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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知縣和縣令相比 兩人誰的官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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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瞭解:古代知縣和縣令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在古代社會,作爲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一生當中見到皇帝或者朝廷高官的機會微乎其微,平常接觸最多的應該屬於本地的縣官,俗稱“父母官”。

按照中國現代的行政劃分應該屬於鄉政府,所以鄉政府屬於我們現代老百姓的“父母官”,但是在古代,一般的縣級行政機構是衙門,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縣衙,行政長官是縣令,還有稱知縣的,那麼 這兩者有差別嗎?今天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古代知縣和縣令相比 兩人誰的官職更大

縣令在歷史中是怎麼來的

縣令大家如果歷史好的話可能馬上就會想到秦朝的“郡縣制”,可能下意識的覺得縣令這個官職起始於秦朝。秦皇一統天下,爲了能夠統治天下,加強中央集權,廢除分封制度,建立郡縣制,但是郡縣制並非秦皇創建的。

早在戰國時期許多諸侯國推行了郡縣制,秦皇一統全國後推廣到全國各地。郡縣制,朝廷只管郡和縣級長官的任命,縣以下還有“鄉、亭、裏”三級,其長官都由本地人推薦,朝廷並不干涉。

秦漢時期,關於縣級行政長官的稱呼法律上都是有嚴格的規定的:一縣長官稱爲“縣令”或者“縣長”,但兩者也有微小差別。一般情況下,人口達到萬戶以上的縣,長官被稱爲“縣令”,俸祿從六百石到千石不等;人口萬戶以下的縣,長官被稱爲“縣長”,俸祿從三百石到五百石不等。而且他們都是屬於正五品官職。

魏晉時期,因爲戰亂的關係,朝廷規定“縣千戶以上,州郡治五百以上,皆爲令;不滿此爲長。”到了南北朝時候,戰爭更加頻繁,所以乾脆縣級行政長官統稱爲“縣令”。

古代知縣和縣令相比 兩人誰的官職更大 第2張

知縣在歷史怎麼來的

知縣的由來最早在唐代時期,因爲唐代時期某地縣令一直空缺,朝廷就讓輔佐縣令的官員代理縣令行政,這時,這個官員就被稱爲“知縣事”,這也是“知縣”一詞第一次登上歷史舞臺。“知縣”就這樣出現了。而且伴隨着中央王朝的強大縣令知縣一詞也傳到朝鮮、日本、越南等地。

一直到黃袍加身的趙匡胤建立了宋代,知縣才代替縣令真正出現在歷史的舞臺。趙匡胤害怕地方官員學他一樣黃袍加身,索性連縣令都不在地方上選拔了,直接由中央委派,朝廷派遣官員代理地方事務,稱爲“知事”。因此,以前的刺史、太守和縣令的稱呼都變了,成爲後人熟悉的知州、知府和知縣。

古代知縣和縣令相比 兩人誰的官職更大 第3張

兩者的差別

由於知縣是中央直接派來的,所以知縣的權力比以前的縣令更大,知縣除了負責縣級行政以外,如果縣裏面有駐軍,知縣兼兵馬的管轄,就是知縣監管地方軍事。

縣令屬於地方官員,知縣卻是朝廷命官。從官職的高低來說,縣令大多是“正五品”官員,而知縣則是“正七品”官員。所以就有“七品芝麻官”一說。

縱觀歷史,從縣令到知縣的轉變可以從另一個方面說明封建王朝中央集權的加強的權利變更,這也是封建社會必然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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