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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七十八回:審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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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七十八回 審遺囑

話說京中有一長者,姓翁名健,家資甚富,輕財好施,鄰里宗族,加恩撫卹,出見鬥毆,輒爲勸諭;或遇爭訟,率爲和息,人皆受慕之。年七十八,未有男兒,只有一女,名瑞娘,嫁夫楊慶。慶爲人多智,性甚貪財,見岳丈無子,心利其資,每酒席中對人道:“從來有男歸男,無男歸女。我岳父老矣,定是無子,何不把那傢俬付我掌管。”其後,翁健聞知,心懷不平,然自念實無男嗣,只有一女,又別無親人,只得忍耐。鄉里中見其爲人忠厚而反無子息,常代爲嘆息道:“翁老若無子,天公真不慈。”

包公案第七十八回:審遺囑

過了二年,翁健且八十矣,偶妾林氏生得一男,取名翁龍。宗族鄉鄰都來慶賀,獨楊慶心上不悅,雖強顏笑語,內懷慍悶。翁健自思:父老子幼,且我西山暮景,萬一早晚間死,則此子終爲所魚肉。因生一計道:“算來女婿總是外人,今彼實利吾則,將欲取之,必姑與之,此兩全之計也。過了三月,翁健疾篤,自知不起,因呼楊慶至牀前泣與語道:“吾只一男一女,男是吾子,女亦是吾子。但吾欲看男而濟不得事,不如看女更爲長久之策。吾將這家業盡付與汝管。”因出具遺囑,交與楊慶,且爲之讀道:“八十老人生一子,人言非是吾子也,家業田園盡付與女婿,外人不得爭執。”楊慶聽讀訖,喜不自勝,就在匣中藏了遺囑,自去管業。不多日,翁健竟死,楊慶得了這許多家業。

將及二十餘年,那翁龍已成人長大,深諳世事,因自思道:“我父基業,女婿尚管得,我是個親男有何管不得?因託親戚說知姐夫,要取原業。楊慶大怒道:“那家業是岳父盡行付我的,且嶽翁說那廝不是他子,安得又與我爭?”事久不決,因告之官,經數次衙門,上下官司俱照遺囑斷還楊慶,翁龍心終不服。

包公案第七十八回:審遺囑 第2張

時包公在京,翁龍密抱一張詞狀徑去投告。包公看狀即拘楊慶來審道:“你緣何久佔翁龍家業,至今不還?”楊慶道:“這家業都是小人外父交付小人的,不幹翁龍事。”包公道:“翁龍是親兒子,即如他無子,你只是半子,有何相干?”楊慶道:“小人外父明說他不得爭執,現有遺囑爲證。”遂呈上遺囑。包公看罷笑道:“你想得差了。你不曉得讀,分明是說:‘八十老翁生一子,家業田園盡付與’,這兩句是說付與他親兒子了。”楊慶道:“這兩句雖說得去,然小人外父說,翁龍不是他子,那遺囑已明白說破了。”包公道:“他這句是瞞你的。他說:‘人言非,是我子也’。”楊慶道:“小人外父把家業付小人,又明說別的都是外人,不得爭執。看這句話,除了小人都是外人了。”包公道:“只消自家看你兒子,看你把他當外人否?這外人兩字分吸連上‘女婿’讀來,蓋他說,你女婿乃是外人,不得與他親兒子爭執也。此你外父藏有個真意思在內,你反看不透。”楊慶見包公解得有理,無言可答,即將原付文契一一交還翁龍管業。知者稱爲神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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