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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是如何興起的?有哪些利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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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其實在原始時期就有所萌芽了,但作爲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西周時期。周武王統一天下後,在宗法制度下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管理體系,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宗法制是一種按照血統遠近區別親疏的權利繼承製度,源於父系氏族家長制,其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主要用於區分嫡庶、親疏關係,目的是在家族內部確立地位、財產的繼承權,完善和鞏固分封制,防止貴族之間因爲權力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大宗在家族內部因有財產的繼承權,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謂的“尊祖敬宗”。

宗法制是如何興起的?有哪些利弊呢?

周朝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是對周王朝影響最深刻的兩個制度,宗法制度顧名思義是要按照姓氏來維護權利的一種制度,所以它是由氏族社會中的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我們都知道,在原始社會的時候,社會分爲母系社會和父系家長制社會,剛開始的社會都是母系社會,但是由於歷史的發展以及社會環境對勞動力的需要,所以原始社會開始由母系社會轉變爲父系社會。而宗法制度則是對這一家長制的很好體現。這一制度主要是按照血緣關係來分配國家的權力,因爲周王朝講究的要是世襲制,就是祖祖輩輩都可以享受周天子所分封的一塊封地,而按照血緣關係來分配國家權力就有利於建立穩固的某一個諸侯國內部的權力。他最大的特點就是宗族關係和國家合二爲一,國家的組織大部分都是宗族關係而聯繫起來的,也就是說某一個國家的貴族統治階級可能就幾個姓氏。

宗法制是如何興起的?有哪些利弊呢? 第2張

一提到宗法制度,都知道是周朝的時候實行宗法制度,但是宗法制度的根源卻歷史悠久,我們把它稱爲周朝的宗法制度,只是因爲完善於周朝,就像我們經常所說的唐詩、宋詞、元曲也是某一個時期最顯著的標誌,不是說宋代的時候唐詩就已經完全消失了。宗法制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成熟於周朝,後來意義深遠,影響了後來的各個封建王朝,當然這也是爲了加強中央集權不得不採取的一個政治制度。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可以分爲兩種,即是大宗和小宗。周王朝由周王統治,周王自稱爲天子,稱爲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爲諸侯,嫡長子也就是對於正妻來說所生的孩子,所以各個諸侯相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是在自己的封地內就是大宗。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在周王朝的時候,每一個諸侯所分得的封地其實就相當於是一個很小的國家,他們在自己的封地上自立爲王,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所以才導致了後面的土地兼併,以及周王朝的覆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