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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都東京簡介 遷都東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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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都東京(日語:東京遷都),或也有說法認爲應稱作奠都東京,是1869年(明治2年)日本天皇和維新政府從京都移駐江戶,並把江戶改稱爲東京,使之成爲日本新首都的重大歷史事件。

 遷都東京的緣由

背景

明治維新初期的京都經過大政奉還和王政復古重新成爲日本的政治中心,爲了體現新的政治氣息京都新政府內部開始有要求遷都的呼聲。當時江戶局勢尚未完全穩定,主要把大阪作爲遷都的對象。

大久保利通的遷都大阪方案

鳥羽伏見之戰後的明治元年(慶應4年)1月17日(1868年2月10日),參與大久保利通向總裁有棲川宮熾仁親王提議讓天皇參拜石清水八幡宮後行幸大阪,如果可能的話在大阪常駐。這樣可以一掃朝廷的舊習,推動外交,海軍,陸軍的發展。同年1月23日,在太政官會議上進一步提出浪華遷都(遷都大阪)的建議書。由於遭到保守派公卿的猛烈反對,1月26日建議書被否決。隨後大久保通過副總裁巖倉具視提出能讓保守派也接受的大阪行幸議案,1月29日得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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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行幸和江戶開城

大阪行幸的決定發表之後,還是受到反對遷都的公家和京都市民的懷疑。因此原本打算陪同天皇行幸的太政官爲打消衆人顧慮而取消行程。明治元年3月21日(1868年4月13日),天皇由副總裁三條實美率領1,655名隨從陪同從京都出發。3月23日到達大阪本願寺津村別院行駐。天皇在天保山參觀了軍艦,在大阪逗留40多天後於4月8日回到京都。

和此時沒有危機的浪華(大阪)相比,已經是世界大都市的江戶正面臨分崩離析的危機,前島密向大久保遞交了“江戶遷都論”。同年4月11日,江戶不流血開城,維新派的目光從大阪轉移到江戶。

江戶變成東京

大木和江藤的東西兩都案

明治元年(1868年)閏4月1日軍務官判事大木喬任和東征大總督府監軍江藤新平向巖倉具視提出“東西兩都”的建議書。建議書闡述讓數千年從未接觸王化思想東日本地區人民直接受到天皇統治的重要性,並且提出建設從江戶和京都之間的鐵路,這個意見和大久保的大阪行幸相同沒有提到遷都,比較容易得到保守派的認可。

江戶設置天皇皇宮的構想早在江戶時代後期佐藤信淵就在文政6年(1823年)所著‘混同祕策’中被提到,據說大久保利通也是因此受到啓發。

德川家移封和東京誕生

明治元年(1868年)5月24日,德川幕府被移封駿府80萬石。大木和江藤的東西兩都議案也得到認可,維新政府6月19日派參與木戶孝允和大木前往江戶考察建都事宜。2人在有棲川宮熾仁親王,三條實美,大久保利通,江藤新平的支持下同年7月7日返回京都並作出江戶建都可行的報告。在此基礎上7月17日,天皇發佈江戶改稱爲東京詔書。詔書中天皇把東西日本人民當作一家臣民,江戶作爲東日本第一大都市,天皇將在此管理天下,因此把江戶改稱爲東京。考慮到保守派和京都市民的反彈,詔書沒有明確使用遷都和定東京爲日本首都的字眼,這樣在東西兩都的方針下東京誕生了。

東幸和萬機親裁的宣言

明治元年(1868年)8月27日,天皇舉行即位典禮,同年9月20日在巖倉具視,議定中山忠能,外國官知事伊達宗城等人陪同下離開京都前往東京行幸(東幸)。擔負警衛的是長州藩、土佐藩、備前藩、大洲藩的藩兵3,300人。10月13日到達江戶,即日江戶改稱爲東京城。10月17日天皇發佈皇國一體,東西平等,天皇親政的詔書(御東幸萬機御親裁ノ詔書)。東京市民舉行了盛大的慶祝活動。

