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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統治者爲了鞏固統治地位,建立起怎樣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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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統治者爲防止藩鎮割據的重現和大臣、外戚、女後、宗室、宦官的擅權,鎮壓勞動人民的反抗,以及防禦遼、夏等侵擾,把政治、軍事、財政大權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建立起一整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包括職官、軍事、科舉、法律等制度。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宋朝統治者爲了鞏固統治地位,建立起怎樣的政治制度?

宋朝的政治體制大體沿襲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長官擔任,而是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爲宰相。又增設參知政事爲副相,通稱執政,與宰相合稱“宰執”。宋朝的相權大幅萎縮,僅負責行政職能。

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合稱二府,掌文武大權。又設鹽鐵、戶部、度支三司,主管財政大權,號稱計省。這樣三司、宰執、樞密使三權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

宋朝還在御史臺之外增設諫院和置諫官,這些都是監察機構,負責彈劾等事宜。經過這番改革,而皇帝便可以總攬大權。

爲了加強中央集權,防止將領奪權。建隆二年三月,宋太祖削去了都點檢這個重要的禁軍職位。

同年七月,宋太祖通過杯酒釋兵權解除了武官的軍權,禁軍的領導機構改爲殿前司和侍衛司,分別由殿前都指揮使、步軍都指揮使和馬軍都指揮使統領。但是,三帥無發兵之權。

宋朝在中央設立樞密院來負責軍務。樞密院直接對皇帝負責,其他任何官員都不得過問。而樞密院雖能發兵,卻不能直接統軍,這樣就導致了統兵權與調兵權的分離。

同時,宋朝經常更換統兵將領,以防止軍隊中出現個人勢力。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謂“強幹弱枝”“守內虛外”。

宋朝的軍隊分爲四種,即禁軍、廂軍、鄉兵、藩兵。禁軍是中央軍,也是宋朝軍隊的主力。廂軍是各州的鎮兵,由地方長官控制。鄉兵則是按機關抽調的壯丁。藩兵是防守在邊境的非漢民族軍隊。

規定州郡長官不能兼任一個州郡以上的職務,並且州郡的兵權、財權和司法權也歸朝廷。又規定州郡長官由文臣擔任,長官之外另設“通判”,使其互相牽制。

宋朝統治者爲了鞏固統治地位,建立起怎樣的政治制度? 第2張

後來,又把全國州郡劃分爲十五路,陸續在各路設轉運使、提點刑獄、安撫使、提舉常平等司,統稱“監司”,也都由文臣擔任,只是安撫使有時用武人。路、州、縣的官員都由中央官兼攝,屬於臨時指派的性質,所謂“以京、朝官權知,三年一替”。

這樣,地方長官的權力分散,任期又短,武力削弱,無法與朝廷對抗。

北宋統治者按照“守內虛外”的政策進行軍事部署。禁軍有一半駐防在京師及其附近,其餘分戍全國各要衝地區,主要是爲了鎮壓人民。邊境上只屯駐較少量的禁軍,對遼、西夏逐漸採取被動防守的方針。

宋太宗曾這樣說:“國家若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防;惟奸邪無狀,若爲內患,深可懼也。帝王用心,常須謹此。”

北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對解決中唐、五代以來藩鎮跋扈的局面,對維護國家統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觀上也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但是,這些措施雖然解決了中央與地方藩鎮的矛盾,卻種下了“積貧積弱”的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