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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七十回:賊總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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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包公案第七十回:賊總甲

第七十回 賊總甲

話說平涼府有一術士,在府前看相,衆人羣聚圍看。時有賣緞客畢茂,袖中藏帕,包銀十餘兩,亦雜在人叢中看,被一光棍手託其銀,從袖口而出,下墜於地。茂即知之,俯首下撿,其光棍來與相爭。茂道:“此銀是我袖中墜下的,與你何干?”光棍道:“此銀不知何人所墜,我先見要撿,你安得自認?今不如與這衆人,大家分一半有何不可?”衆人見光棍說均分,都來幫助。畢茂哪裏肯分,相扭到包公堂上去。光棍道:“小的名羅欽,在府前看術士相人,不知誰失銀一包在地,小的先撿得,他要來與我爭。”畢茂道:“小的亦在此看相人,袖中銀包墜下,遂自撿取,彼要與我分。看羅欽言談似江湖光棍,或銀被他剪綹,因致墜下,不然我兩手拱住,銀何以墜?”羅欽道:“剪綹必割破衣袖,看他衣袖破否?況我同家人進貴在此賣錫,頗有本錢,現在南街李店住,怎是光棍?”包公亦會相面,羅欽相貌不良,立令公差往南街拿其家人並帳目來看,果記有賣錫帳目明白,乃不疑之。因問畢茂道:“銀既是你的,可記得多少兩數?”畢茂道:“此銀身上用的,忘記數目了。”包公又命手下去府前混拿兩個看相人來問之,二人同指羅欽身上去道:“此人先見。”再指畢茂道:“此人先撿得。”包公道:“羅欽先見,還口說他撿麼?”二人道:“正是。聽得羅欽說道:“那裏有個甚包。畢茂便先撿起來,見是銀子,因此兩下相爭。”包公道:“畢茂,你既不知銀數多少,此必他人所失,理合與羅欽均分。”遂當堂分開,各得八兩而去。

包公案第七十回:賊總甲 第2張

包公令門子俞基道:“你密跟此二人去,看他如何說。”俞基回報道:“畢茂回店埋怨老爺,他說被那光棍騙去。羅欽出去,那兩個幹證索他分銀,跟在店中,不知後來如何。”包公又令一青年外郎任溫道:“你與俞基各去換假銀五兩,又兼好銀幾分,汝路上故與羅欽看見,然後往入鬧處去,必有人來剪綹的,可拿將來,我自賞你。”任溫遂與俞基並行至南街,卻遇羅欽來。任溫故將銀包解開買櫻桃,俞基亦將銀買,道:“我還要買來請你。”二人都買過,隨將櫻桃食訖,徑往東嶽廟去看戲,俞基終是個小後生,袖中銀子不知幾時剪去,全然不知。任溫眼雖看戲,只把心放在銀上,要拿剪綹賊。少傾,身旁衆人挨擠甚緊,背後一人以手託任溫的袖,其銀包從袖中挨手而出,任溫乃知剪綹的,便伸手向後拿道:“有賊在此。”兩旁二人益挨進,任溫轉身不得,那背後人即走了。任溫扯住兩旁二人道:“包爺命我二人在此拿賊,今賊已走脫,你二人同我去回覆。”其二人道:“你叫有賊,我正翻身要拿,奈人擠住,拿不着。今賊已走,要我去見老爺何干?”任溫道:“非有他故,只要你做幹證,見得非我不拿,只人叢中拿不得。”地方見是外郎、 門子,遂來助他,將二人送到包公前,說知其故。 包公問二人姓名,一是張善,一是李良。包公道:“你何故賣放此賊?今要你二人代罪。”張善道:“看戲相擠人多,誰知他被剪綹,反歸罪於我。望仁天詳察。”包公道:“看你二人姓張姓李,名善名良,便是盜賊假姓名矣。外郎拿你,豈不的當!”各打三十,擬徒二年,令手下立押去擺站。私以帖與驛丞道:“李良、張善二犯到,要重索他禮物,其所得的原銀,即差人送上,此囑。”邱驛丞得此帖,及李良、張善解到,即大排刑具,驚嚇道:“各打四十見風棒!”張善、李良道:“小的被賊連累,代他受罪。這法度我也曉得,今日解到辛苦,乞饒蟻命。”即託驛書吏手將銀四兩獻上,叫三日外即放他回。邱驛丞即將這銀四兩親送到衙。包公令俞基來認之,基道:“此假銀即我前日在廟中被賊剪去的。”包公發邱驛丞回,即以牌去提張善、李良到,問道:“前日剪綹任溫的賊可報名來,便免你罪。”張善道:“小的若知,早已說出,豈肯以自己皮肉代他人枉受苦楚?”包公道:“任溫銀未被剪去,此亦罷了;但俞基銀五兩零被他剪去。衙門人的銀豈肯罷休!你報這賊來也就罷。”李良道:“小的又非賊總甲,怎知哪個賊剪綹俞基的銀子?”包公道:“銀子我已查得了,只要得個賊名。”李良道:“既已得銀兩,即捕得賊,豈有賊是一人,用銀又是一人?”包公以四兩假銀擲下去:“此銀是你二人獻與邱驛丞的,今早獻來。俞基認是他的,則你二人是賊無疑。又放走剪任溫銀之賊,可速報來。”張善、李良見真情已露,只得從實供出:“小的做剪綹賊者有二十餘人,共是一夥。昨放走者是林泰,更前日羅欽亦是,這回禍端由他而起。尚有其餘諸人未犯法。小的賊有禁議,至死也不相扳。”再拘林泰、羅欽、進貴到,勒羅欽銀八兩與畢茂去訖。將三賊各擬徒二年;仍派此二人爲賊總甲,凡被剪綹者仰差此二人身上賠償。人皆嘆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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