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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中日戰爭爆發起因:日本覬覦朝鮮已久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3.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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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仗是指爆發在1894年(光緒二十年)的甲午中日戰爭。李鴻章是這場戰爭中清方舉足輕重的人物。在具體看他在戰爭中的表現之前,先要知道這場戰爭是怎樣打起來的。

甲午中日戰爭爆發起因:日本覬覦朝鮮已久

在誘因上,甲午戰爭和10年前的中法戰爭有類似的地方,就是戰爭的蓄意挑起方利用了清朝與有關國家(分別爲朝鮮和越南)的“宗藩關係”問題。就甲午戰爭來說,是日本利用了清朝與朝鮮的“宗藩關係”。此事也歷經了多年的過程。

早在前邊述及的19世紀70年代初日本來華議約、換約的時候,它就別有用心地向清政府探詢它對中朝關係所持態度。對日方的目的以及隱伏的禍患,當時李鴻章即有比較敏銳的覺察,他說,“日本覬覦朝鮮歷有年所,朝鮮爲我東土屏蔽”,“倭寇江浙尚是沿海肢體之患,倭侵高麗則爲遼京根本之憂”{1}。的確,日本覬覦朝鮮決不是單單限於朝鮮,更在於將它作爲跳板入侵中國。在實施步驟上則是環環緊扣,步步進逼。1875年秋,日本軍艦擅自進入朝鮮江華島附近測量海口,進行挑釁,最後竟攻毀朝鮮防軍炮臺,並登陸滋擾,此即所謂“江華島事件”。鑑於傳統上中朝“宗藩關係”存在的事實,事後日方派員來與清朝交涉,旨在否定前不久訂立的《中日修好條規》中關於中朝關係的規定,杜絕清方對它染指朝鮮的干涉,甚至要中國“保全”它與朝鮮“交好”。總理衙門理所當然地予以抵制。李鴻章當時亦對此事密切關注,並且日本使者森有禮專門拜訪了李鴻章,想說動他從而影響總理衙門。其間的談話頗有可供揣摩的意蘊。

森有禮算不上是日本最高決策層的人物,只是一個“外務少輔”,但他那一副無賴嘴臉和一番歪理謬詞,卻可淋漓盡致地表露出日方的意態。而李鴻章的“義正詞嚴”之中也掩不住不惜以妥協求息事寧人的傾向。早在這個時候,似乎已爲十來年後大戰中雙方的基本情狀提供了預示性的信號——

李鴻章當然也以前訂《中日修好條規》中關於中朝關係的規定,爲抵擋森有禮否認中朝“宗藩關係”的“法器”。但森有禮不買賬,竟說:“依我看和約沒甚用處。”李鴻章一聽着急了,趕忙說:“兩國和好全憑條約,如何說沒用?”森有禮不遮不攔,說:“和約不過爲通商事可以照辦,至國家舉事只看誰強,不必盡以舊條約。”李鴻章直言反駁:“此是謬論,恃強違約,《萬國公法》所不許。”森有禮並不服,說是“《萬國公法》亦可不用”。李鴻章不能不有些憤然了,他道:“叛約背公法將爲萬國所不容!”又指着桌上的酒杯打比方說:“‘和’是和氣,‘約’是約束人的心,如這酒杯圍住這酒不教泛溢。”森有禮回答:“這個‘和氣’無孔不入,有縫即去,杯子如何攔得住?”李鴻章以“森大人年少氣盛發此謬論”責之,話題又直接落到《中日修好條規》中關於中朝關係的規定上。森有禮說,代表日方簽約的伊達宗城已經在野,“自來和約立約之人去了便靠不住”。李鴻章反駁:“約書奉有諭旨,蓋用國寶,兩國臣民子子孫孫當世守之。”森有禮又說需要變通,李鴻章答以“未及十年換約之期不能議及變通”。接着又辯論起朝鮮是否中國“屬國”,森有禮說不算,李鴻章堅持說算,是有別於中國本土的“外藩”。森有禮又說到朝鮮不肯與日本“和好”。李鴻章說,不是不肯與日本和好,“是他自知國小,所以謹守不敢應酬。其與各國皆然,不獨日本”。

當時日本署理駐華公使鄭永寧也在場,他幫腔說起“江華島事件”中朝方開炮擊傷日本艦船的事。李鴻章說,日方艦船本不該到朝鮮海域去,人家開炮事出有因。鄭永寧說這次森有禮來到中國有三宗失望的事:一是中方不能保全日本與朝鮮要好的意思;二是總理衙門不明白他要和好的心思;三是恐本國臣民知道中國的態度,定要與朝鮮打仗。李鴻章說,若真是要和好的話,總理衙門不會不明白,“凡事不可一味逞強,若要逞強,人能讓過,天不讓過。若天不怕地不怕,終不爲天地所容”。可日方偏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說要與朝鮮議定三件事:一是讓它以後接待日本使臣;二是若有日本遭風船隻到朝鮮它得代爲照料;三是日本商船到朝鮮海域測量海礁它不能計較。並說若朝鮮不予議定,日本“必不能無事,定要動兵了”!這顯然是赤裸裸的威脅。李鴻章則以“我們一洲自生疑心,豈不被歐羅巴笑話”勸解。森有禮說:“這也沒法,日本百姓要去打仗,恐國家止不住。”鄭永寧則說:“總要求總理衙門與李中堂設法令高麗(朝鮮)接待日本使臣。”李鴻章說朝鮮因“江華島事件”正在氣頭上,旁人說也無益,勸日本暫且緩議此事。說着說着,森有禮突然冒出了一句“試思日本就得了高麗有何益處,原是慪氣不過”的感嘆話,李鴻章趕緊因勢利導地附和,並寫了“徒傷和氣,毫無利益”八個字,在末尾還特別添寫“忠告”二字送給日方。日方還是要求李鴻章轉商總理衙門,“勸說”朝鮮與日本建立關係,李鴻章答覆:“總署回覆你的節略明是無可設法,但你既託我轉說,我必將這話達到。”{1}

李鴻章與日方人員的這次晤談,地點是在保定直隸總督衙署,時間是1876年1月24日,即清歷的光緒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就要過傳統年節的時候,李鴻章還在爲“國事”忙碌,起碼可以說是迫不得已的“勤政”吧?交涉中森有禮的“無禮”、鄭永寧的“不寧”,難免讓李鴻章着急上火,但森有禮那句“有何益處”的感嘆,似乎讓李鴻章突然看到了“轉圜”的莫大希望,而他最後對日方的承諾也不是打“痞子腔”搪塞,而是立馬就做的事情,趕緊與總理衙門溝通消息,建議將日方的意思通過禮部轉行朝鮮,說是這樣“作爲收場,以示格外和好,借答來意,而略緩其逞強黷武之心,更於大局有益”②。

作用還真是“立竿見影”。面對日本的威逼和清方往軟處“勸說”,朝鮮在2月末即被迫與日本簽定了《江華條約》,其中載明“朝鮮國爲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平等之權”。所謂“自主”、“平等”的漂亮字眼,只不過是日本否定中朝“宗藩關係”、而它卻強行染指朝鮮的掩飾而已,日本爲侵朝而首先從“法理”上鋪路掃障的一步做成了。接下來,自然便是變本加厲,步步進逼。

李鴻章他們如何應對呢?是主張朝鮮與西方列強也議定條約,以求形成對日本的牽制,制約日本對朝鮮動武。接下來的幾年中,先是由美國,後有英、德等國接踵與朝鮮締約。在李鴻章輩,是想使用“以夷制夷”的手段,但實際後果上,是朝鮮更遭受多頭控制,局勢更加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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