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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四十九回:割牛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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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包公案第四十九回:割牛舌

第四十九回 割牛舌

而去。包公隨即具榜張掛:倘有私宰耕牛,有人捕捉者,官給賞錢三百貫。劉全歸家,遂令一屠開剝其牛,將肉分賣與鄰里。其東鄰有卜安者,與劉全有舊仇,扯住劉全道:“今府衙前有榜,賞錢三百貫給捕捉私宰耕牛者不誤。你今敢宰殺麼?”隨即縛住劉全,要同去見包公,按下不題。 卻說包公,是夜睡至三更得一夢,忽見一巡官帶領一女子乘鞍,手持一刀,有千個口,道是醜生人,言訖不見。覺來思量,竟不得明。次日早間升廳問事,值卜安來訴劉全殺牛之事。包公思念夜來之夢,與此事恰相符合。巡官想是卜字,女子乘鞍乃是安字,持刀割也,千個口舌也,醜生牛也。卜安與劉全必有冤仇,前日割牛舌者必此人也,故今日來訴劉全殺牛。隨即將卜安入獄根勘,獄吏取出刑具,置於卜安面前道:“從實招認,免受苦楚。”卜安懼怕,不得已招認,因與劉全借柴薪不肯,因致此恨,於七月十三日晚,見劉全牛在坡中吃草,遂將牛舌割了。獄吏審實,次日呈知於包公,遂將卜安依律斷決,長枷號令一個月,批道:

審得卜安,乃劉全之仇人也。挾仇害無知之物,心則何忍;割舌傷有用之畜,情則更惡。教宰牛而旋禁,略施巧術;分賣肉而來首,自謂中機。豈知令行禁違,情有深意。正是使心用心,反累其身。姑念鄉愚,杖懲枷儆。

批完,衆皆服包公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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