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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古代的縣令和知縣有什麼區別嗎?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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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秦初到清末,“縣”一直是我國最基礎行政單位。在漢唐,一縣之長叫做縣令,明清叫知縣,而兩宋,有時叫知縣,有時叫縣令。

揭祕:古代的縣令和知縣有什麼區別嗎?

雖然同爲基層行政單位,但是縣也有大小,大縣比小縣轄區大、人口多、事務繁忙,小縣的縣令自然不能和大縣的平起平坐。爲了區別對待,西漢時期將萬戶以下的縣令稱作縣長,萬戶以上的才叫縣令。

揭祕:古代的縣令和知縣有什麼區別嗎? 第2張

從東漢開始,縣長這個官名逐漸消失,一縣之長都叫做縣令。明清時期,基層行政單位雖然依舊是縣,但已經沒有縣令這個稱呼了,一縣之長改稱知縣。在宋朝,縣令和知縣兩職並行。後來知縣取代了縣令,成爲縣級長官的正式稱謂。從明朝開始,縣令正式推出了官名的稱呼,知縣成了唯一的稱呼。

但是知縣和縣令的權責也不盡相同。秦漢時期,縣級機構的職能和架構都模仿中央,縣令不但負責治安、稅收、訴訟等行政職責,還有一定的軍權。到宋朝,縣令下還轄有吏、戶、禮、兵、刑、工六房。明清時期,知縣的最大職責就是稅收,治安和訴訟有很大一部分被剝離給了鄉村縉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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