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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明朝滅亡的真正原因是什麼?真的是亡在了“窮”上嗎?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9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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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明朝滅亡的責任全都推卸到一個太監身上,只不過是一個自欺欺人的理由罷了,那真正的原因又是從大堤的哪個縫隙中順着洪水鑽着制度的空隙而過呢?

也許在有些人的印象裏漢唐盛世富國強兵威震千里,國庫殷實而充盈。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因此中華的餘威能夠遠傳西亞很大一方面是依靠經濟上的鼎力支持。而明清卻往往會在中央與地方的密摺中見到軍方因缺餉缺糧而捉襟見肘的症狀。萬曆朝出征朝鮮如此,天啓朝抵抗後金如此,崇禎朝鎮壓農民也是起義如此。

如果一個太監的亡國作用是建立在崇禎爲了規避責任繼而君死社稷流芳百世而被後人無限放大,那大明王朝會不會也是最終亡在了“窮”上了呢?

導致明朝滅亡的真正原因是什麼?真的是亡在了“窮”上嗎?

大家都知道在封建專制體制內的皇帝都會有一個內帑,也就是從全國各地的賦稅徵繳中直接送往紫禁城的皇帝私人金庫。在最後的軍事對抗中,崇禎皇帝建議百官解囊而遇冷,每當這時後世的歷史評論都會在這一時刻將矛頭直接指向崇禎。

天下是朱氏的大明王朝,不管是閹黨還是東林黨,在國難面前作爲國家最高首腦的崇禎如果還在爲一絲私益而貪心掛念,那君死社稷只能是崇禎皇帝自導自演的鬧劇了。

那麼崇禎的內帑究竟有多少錢?

崇禎內帑需要弄清楚的問題是:明朝末年崇禎的內帑是否有如傳言中的多?如果沒有,又是否如崇禎自己所說的內庫全然空虛?或者崇禎內帑雖然有一些,但不如我們想象的那麼多?

最廣爲流傳的說法,就是來源於萬曆皇帝的遺留。

一般來說,皇帝的私人收入主要來自於每年一百萬兩的金花銀,但每年需要從金花銀中額定支出大約二十萬兩給京師的武將作爲俸祿,還要應付各種各樣的皇室開銷,因此皇帝真正到手的銀子並不多。

當然萬曆初期是張居正當政的十年,當時國內國外政治環境穩定,沒有軍事行動,國庫充盈,但是貪婪的萬曆皇帝從戶部將國庫資金調爲己用,使自己的個人歲收入接近一百萬兩白銀,並且派遣大量宦官下到地方直接收取礦稅,使得個人歲收入再增加二十萬兩白銀。萬曆皇帝當政四十多年,可以想象其收藏之豐。

然而,萬曆皇帝雖然在國家事務的使用上十分吝嗇,但對於自己的開銷卻非常浪費。史料表明萬曆皇帝爲自己的陵墓修築,爲自己的寵幸所花費的金額,爲公主們的婚禮開支都非常巨大。

最終萬曆皇帝的內帑留給子孫後代的,只有大概700萬兩白銀。

正如黃仁宇的《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稅收》中所寫:當他(萬曆皇帝)1620年駕崩時,紫禁城中的倉庫被發現存有大約700萬兩白銀,其中大部分被他的兩個繼承人——泰昌帝和天啓帝——轉移給各部。於是,萬曆的鉅額存留在交到崇禎手中之前,已經被消耗得差不多了。

魏忠賢往往與和珅被同時提及,人們在對他們的湮沒沉淪的原因津津樂道的願意之一就是他們的抄家所帶來的最大既得利益者便是皇帝。

魏忠賢死了,他的財產悉數被崇禎帝所掌控,因此掌握魏忠賢的財產也是洞悉崇禎內帑的關鍵之一。遺憾的是,魏忠賢是紅極一時可以盡情斂財的權勢宦官,但他的貪污有多大規模,歷史對此並無記載,崇禎皇帝也從來沒有公開過這個數字。

抄家在明代的政治鬥爭中既是帝王司空見慣的手段,也是百姓喜聞樂見的茶資。不妨從明代被抄家的權勢大家中做一個比較。這裏選擇的人物分別是張居正、馮保、嚴嵩、嚴世蕃。

明神宗初期的張居正也是權臣,抄家後家產折價約金銀19.58萬兩,另有良田八萬餘頃。在此稍前,張居正的盟友馮保抄沒家產摺合大約白銀百萬餘兩。

而繼續往前追溯,世宗時期的嚴嵩,被抄沒的家產爲“黃金三萬兩,白銀二百萬兩,田塘二萬七千三百餘畝。” 嚴世蕃的家產,“追贓二百萬兩”。

從以上幾位權臣家產來看,魏忠賢的家產在百萬兩左右應該比較可信。

當然,相對魏忠賢的前輩同是大宦官的劉瑾來說,魏忠賢還是有可能聚斂更多財富的。魏忠賢所在的時代,白銀已經大量流入中國,即使是擁有和劉瑾同樣價值的財富,通貨膨脹的原因也會讓魏忠賢至少要比劉瑾多出40%左右的白銀數量。明末時代,擁有上百萬兩白銀的大財主也不是沒有。

