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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蘇圖生平簡介 那蘇圖人物歷史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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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蘇圖(?—1749年)戴佳氏,字羲文,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大臣。康熙五十年,襲拖沙喇哈番世職,授藍翎侍衛。雍正初,四遷兵部侍郎。四年,出爲黑龍江將軍。八年,調奉天將軍。乾隆元年,擢兵部尚書。二年,調刑部,授兩江總督。十四年,命暫署河道總督。卒,賜祭葬,諡恪勤,入祀賢良祠。

基本信息

中文學名: 戴佳·那蘇圖 外文名:Na Su Tu

所處時代:清朝 民族:滿洲鑲黃旗

出生日期:不詳 去世時間 :1749年

諡號:恪勤 主要成就:兵部尚書、兩江總督

那蘇圖生平簡介 那蘇圖人物歷史評價

人物生平

那蘇圖(?—1749)戴佳氏,字羲文,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大臣。康熙五十年,襲拖沙喇哈番世職,授藍翎侍衛。雍正初,四遷兵部侍郎。四年,出爲黑龍江將軍。八年,調奉天將軍。

乾隆元年,擢兵部尚書。二年,調刑部,授兩江總督。協辦吏部尚書顧琮請江、浙沿海設塘堡,復衛所,下督撫詳議。三年,那蘇圖奏:“明沿海衛、所武事廢弛,我朝裁衛改營,江南有金山、柘林、青村、南匯、川沙、吳淞、劉河諸營,提督駐松江控制。崇明島、狼山二鎮對峙海口,塘汛聲勢連絡,無庸復設衛、所。瀕海炮臺,應改建者一,華亭漴缺墩;應增建者二:柘林南門,福山挑山嘴;應移建者一,吳淞王家嘴;應修者一,劉河北七丫口。”並請改舊制,撤牆設垛,置木蓋,留貯藥之屋;並請城茜涇,設兵崇明西南二條監河、顧四房溝、堂沙頭港諸地。下部議行。江南旱,上命撥福建倉谷三十萬石治賑。那蘇圖奏言:“江、廣諸省買米,次第運至,無災州縣,本年漕糧全數截留,兩江不患無米。福建海疆重地,且不產米,請留十萬石分撥災區,以二十萬石運還福建。”上嘉其得封疆大臣之度。四年,詔免兩江地丁錢糧。奏言:“向例蠲免不分貧富,但富戶遇歉,未傷元氣;貧民素乏蓋藏,多免一分,即受一分之惠。請以各州縣實徵冊爲據,額根五錢以下者全蠲,五錢以上者酌量蠲免,五兩以上者無庸議蠲。”上諭曰:“卿能如此酌議,如此擔當,誠爲可嘉。古人云‘有治人無治法’,當訪察胥役,毋令因事擾民,則全美矣。”以憂去。

五年,授刑部尚書,旋出署湖廣總督。六年,調兩江。七年,調閩浙。疏裁闔省鹽場浮費,場員受年節規禮,以不枉法贓論罪。八年,疏言:“溫、臺二洋,漁船汛兵,向有陋規。總督李衛奏改塗稅,稽曾筠又請減半徵收。漁船出洋,海關徵樑頭稅,有司徵漁課,不當復加塗稅。”命永遠革除。九年,疏言:“臺灣孤懸海外,漳、泉、潮、惠流民聚居,巡臺御史熊學鵬議令開荒。臣思曠土久封,遽行召墾,恐匪徒滋事,已令中止。”報聞。旋調兩廣。十年,條奏:“兩廣鹽政,請以商欠鹽價羨餘分年帶徵。商已承替,令承替者償;官或侵漁,令侵漁者償。埠商佔引地,逋成本,斥逐另募。鹽課外加二五加一,並屬私派,悉行禁革。”又調直隸。十一年,條奏八旗屯田章程。十二年,上東巡,那蘇圖從至通州,賚白金萬。條奏稽察山海關諸事,並如所奏議行。加太子少傅。十三年,加太子太保,授領侍衛內大臣,仍留總督任。那蘇圖請赴金川軍前佐班第治事,上不許。十四年,命暫署河道總督。卒,賜祭葬,諡恪勤。

那蘇圖墓

據編修於民國十七年(1928年)的《房山縣誌·古蹟》篇和1993年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河北通志稿》記載,那蘇圖墓在“房山北莊村東”。那個地方,就是現在的燕化消防隊西南邊。據村中人說,那蘇圖墓毀於1964年。

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那蘇圖墓仍有零星遺蹟可尋。當時,遺蹟所在地住着兩戶人家,離一戶人家院外不遠處,有一道水溝,上面搭着一塊殘碑作橋板,上面有漢文行書,長約一米,寬約60公分。在附近的荒草坡上,還有一個用碎石壘砌的蓄水池。用望遠鏡向水池對岸觀察,許多碎石都有雕刻的圖案和文字。在臺階上,還有滿文殘碑和雕刻着海水江牙的漢白玉石。這些都是那蘇圖墓僅存的遺物

由於那蘇圖墓被毀多年,地面遺蹟幾乎蕩然無存,所以,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文物普查中,位於西莊和車廠村之間的卞家墳便被誤認爲是那蘇圖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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