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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管仲的評價 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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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管仲的評價,管仲就是春秋時齊國的丞相,輔佐齊國公。管仲本是輔佐公子糾的,在齊國大亂之前逃到了魯國,後來齊國內亂,在外的公子糾準備回國奪取皇帝寶座,結果被小白(就是後來的齊桓公)捷足先登了,管仲後來就成了齊桓公的丞相。管仲爲齊國做出了很多貢獻,就連孔子對管仲評價都很高,我們來看看都是怎樣評價他的。

對管仲的評價 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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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

孔子的治國之道,即“以國爲禮。”對於“以國爲禮”的主張,孔子有許多解釋。“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孔子對於“政逮於大夫”非常反感,對春秋時期卿大夫們的僭越非禮之事給予了無情的抨擊。八佾作爲縱橫各八列的舞蹈禮儀隊,本爲周天子舉行祭祀大典時的專用儀仗。作爲卿大夫的季孫氏家祭時照周禮只可用四佾,但季桓子卻把八佾調到家廟中演出。孔子認爲這是季桓子的一條大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三桓家族宴罷送賓或祭祖完畢時,都唱《雍》詩,孔子也非常氣憤。“‘相維闢公,元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在孔子看來,《雍》詩上的這兩句話只是周天子專用的贊禮詩,三家大夫哪裏配得上動用這樣的禮樂?!只有天子魯君纔有資格祭泰山,你季康子居然也去祭泰山。孔子要冉求出面阻止這一非禮行爲,無效,只好“嗚呼”說是泰山之神不會接受這種違禮之祭的。齊國是春秋時期“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的策源地。管仲輔佐齊桓公成就霸業,其政治謀略與實踐行爲,本身就體現着對舊秩序的破壞因素,具有對舊“禮”秩序的反叛意味。這對於以恢復周“禮”爲己任的孔子來說,自然不是一種合理行爲,當有人問“管仲合禮乎?”孔子直截了當地表達了對管仲非禮行爲的憤恨情緒:“邦君樹塞門,管氏也樹塞門。邦君爲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

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按照周禮,只有國君纔有資格當門立照壁,才能在堂上設有獻酬後回放酒杯的臺子,而管仲卻做到了這些。管促的這種僭越行爲,是徹底的非“禮”。如果管仲算知禮,還有誰不知禮呢?禮在周代,具有根本法的性質。周禮是維護當時統治階級各階層秩序的根本行爲準則,它的基本點是貴賤上下有序化。春秋時“禮崩樂壞”,周“禮”的地位開始動搖,諸侯爲了擴張自己的地盤,擴充自身權力,不惜侵犯“禮”的規定,尤其是做爲“春秋五霸”首位的齊桓公更是首當其衝,而在這其中,管仲起了相當關鍵的推波助瀾作用。孔子倡導禮的主導作用,並讚頌周禮的盡善盡美,表白“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併爲此對違禮的事宜四面出擊進行討伐。這足以反映出孔子小視管子的真實心態,即維護舊秩序的懷舊心態。

對管仲的評價 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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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上一般認爲,孔子的“仁”主要涉及其倫理思想,是倫理思想的追求目標之結晶。當孔子把“仁”理解爲“愛人”時,似乎表現的是一種道德性質,“仁”在孔子那裏也確實是處理親與疏、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一種準則。但是,作爲社會政治關係,其所處理的對象與倫理有着相通的一面。孔子的“仁”,本身有着社會政治的性質,體現的是一種社會制度中的人際關係。這從孔子對管仲的肯定性評價中可以看出。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公子糾是公子小白即後來齊桓公的哥哥。公子糾與公子小白都是齊襄公的弟弟。襄公無道,公孫無知殺襄公自立,齊國陷入動亂狀態。鮑叔牙與管仲自幼關係親善,且鮑子一直善待管仲,鮑叔事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糾。齊動亂前,鮑叔就預見將發生動亂,奉公子小白出奔莒。管仲與召忽奉公子糾奔魯。齊人殺死公孫無知,魯國伐齊,接納公子糾。小白自莒先入齊國,自立爲君即桓公。於是齊伐魯,逼迫魯國殺了公子糾,召忽出於一身不事二主的忠君思想,憤而自殺,管仲經鮑叔牙推薦,桓公用爲相。對於管仲的這種背叛行爲,按子路的理解,可能沒達到“仁”的境界。孔子認爲,齊桓公多次會盟諸侯,不動用兵車武力,這都是管仲的功勞,這就是管仲的“仁”。