東西兩京並立

早期還幸慎重論

東幸之後必須還幸,三條實美不贊成立刻還幸京都,他認爲德川幕府統治江戶300餘年,到東京之後馬上返回京都必然失去東京的人心,從日本發展的長遠來看抓住江戶是非常重要的。

結果採納了三條的意見推遲還幸,直到明治元年(1868年)12月8日先帝(孝明天皇)三週年忌辰祭和立後典禮的時候才還幸京都。同年12月22日到達京都。同時爲了緩解東京市民的不安宣佈不久會馬上行幸東京,並且宣佈在舊本丸遺址上建造新皇宮。

再幸東京

明治2年(1869年)1月25日巖倉具視向天皇進言,很多政府和民間人士都認爲要遷都,特別京都和大阪的民心也有所動搖,但是爲了對關東諸國實行有效統治再次東幸十分重要。雖然政府內部很多人提倡遷都,若沒有天皇的決斷光憑藉臣下努力還是無法信服衆人的。

3月7日明治天皇再幸東京。3月28日到達東京。這次太政官也一同來到東京,京都則設置留守官以安撫不滿的京都居民。同年10月24日皇后也移蹕東京。此後天皇就以東京爲中心開展政治活動。

天皇皇后移駐東京之後公卿,諸藩主,京都的政府官員和市民紛紛要求取消行幸,政府爲了安撫民心發佈了安民告示。甚至提出遷都名古屋的折衷方案。

政府機能轉移

京都保留京都御所。到明治4年(1871年)爲止刑部省,大藏省,兵部省在京都的留守機關完全關閉。明治3年5月留守官從京都府遷往宮中,同年12月和京都宮內省合併,明治4年(1871年)8月23日廢止。行政機能完全轉移到東京。

京都還幸的延期

明治3年(1870年)3月14日,以東北地區尚未平定和農業欠收減少開支爲理由推遲京都還幸。明治4年(1871年)3月發表在東京舉行大嘗祭的決定,同年11月17日在東京首次舉行大嘗祭。

從此京都只是日本名義上的首都,江戶變成東京再次成爲政治中心。

遷都之後的大事表

1872年6月(明治5年5月) - 天皇回到京都的時候使用行幸而不是還幸。

1873年(明治6年)5月 - 東京皇宮着火。天皇暫時搬到赤阪離宮居住。

1877年(明治10年)2月 - 天皇指示保留京都的皇居(京都御所),維持原樣。

1888年(明治21年) - 東京的明治宮殿完成。並且被稱爲皇宮。

1889年(明治22年) - 日本的皇室典範規定天皇即位典禮和大嘗祭(即位後首次新年慶典)必須在京都舉行。

1891年(明治24年) - 京都御所改稱爲京都皇宮。

1909年(明治42年) - 登極令(昭和22年廢除)規定大嘗祭的齋田,京都以東以南爲悠紀,以西以北爲主基。

1915年(大正4年) -大正天皇即位典禮和大嘗祭在京都舉行。

1928年(昭和3年) -昭和天皇即位典禮和大嘗祭在京都舉行。

1947年(昭和22年) - 皇室典範規定天皇即位典禮在京都舉行,對大嘗祭的場所不再作規定。

1948年(昭和23年) - 東京的皇宮廢除宮城的名稱,代之以皇居。京都皇宮稱爲京都御所。

1990年(平成2年) - 今上天皇明仁的即位典禮和大嘗祭在東京舉行。

 定都和遷都

日本歷史將此事件稱爲“東京奠都”(定都東京)而不是“東京遷都”(遷都東京)。圍繞定都還是遷都日本知識界以及關東關西一直大有爭論。關西認爲天皇移駐東京只不過是爲了施政的方便,京都還是名義上的首都,東京只是行政首都。關東則認爲天皇和政府機關都在東京,東京是理所當然的首都。也許是刻意迴避這個問題,事實上無論是日本憲法還是地方法律都沒有關於日本首都的具體描述,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講東京地區使用首都和首都圈的稱謂,京都地區使用京畿和近畿地區的稱謂都沒有法律依據。從外國人的角度來看因爲東京是日本行政機關所在地,理所當然是日本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