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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時期經濟強盛,百姓內政福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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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宋朝內政福利的相關內容,不知能否幫助大家拓展一些知識?

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國歷史上承五代十國下啓元朝的朝代,分北宋和南宋兩個階段,共歷十八帝,享國三百一十九年。

宋朝是中國歷史上商品經濟、文化教育、科學創新高度繁榮的時代。有人推算,1000年中國GDP總量爲265.5億美元,佔世界經濟總量的22.7%,人均GDP爲450美元,超過當時西歐的400美元。後世雖認爲宋朝“積貧積弱”,但宋朝民間的富庶與社會經濟的繁榮實遠超過盛唐。

即便如此,兩宋給人的印象無疑是十分軟弱的。不過,因爲有經濟實力的支撐,宋朝政府雖然在對外政策上不給力,但在內政方面還是比較妥善的。

例如:福利事業,宋朝政府便比其他封建朝代都要完善。兩宋的統治者,制訂了一系列體恤老百姓的福利政策。在宋朝,除非是戰亂年代,否則,餓死小孩的事基本不會發生。宋朝的幼兒制度相當全面,從貧困家庭的孕婦生產保障、新生兒撫養保障,到災荒年間孤兒的撫養保障,都有相當明確的規章制度。

宋朝時期經濟強盛,百姓內政福利如何?

除此之外,朝廷還在民間開設了救助機構,儘可能地讓孤寡都享受到救助。史學界普遍認爲,在我國曆史上,宋朝是首個開始幼兒救助事業的古代政權。宋朝的幼兒保障機制,對後世亦造成了深遠的影響。當然,雖然宋朝是首個推出了完善幼兒救助政策的朝代,但此前的王朝亦十分重視幼兒救助事業,只是制度上尚有欠缺罷了。

自先秦、兩漢、南北朝、隋唐以來,歷朝歷代都曾出臺過相應的幫扶政策。宋代的幼兒救助政策,就是建立在前朝政策之上的,宋代統治者將這些政策進一步完善,使該福利事業欣欣向榮。宋仁宗時期,朝廷出臺了“凡下戶有懷妊而不能自存者,願賜之粟”,從這以後,那些生了孩子卻無力撫養的家庭,都能定期從政府領取到救濟糧,保障孩子能夠正常成長。

到了南宋高宗時期,朝廷又頒佈了“禁貧民不舉子,有不能育者,給錢養之”的政策,其具體措施爲“州縣鄉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貧乏之家,生男生女而不能養贍者,每人支免役寬剩錢四千”。四千錢在當時可謂一筆鉅款,足夠幫助貧困人家撫養孩子。

宋朝時期經濟強盛,百姓內政福利如何? 第2張

到了紹興十五年,朝廷發現這筆錢在發放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問題,如被各級官員貪污等,所以便將“四千錢”改成了“義倉米一斛”。雖然將這筆善款變成了糧食,但本質上卻並無不同。

我們知道,宋朝的官場弊端較多,所以隨着時間的推移常平義倉制在施行的過程中又出現了諸多問題,許多應該得到救濟的老百姓並未享受到官府給予的福利。因爲窮苦百姓不能及時領取到救濟糧,所以許多貧苦人家的父母便只得溺棄嬰兒。

針對這種現象,福建安撫使趙汝愚設立了“舉子倉”,讓更多的貧苦家庭得到救助。

“應福建民戶寺觀絕產,自今並不許出賣,專一拘檢,令常平司置籍歲收其租,通融以充一路養子之費,其不足處,月支常平錢米,提舉官逐歲稽考,按治州縣,須依原降指揮,常切驗實當官散給,務要實惠及民。”

受到趙汝愚的影響,越來越多的地區設立了舉子倉,所以常平義倉制的壓力大幅降低,幼兒出生家庭都能享受到政府給予的溫暖。

宋朝時期經濟強盛,百姓內政福利如何? 第3張

在《宋丞相忠定趙公墓誌銘》中,我們能夠看到舉子倉的出現讓宋朝的福利事業蒸蒸日上。

“閩俗,生子往往不舉。公創舉子倉,凡貧不能舉其子者,以書其孕之月而籍之。及期,官給之米,而使舉其子,所全活甚衆。”

在政策的幫助下,貧困家庭養育孩子不再是問題,真正做到了幼有所養。爲了讓舉子倉制度更加正規化、正式化,宋廷於慶元元年制訂了“將建、劍、汀、邵四州沒官田產免行出鬻,官收其課,以給助民間舉子之費”的政策,並將這一政策常態化,給予舉子倉穩定的收入來源,能夠長期並穩定地運營下去。

除了這一系列政策之外,南宋朝廷還頒佈了一些有助於新生兒成長的政策。例如:老百姓家若有孕婦處於妊娠期,那麼,孕婦的丈夫便能免除勞役,可以一心一意地照顧妻子,直至嬰兒生產。

在古代,身爲農民的老百姓並不會承擔太過沉重的賦稅,但勞役卻是相當繁重的。地方的設施建設,往往要徵集大量民夫。當時有許多孕婦的丈夫無法在家中照料妻子,給孕婦的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因此,宋朝出臺的免除孕婦丈夫雜役的制度,也可稱得上是一種新生兒幫扶政策。

當然,在生育保險、產假等福利待遇完善的今天,宋朝的新生兒福利顯得有些微不足道。但就封建時代而言,沒有任何一個朝代對新生兒的關注和重視能夠超過宋朝,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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