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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百姓的社會福利有多好?具體有哪些做法和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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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瞭解明朝的社會福利嗎?小編給大家提供詳細的相關內容。

說到朱元璋小編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朱元璋是明朝時期的皇帝,當然了,當時的明朝在朱元璋的領導下,可以說社會井然有序,當時的社會福利也是非常的好,有不少的人也是在問小編,明代的朱元璋時期社會福利到底有多好呢?明朝是社會福利最好的時代嗎?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於南京稱帝,國號大明,年號洪武。 朱元璋在位期間,下令農民歸耕,獎勵墾荒;大搞移民屯田和軍屯;組織各地農民興修水利;大力提倡種植桑、麻、棉等經濟作物和果木作物、他還遷富民,抑豪強;下令解放奴婢;減免稅負,嚴懲貪官;派人到全國各地丈量土地,清查戶口等等。經過洪武時期的努力,社會生產逐漸恢復和發展了,史稱洪武之治。 朱元璋聰明而有遠見,神威英武,收攬英雄,平定四海,納諫如流,求賢若渴,重農桑,興禮樂,褒節義,崇教化。但他性格嚴明,刻薄寡恩,晚年偏好誅殺,使得一代開國元勳很少有善始善終者。這是他歷史上的污點。 因爲朱元璋是農民出身,從小吃了很多的苦,知道農民不易,所以格外重視民間疾苦,當了皇帝后,出臺了各種政策,讓老百姓不再吃苦。有歷史學家研究後,認爲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明朝朱元璋時期是中國社會福利最好的時期。

明朝百姓的社會福利有多好?具體有哪些做法和政策規定?

洪武一朝,百姓的社會福利,有以下方面的具體做法和政策規定:

養老 朱元璋對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頒佈詔書和法令,規定每地要善待老人,並讓縣官定期送去米麪衣物進行慰問。朱元璋怕執行不力,就又叮囑禮部尚書,要以皇帝的名義再次重申一下這項政策。 洪武六年規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令一子侍養,免其差役。”也就是說,爲了更好地讓70歲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國家允許老人的一個兒子免於服役。 洪武二十年,大明頒佈終身養老令:八十歲以上老人每月給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歲以上的老人更加給一匹帛和十斤絮。 對於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給予精神表揚,還給予物質獎勵,賞賜衣物,發放獎金。而且,這些孝子孝女年老時可以享受特殊待遇,當他們年屆60歲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歲時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孝親模範不幸成爲孤老,那麼他們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養濟院的同等待遇,當地養濟院會每月按標準把錢糧送到他們家中;去世後,政府還會發放三兩銀子作爲喪葬費。 對於官吏和作奸犯科者一向嚴酷的朱元璋對老人格外寬容。名臣韓宜可記錄,安徽官學有老漢碰瓷詐騙,本該杖責流放。但念其年過七十,還是放回交家屬看管。江南的年輕人毆傷他人,本該充軍服刑,可老母年過七十無人照料,於是也法外開恩,改在家鄉勞改。 在朝廷的要求和帶動下,有明一代形成了尊老養老的風氣,贍養老人的要求也滲透到各地家法族規之中。

2.社會福利: 開辦免費養老院:養濟院 我國古代收養鰥寡孤獨的窮人和乞丐的場所,叫養濟院,和育嬰堂、安濟坊、居養院、福田院等都爲古代的福利慈善機構。 養濟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資修建。但有許多養濟院以私人名義捐修的。在唐代以前,沒有形成較好的救助機制,主要是以賜給衣食等實物爲主,治標不治本。到了唐代以後,除了仍發放實物外,還探索設立了收容貧老、乞討流浪人員的專門機構。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詔:“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養者,官爲存恤”(《明太祖實錄》卷34)。洪武五年又下詔,“詔天下郡縣立孤老院”。不久,孤老院改名爲養濟院。其收養對象爲:“民之孤獨殘病不能生者,許入院。”明代的養濟院制度得以確立。

明朝百姓的社會福利有多好?具體有哪些做法和政策規定? 第2張

爲保障養濟之政的推行,朱元璋將其載入《大明律》,規定:“凡鰥寡孤獨及篤疾之人,貧窮無親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若應給衣糧而官吏克減者,以監守自盜論。”在朱元璋的倡導下,許多府縣在洪武年間都設置了養濟院。明成祖時,養濟院的建置得到改觀,養濟院在“天下府州縣俱有”(《明太祖實錄》卷127)。弘治年間,養濟院由內地州縣向邊陲各衛所擴展。 爲了監督執行,朱元璋派官吏暗訪,但凡有困難戶沒得到救助,地方官要受得責罰。 現存於各地的明代養濟院遺址,都有秀麗的綠化與清澈的井水,在當時堪稱高檔舒適樓盤。官府對養濟院補貼:成年人每月三鬥米三十斤柴。還有冬夏布匹三丈。 明朝沈榜撰寫的《宛署雜記》中,記載宛平縣養濟院的規模:萬曆紀元,收蕭俊等一千八百名。(萬曆)七年,……又收劉真等五百名。(萬曆)十年……又收李聰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個宛平縣的養濟院,收容人數達兩千餘人,可見當時執政者花了多麼大的代價安置鰥、寡、孤、獨、殘。

免費公墓:漏澤園 漏澤園,是古時官設的叢葬地,凡無主屍骨及家貧無葬地者,由官家叢葬,稱其地爲“漏澤園”。 創始於宋元豐間,立爲埋葬之所,取澤及枯骨,沒有遺漏之義。明初,詔令民間立義冢。令郡縣皆置漏澤園。(張岱《夜航船》) 老有所養,死有所葬。這個規定寫入《大明律》,朱元璋遺詔後代子孫認真執行。 “保障房”制度 《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七年農曆八月,朱元璋給南京的官員下了一道聖旨,在龍江找了一塊閒置土地,蓋了260間瓦房,供沒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員很快執行了。一個月後,朱元璋又給華亭縣的官員下旨,讓他們對宋朝留下來的居養院進行翻修,修好後讓沒有住房的百姓居住。 因爲歷史的原因,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夢想當然破滅了。但這樣的嘗試,卻是世界最早的國家免費福利公房的真實事例。

明朝百姓的社會福利有多好?具體有哪些做法和政策規定? 第3張

3.教育方面: 朱元璋從元朝滅亡中看到,除了統治者本身的素質以外,整個社會失於教化也是一個原因。因此,登基後,就採取措施,興建學校,選拔學官,並堅持把教育作爲衡量地方官政績的重要指標。 從朱元璋登基開始,士子一旦考入太學,官府免費供之讀書學習。明初宋濂《送東陽馬生序》,爲我們保存了這方面的史料。 宋濂生於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年)十月十三日,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啓、劉基並稱爲“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爲“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爲“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爲太史公、宋龍門。

4.救災。 朱元璋非常重視自然災害的救助。湖北水災時,戶部主事趙乾拖沓半年才跑到災區。這位庸官,成了中國古代史上第一個因救災不力被殺頭的官員。 古代信息交通科技嚴重落後,而救災卻是人命關天的事,如果災難來臨時,還要一級級請示彙報,會誤了救災大事,因此朱元璋詔令:倘若災情緊急,地方官可以不經請示,先期開倉賑濟。 朱元璋這幾樣大刀闊斧的社會福利,在整個中國古代史上,堪稱力度空前。親手造就這個福利體制的朱元璋,臨終時刻,依然對民生念念不忘。遺囑裏反覆叮嚀,就是自己的喪事要從簡,更不要影響民間的婚喪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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