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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李紈的判詞是什麼意思?爲何說她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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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紈,字宮裁,金陵十二釵之一。不知道沒關係,小編告訴你。

《紅樓夢》之金陵十二釵正冊女子中,以寶釵、黛玉爲首,秦可卿爲末,衆女子要麼才貌雙全,要麼實力超羣,有管家理事之能,可唯獨有一位金釵,曹公貌似對其持批判態度,那就是排名第11位的李紈。

紅樓夢中李紈的判詞是什麼意思?爲何說她貪財?

《紅樓夢》第5回“開生面夢演紅樓夢,立新場情傳幻境情”中,李紈的判詞乃是: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如冰水好空相妒,枉與他人作笑談。

這付判詞對應了李紈的一生:早年嫁給榮國府賈珠,生下兒子賈蘭後,丈夫早逝,自己一個二十歲的青春女子,過得如同槁木死灰一般,只敢穿樸素的青色褂子;在賈府內亦不敢得罪人,凡事秉承恩多罰少的行事作風,被下人稱爲“大菩薩”,可終究“慈難掌兵”,這樣一味討好下人,是管不好這個家的,所以王熙鳳評價她“是個佛爺,不中用”。

尤其是李紈的紅樓夢曲《晚韶華》中有“人生莫受老來貧,也須要陰騭積兒孫”的預判,換言之,在《紅樓夢》後四十回賈家被吵架,大廈傾倒之後,李紈、賈蘭母子兩人事業發跡,可李紈卻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或對賈家人見死不救,或獨善其身,與賈家保持距離,以致於曹公勸她不要過猶不及,而要學會積陰騭,這已經屬於批判了。

其實早在《紅樓夢》前80回,李紈的貪財好利已經展現得淋漓盡致,站在她的角度也能理解:丈夫早早去世,自己孤兒寡母,只有實實在在的銀子能給她安全感,可她有一些做法實在過分了些。

就以大觀園詩社來說,第37回“秋爽齋偶結海棠社”,這是黛玉、寶釵、探春、李紈等人共同創建的詩社,李紈毛遂自薦當了社長:

一語未了,李紈也來了,進門笑道:“雅的緊!要起詩社,我自薦我掌壇。前兒春天我原有這個意思的......就是這樣好。但序齒我大,你們都要依我的主意,管情說了大家合意。”——第37回

由於李紈是大嫂子,又主動提出掌壇的建議,衆姊妹便接受了這個提議,可由於當時過於匆忙,衆人沒有考慮過詩社的資金問題,於是就引發了後來的一系列事件。

詩社第一場在探春的秋爽齋舉辦,因爲是首次舉辦,衆人臨時齊聚,所以也沒啓動什麼資金,就是衆姊妹聚在一處,以“白海棠”爲題目,黛玉、寶釵、探春、寶玉分別了一首《詠白海棠》,大家就這麼散了;

緊接着詩社第二場就發生在38回,史湘雲名義上做東,薛寶釵出錢,從自家拿了幾大簍螃蟹,又搬來幾罈好酒,在大觀園中舉辦了一個“螃蟹宴”,期間衆人以菊花爲題,吟詩作賦,好不熱鬧。

可緊接着,等到社長李紈的稻香村舉辦詩社的時候,突然出現了一個問題:錢從哪兒來?

雖然《紅樓夢》中並沒有明確寫,但讀者應學會自己思考,從後文李紈帶着衆人去問王熙鳳要錢來看,毫無疑問:李紈自己不願意出錢,所以纔有這番“要錢”的操作。

紅樓夢中李紈的判詞是什麼意思?爲何說她貪財? 第2張

探春笑道:“我們起了個詩社,頭一社就不齊全。衆人臉軟,所以就亂了。我想必得你去作個監社御史,鐵面無私纔好......”鳳姐笑道:“我又不會作什麼溼的、乾的,要我吃東西去不成?分明是叫我作個進錢的銅商,你們弄什麼社,必是要輪流作東道的。你們的月錢不夠花了,想出這個法子來,拉了我去,好和我要錢,可是這個主意?”——第45回