魏忠賢的班子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官僚制度的複製。東西兩廠的制度維護、錦衣衛和宦官的日常花銷、人員的賞賜,都需要魏忠賢的慷慨解囊。因此魏忠賢能夠留給崇禎帝抄家所得的財產應該也不會像傳說中的千萬兩黃金白銀之巨。

東北的遼東戰場,國內的闖王叛軍都需要銀子的支持。羊毛出自羊身上,軍餉的派發無疑又會迴歸到百姓的賦稅當中,也因此孕育出了所謂的“遼餉”。

康熙給崇禎帝貼上了勤政的標籤,今天的百姓有人給崇禎貼上了“君死社稷”的標籤,當然正負相持也少不了負面的評價,那就是加派遼餉之下所掩蓋的收取民膏。但可惜的是,皇帝之收入畢竟不同官員之收入。

導致明朝滅亡的真正原因是什麼?真的是亡在了“窮”上嗎? 第2張

崇禎時期,三餉徵收最高時期歲收入達2100萬兩白銀,按理崇禎應該比祖先更有機會獲得其中的財富。但2100萬兩隻是紙面上的預算,實際徵收到的或許不到60%,黃仁宇分析認爲是明政府長期實行低稅政策,卻沒有藏富於民,大量利潤被官吏和土紳瓜分,農民仍然只有溫飽。而明末政府的加稅政策,一方面將農民逼到了絕路上,一方面也觸犯了官吏和土紳階層的利益,總之收稅受到阻撓和抵制,其時政府對國家的控制力大大減弱,對此也無計可施。何況相對無底洞般的軍事支出,三餉都解決不了問題,崇禎也沒有機會來據爲己有。

貪官的搜剝民財無非是以權勢犧牲國家利益交換到個人利益,但對於皇帝來說,國家利益纔是他最大的利益,江山社稷是一家之姓,皇帝本身沒有任何理由出賣自己的最終利益。

皇帝個人收入的執行只有通過文官系統和宦官系統來運作,如果走文官系統來收取稅金,必然受到文官的嚴重阻撓,即使是皇帝,也不能毫無理由的提高國家稅率,何況這樣的操作必然會在歷史上留下記錄。

如果走宦官系統,雖然可以避免收入數字的公開,但宦官系統同樣以公開的名目徵收稅金,因爲恣意擾民,又影響了正常的稅收,同樣會受到嚴厲的批評。而且也根本無法隱瞞。

另外還有補充一點的是,我們可以看到,政府徵收賦稅,在原料和勞力方面,有相當的伸縮性,修築宮殿的時候多些,不修的時候少些,是否可以這麼理解:“加派”可以成爲官府的額外收入呢?

黃仁宇解釋說:要是認定這些加派表現爲官府的淨收入,那將是錯誤的。明代後期官府的控制能力十分有限,稅收實際上已達到了飽和點,對任何一個方面進行額外的派徵肯定會引起其他方面稅收的不足。1592年,一位掌管臺倉庫的戶部侍郎上奏說六年中各省直共欠京運銀7641100兩(《神宗實錄》4933)。而這一時期正是在重修慈寧宮,進行大規模水利工程設,萬曆皇帝又另外下詔修建自己的陵寢。

由此可見,明代後期政府的總稅收額度似乎已經定了下來,某方面的徵收必定帶來其他方面的減少,或者就是大量的拖欠。明代後期賦稅的拖欠非常嚴重,政府的徵收從來沒有超過額定中的80%。

萬曆皇帝非常吝嗇,他在有生之年聚斂了上千萬兩白銀的內帑,但他的開銷同樣巨大,奢侈浪費也是相當驚人的。即使如此,萬曆皇帝逝世時候仍然留下了約七百萬兩白銀,不過被光宗和熹宗用於邊餉和分配到了各部,萬曆皇帝遺留的財富再次被削減,直到熹宗年間,魏忠賢的獨擅徹底掏空了萬曆的私藏。

因此崇禎的內帑有錢是不太可能的。

崇禎時期不像萬曆時期那樣財政壓力比較輕鬆,崇禎皇帝唯一的致富機會是沒收魏忠賢的財產,這筆財產沒有公佈出來也缺乏歷史記載,只有一些不切實際的猜想。不過相對明末的局勢來說,這點錢貼補進去也是杯水車薪。至於其他的發財渠道,相信在明末入不敷出的巨大財政壓力面前,即使是皇帝,想搜刮私房錢也不容易。

接手一個爛攤子的確是非常痛苦的,所以崇禎除了用自殺來換回名傳千世也許也是真的黔驢技窮了。

導致明朝滅亡的真正原因是什麼?真的是亡在了“窮”上嗎? 第3張

錢永遠只是一個數字,但就像美國的國父之一漢密爾頓所說“資本永不眠”。一張簡簡單單的紙往往背後是一個駭人聽聞的故事或是一張難以想象的關係網。

人創造了錢,人不眠,錢永動。即使崇禎帝在景山之上望着紫禁城的大火用血書來爲自己送別之時,他也不會知道大明帝國的錢除了那些軍餉之外究竟還有多少。因爲崇禎選擇閉上了雙眼,而那些真正有錢的人還在帝國的某個地方涌動,而且他們也不會和崇禎一起來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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