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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的井田制是怎樣的?它對周朝的統治有哪些利與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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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的井田制既是諸侯百官的俸祿等級單位,又是控制庶民的計算單位。因此,朝廷規定井田制度下的土地一律不準買賣,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關係去繼承,而且耕種井田的農業庶世也會隨着土地同屬於領主階級所有,終生不得離開土地,更不準轉業。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所謂“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規劃、畝積和疆界的方塊田。長、寬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畝積爲百畝,作爲一“夫”,即一個勞動力耕種的土地。井田規劃各地區不一致。有些地方採用十進制,有些地方則以九塊方田叫一“井”。因爲把九塊方田擺在一起,恰好是一個“井”字形,井田的名稱就是這樣來的。一井的面積是方一“裏”;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納九百個勞動力;一萬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納九萬個勞動力。

周朝的井田制是怎樣的?它對周朝的統治有哪些利與弊?

在井田的田與田、裏與裏、成與成、同與同之間,分別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溝、洫、澮;與渠道平行,還有縱橫的通行道,叫徑、畛、途、道。各種渠道的大小、深淺和通道的寬窄,都有一定的規格。

西周的各級統治者把井田分爲三類。他們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於河流附近、背山向陽的平展土地)成千塊、上萬塊地留給自己,叫“公田”。因爲公田的面積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驅使奴隸集體餅種。把距城市較近的郊區土地,以田爲單位分給和統治者同族的普通勞動者耕種。這部分人因爲住在“國”(即城市)裏,叫“國人”。國人不負擔租稅只負擔軍賦和兵役。他們平時每年向國家交納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爲軍費。戰時當兵,自己準備武器、糧食和軍需。國人有當兵和受教育的權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們受教育主要是軍事訓練和學習禮儀。這部分人是社會裏的普通平民。他們表面上不受剝削,是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但是,當時社會的掠奪戰爭是十分頻繁的。他們經常披徵凋去打仗,自己家裏的田園都荒蕪了,因而破產負債。打了勝仗,掠奪來的土地和財富統歸統治者所有,如果打了敗仗,還有被俘淪爲奴隸的危險。因此,國人的地位是動盪的。

周朝的井田制是怎樣的?它對周朝的統治有哪些利與弊? 第2張

封建領主把距離城市較遠、土質瘠薄的壞田,分給住在野外的庶人。庶人因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領主階級瞧不起他們,認爲他們最愚蠢,所以也管他們叫“氓”。庶人沒有任何權利,只有給領主耕種井田和服其他雜役的義務。他們每年要先在領主的大田上勞動,然後才准許去耕種自己作爲維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塊土地。因此西周時期的“國”“野”對立,既是城鄉對立,也是階級對立。

配合政治組織中的分封制,社會組織中的宗法制,文化思想中的禮樂制,周武王在經濟方面實施了井田制。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爲私田,中間爲公田。周王把土地層層分封給諸侯,諸侯將受封土地分賜給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賜其子弟和臣屬。周王對所封土地有予奪之權,各級受封的貴族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轉讓與買賣,受封者還要向國王承擔義務,就是要向國王交納貢賦,以此,周王有效的控制着廣大的國土,並將人民約束在封建制度下的小農經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