案第五十回:騙馬 第2張

審得黃洪,以無賴子見馬欺心,自負於伯樂之顧;興福以無知豎縫人託意,不思量趙氏之奸。豈知有馬不借人,逕被以騾而駁去。既不及追其人,又未經識其地。幸物類之有知,借路途以相逐。罪人斯得,名法莫逃。合行重究,從公處罰,昭示後人,休學騙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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