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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四十回:手牽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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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包公案第四十回:手牽二子

第四十回 手牽二子

話說江州德化有一人,姓馮名叟,家頗饒裕,其妻陳氏,美貌無子,側室衛氏,生有二子。陳氏自思:己無所出,誠恐一旦色衰愛馳。每存妨害,無釁可乘。一日,馮叟欲置貨物往四川買賣,臨行吩咐陳氏,善視二子。陳氏假意應允。後至中秋,陳氏於南樓設下一宴,召衛氏及二子同來會飲,陳氏先把毒藥放在酒中,舉杯囑託衛氏曰:“我無所出,幸汝有子,家業我當與汝共,他日半老之時,皆託汝母子維持,此一杯酒,預爲我日後意思。”衛氏辭不敢當,於是痛飲盡歡而罷。是夜藥發,衛氏母子七孔流血,相繼而死。時衛氏二十五歲,長子年五歲,次子三歲。當時親鄰大小莫知其故,陳氏乃詐言因暴病而死,聞者無不傷感。陳氏又詐哭甚哀,以禮葬埋。卻說馮叟在外,一日忽得一夢,夢見衛氏引二子泣訴其故。意欲收拾回家,奈因貨物未脫,不能如願。且信且疑,悶悶不悅。

將及三年後,適值包公按臨其地,下馬升廳,正坐間,忽然階前一道黑氣沖天,須叟不見天日。包公疑必有冤。是夜點起燈燭,包公睏倦,隱几而臥。夜至三更,忽見一女子,生得儀容美麗,披頭散髮,兩手牽引二子,哭哭啼啼,跪在階下。包公問道:“你這婦人居住何處?姓甚名誰?手牽二子到此有何冤枉?一一道來,我當與汝伸雪。”女子泣道:“妾乃江州衛氏母子。因夫馮叟往四川經商,正母陳氏中秋置酒,毒殺妾母子三人,冤魂不散。幸蒙相公按臨,故特哀告,望乞垂憐,代雪冤苦。”說罷,悲泣不已,再拜而退。包公次日即喚公差拘拿陳氏審勘道:“妾子即汝子,何得生此奇妒?害及三命,絕夫之嗣,莫大之罪,有何分辯?”陳氏悔服無語,包公擬斷凌遲處死。

包公案第四十回:手牽二子 第2張

後過二載,馮叟回家,畜一大母彘,一歲生數子,獲利幾倍,將欲售之於屠,忽作人言道:“我即君之妻陳氏也。平日妒忌,殺妾母子,絕君之嗣,雖包公斷後,上天猶不肯釋妾,復行絕惡之罰,作爲母彘,今償君債將滿,未免過千刀之苦。爲我傳語世上婦人,孝奉公姑,和睦妯娌,勿行妒忌;欺妾婢,否則他日之報同我之報也。”遠近聞之,俱踵其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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