對管仲的評價 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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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貢對管仲的行爲也難理解,由此又進行了發問。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殉死,又相之。”在子貢看來,齊桓公殺了公子糾,管仲不但不能殉主子之死,反而做了齊桓公的相,這種背主求榮的行爲怎麼算作“仁”呢。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至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孔子對管仲的評價,包含着豐富的思想底蘊。其一,“仁”體現在利在天下。管仲輔佐齊桓公,使他稱霸諸侯,使天下得到匡正,人們直至今天還在享受着他的恩賜。如果沒有管仲,人們大概已淪於夷狄。管仲的行爲,功在社會,利在民衆,這正整合了孔子所鼓吹的“仁即愛人”的思想觀念。其二,在評價標準方面,政治人物與普通人有着嚴格的界限區分。評價管仲,自然不能象對待普通民衆那樣拘泥於小德小節,弱化要求他自縊於溝瀆之處而如召忽。管仲雖缺小德,但他以外在事功消除了民衆在亂世中的痛苦,甚至獻身,這較那些把成德成聖封閉在個體生命心性之域的人要大得多。這正是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的根基所在。

 孔子從“外王”的角度評價管仲

自原始儒學和兩漢經學之後,宋明理學和後來的新儒學都在倡導“內聖開出外王”。認爲內聖是外王的本體,外王是內聖的發用,外王是由內聖曲通開出。這一理解指向使儒學長期鬱巷於個體生命的狹窄領域,而不能作用於政治領域,從而縮小了儒學的政治功能和社會功能,使儒學烙上了“終日袖手洗心性,臨難一死報君王”的歷史譏評。這種對儒學的理解,相對於孔子,有了極大的變異。

對管仲的評價 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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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孔子的看法,管仲並不算“內聖”,管仲器小、不儉、不知禮,管仲在舊主一死而事新主,且新主又爲舊主之弟弟,此爲不忠不德。若照後世解釋的心性儒學的標準,管仲“不知聖賢大學之道,”“不能還身修德以致主於外道。”它爲不赦之小人。然而這並沒有成爲孔子對管仲評價的主要根據與標準。雖然孔子對管仲的非禮、不儉等給予了批判,但卻在仁的方面對管仲給以極高評價。管仲輔佐齊桓公,以和平的方式解決諸侯間的矛盾,使人民免罹戰爭之苦;同時,又集中了中原國家的力量,抵擋了北方少數民族的入侵,使人民免做“被髮、左衽”的野蠻人和亡國奴,這無疑給當時的普通民衆帶來了巨大的利益。此可謂“仁之美者在於天下仁也。”康有爲針對孔子對管仲的評價,曾有過解釋:“聖人論事,重功不重德,有能救世全民者則光之。”實際上,孔子的這一觀念,在對其他政治人物的評價中也有流露。在《春秋》中,孔子評論了齊桓公。

齊桓公淫諸姑姊妹七人而齊大災,孔子仍許齊桓公爲賢而爲之諱。以個人道德而言,齊桓公無賢可稱,但以政治事功而言,則其功足可稱頌。在這裏,孔子的思想意趣不僅不是“內聖開出外王”,反而是“外王替代內聖”了。

從孔子對管仲的評價衝突來剖析其思想真諦

管仲是春秋時期的先秦諸子之一,是當時叱吒風雲、相齊獨霸天下的顯要人物。作爲稍晚於管仲的同時代的孔子曾對管仲進行了一番深刻而較爲集中的評價。孔子對管仲的評價,有着肯定性與否定性的對立衝突,但恰恰在這矛盾性認識中,隱伏着孔子思想的真諦。

對管仲的評價 孔子對管仲作出肯定性評價 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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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經鮑叔牙推薦,相齊輔佐桓公,爲齊國獨霸天下,立下了首功。“齊桓公以霸,九合諸候,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但管仲具有不羞小節而胸環大志,以功名顯揚天下爲榮、爲重的人生理想。正如管仲談鮑叔對他的認識:“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於天下也。”管仲不僅對自己有這樣的要求,對待別人也不是計較小節,而重志向。齊桓公自稱“不幸而好田”,“不幸而好酒”,“不幸而好色”。當他問管仲“寡人有邪三,其猶尚可以爲國乎”時,管仲向他分析這些毛病:“惡,則惡矣,然非其危者也,人君唯猶與不敏爲不可,猶則之衆,不敏不及事。”在這裏,管仲要求人要急國家之大功大利,而不要拘泥於個人的小辱小恥。這種功名觀是從富國強兵、爭霸天下的根本目的和實際利益出發的。面對春秋時期羣雄逐鹿的亂世局面,管仲的功名觀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與客觀依據。但也還是管仲的這一觀點,卻在後人的視界中引發出矛盾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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