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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中國古代慘不忍睹的女子刑罰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6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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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刑罰都是有法律依據,至少秉持着人道主義,但是古代卻不是這樣的!衆所周知在古代女性是沒有地位的,就連刑罰都比男子的還要恐怖數倍,近日有專家揭祕了古代女囚的刑罰,不但用烙鐵挖乳,還用木棍捅下體致死,這簡直太恐怖了,下面小編帶你看。

揭祕中國古代慘不忍睹的女子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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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入大牢等於失去貞操,它既是對女性進行單方面性禁錮的武器,也是長久以來形成的陋習在觀念上的表現。因此,古代的女人寧願餓死,也不願失去貞操。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爲女囚,便等於從此失去了貞操。

在古代社會,女人千萬不能淪爲女囚,而一旦淪爲女囚,輕則在堂上被裸體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則被脫掉褲子游街示衆,名曰“賣肉”。而在大牢裏被牢頭玩弄、姦淫則更是家常便飯。

行刑女子百般受辱,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社會弊病,民間親戚鄰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官府逮捕婦女裸體受杖。

揭祕中國古代慘不忍睹的女子刑罰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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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幹這行是很在行的,他們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目。

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衆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逗。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明朝嘉靖年間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捕後押送進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這樣的侮辱。

揭祕中國古代慘不忍睹的女子刑罰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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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女子裸體受杖的做法有增無減。晚清文人俞樾記述過這麼一件事:某縣令年方少壯,爲人輕浮佻達,最喜歡談論桃色新聞。他審理案件,發現有涉及到閨閫方面內容的,就故意牽扯,定爲姦情,然後將婦女裸體行杖。 他常對人說:“刑律上明文規定,婦女犯罪應決杖者,『奸者去衣,餘罪單衣決定,婦女犯罪應決罰』。行杖時是打臀部的,所謂單衣就是單褲,去衣當然就是去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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