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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最下流刑罰:女子竟當衆裸體行刑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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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建立後,中國正式結束了封建時代,曾被稱爲是文明污點的“裸形處決”也一度銷聲匿跡,但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民國政府不但重新搬出已廢除的斬首刑,“裸形處決”也重新浮出水面,不少女性革命者被脫光了衣服砍頭示衆,而且個別的手段比老祖宗還殘忍,劊子手先用刀割去女革命者的乳房,然後才砍下她們的頭。

中國古代最下流刑罰:女子竟當衆裸體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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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裸刑處決”對婦女來說也是難堪之辱,但畢竟可以 “一死了之”,但統治者還有更卑劣的手段--杖刑,杖刑不是死刑(也有活活打死的情況),婦女還不得不繼續忍受來自周圍的冷眼和嘲笑,這對她們的傷害甚至比凌遲所造成的痛楚還要深。

無賴子弟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嬉笑取樂。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嘉靖時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解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過這樣的侮辱。於是縣衙公堂就成了很多無聊閒漢們聚集的場所,尤其是當聽到有婦女被杖刑的時候,他們的神經會突地一緊,如同一個重大節日的到來。

麥高溫在《中國人生活的明與暗》一書中給了這些人一個精彩的速寫:“事實上,那天這羣人聚在一起似乎僅僅是爲了某種喜慶的目的。他們真的是快活極了,臉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間開着玩笑,並且就罪犯被捕獲一事而相互祝賀。”

中國古代最下流刑罰:女子竟當衆裸體行刑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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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俞樾記述過這樣一件事:某縣令年方少壯,爲人輕浮,最喜歡談論桃色新聞,他審理案件,發現有涉及婦女閨閫方面內容的,就故意牽扯,定爲姦情,然後將婦女裸體行杖。後來他因貪污罪被處死,家產被籍沒,妻女流落爲娼,有人說這是他裸杖婦女的報應。

俞樾還記述過一件同類的事:有一農戶娶了個二十七八歲的媳婦,因姦情東窗事發後,縣官命令把她全身脫得一絲不掛,重杖四十,之後讓她的父母領她回家。父母扶着裸體的女兒出了衙門,脫下自己的衣服爲女兒遮體,當時圍觀的羣衆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奪衣,不讓她穿,此女只得裸身回家。裸刑的這一結果,比施行裸刑本身更爲可怕,因爲它玷污和摧毀了一些原本善良的靈魂,使常人墮落爲魔鬼。

更可悲的是因這種裸刑的施行,不僅“培養”了中國歷史上若干代的看客,而且使這些看客的餘孽直至今天都尚未絕跡。如今從統治層面來說,早已失去了施行裸刑的基礎,如果現在還有誰倡導裸刑,一定會遭到現代文明社會的唾棄。

然而在現今社會小環境裏,我們卻還經常看到或聽到這樣的實例:某地某女,或因失貞、或因偷竊、或因其他什麼大逆不道之事,被社會無賴、地痞流氓--古代看客在今天的餘孽們,剝光衣服,大肆羞辱,餘興難盡;尤其令人震撼的是從事此道者,還往往就是女性,她們似乎最瞭解作爲女性最怕的是什麼,不把被施暴對象的最後一層遮羞布剝去絕不罷手。

中國古代最下流刑罰:女子竟當衆裸體行刑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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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缺乏欣賞人體美的傳統。無論男女,自身裸體被人窺看通常被視爲羞恥之事, 女性的裸體當然更忌暴露。於是我們的國情是,女性的裸體並非被當作一種人體美去欣賞,而是被當作一種性對象去窺視、消費和發泄。

強迫女性裸露的這些場面傳達了女性沒有尊嚴、不知羞恥、對其身體沒有任何主權、其身體不過是男性把玩的物品和泄慾的對象等信息,包括了更深刻的對婦女歧視、壓迫和貶損的意義。

中國古代統治者施行裸刑之初,也絕沒想到還會對今天的社會心理造成這麼大的影響,形成了一種現代的社會頑逆心理,造就了一批批裸刑看客的現代餘孽,一代代心理變態者的無知和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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