諸君注意細節,雖然衆姊妹一起去找王熙鳳,可最後張口跟王熙鳳交流“要錢”的卻是探春,而非李紈,這個細節着實意味深長——年齡最長,被大家叫大嫂子,而且還是詩社社長的李紈就在現場,可她卻躲在一旁,讓探春來張口問王熙鳳要錢,這個操作着實有點心機了。

精明的王熙鳳看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她撇開探春,直接跟一旁的李紈交談,並細數李紈一年的月錢、租子錢、年終分例加起來有差不多四五百兩銀子。身爲大嫂子,爲何不拿點兒出來辦詩社,巴巴地鬧着姊妹們來和自己要。

李紈卻精明地轉移話題,嬉笑調侃前番“鳳姐打平兒”的風波,最終鳳姐無奈,答應拿出五十兩銀子來資助詩社。

可重點恰恰就在這五十兩銀子上,按照《紅樓夢》中的消費水準,五十兩銀子相當於普通人家兩年的家庭花銷,證據就是第39回螃蟹宴,劉姥姥扳着手指頭算錢的那番話:

劉姥姥道:“這樣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錢,五五二兩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兩銀子。阿彌陀佛!這一頓的錢,夠我們莊稼人過一年了。”——第39回

可這五十兩銀子在李紈手中,竟花得十分迅速,第45回問王熙鳳拿到的銀子,僅僅過了四回,到了第49回,李紈再次問姊妹們要錢:

李紈道:“我這裏雖好,又不如蘆雪廣。我已經打發人籠地炕去了,咱們大家擁爐作詩......你們每人一兩銀子就夠了,送到我這裏來。”指着香菱、寶琴、李玟、李琦、岫煙,“五個不算外,咱們裏頭二丫頭病了,不算;四丫頭告了假,也不算。你們四份子送了來,我再總拿出五六兩銀子來,也儘夠了。”——第49回

這裏有必要提一下賈府小姐們的月錢收入情況,正常每位小姐每月二兩銀子,而就算這樣,還要被李紈薅羊毛薅走一兩,更讓人反感的是,李紈還自稱“我再總拿出五六兩銀子”,貌似自己還吃虧倒貼了。

陳大康先生的著作《榮國府的經濟賬》中,也曾提到了李紈身上的經濟問題——她似乎有些貪婪了。

紅樓夢中李紈的判詞是什麼意思?爲何說她貪財? 第3張

有的讀者很天真,覺得李紈和衆小姐辦詩社,一定要花不少錢,說不定李紈的話是真的呢,這便是讀書不細的結果,筆者來舉一個對比的例子。

且看第63回“壽怡紅羣芳開夜宴”,正值賈寶玉生日,怡紅院的丫環襲人、晴雯、麝月等幾個丫環主動攢錢給賈寶玉過生日,一共攢了三兩二錢銀子,可這生日過得照樣熱熱鬧鬧:

襲人笑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紋四個人,每人五錢銀子,共是二兩;芳官、碧痕、小燕、四兒四個人,每人三錢銀子;她們有假的不算,共是三兩二錢銀子,早已交給了柳嫂子,預備四十碟果子。我和平兒說了,已經擡了一罈好紹興酒,藏在那邊了,我們八個人單替你過生日。”——第63回

僅僅三兩二錢銀子,就能備下四十碟果子,加一罈上好的紹興酒。更爲關鍵的是,後來又請來了林黛玉、薛寶釵、史湘雲、李紈、薛寶琴、香菱、探春這些人,人夠多了吧,這果子照樣夠吃,酒照樣夠喝。

甚至其後黛玉、寶釵等人散後,果子、酒還剩了不少,於是襲人又叫來了婆子們一起吃,一起玩,席間亦有不少婆子偷偷順手牽羊,袖了不少吃食。

幾個小丫環隨便湊了三兩二錢銀子,就能辦得風生水起,可到了李紈手中,舉辦一場詩社的花費至少要十兩銀子起步,是李紈太過“財大氣粗”,還是她別有用心呢?諸君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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