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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東林黨崛起之後,哪三項具體政策是他們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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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言路,反對宦官干政,反對礦稅,是東林黨的三項具體主張。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明朝中期以後,江南地區的商品經濟和工場手工業更加發展。在一些工商業發達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開始形成爲一支新的社會力量,給當時的社會矛盾和鬥爭帶來了新的影響。東林黨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營工商的。他們有的人突破了傳統的農爲國本的經濟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觀點。如趙南星說:“士農工商,生人之本業。”李應升反對關卡重重、商稅繁多,要求執政者“愛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於途(指販運)”。

明朝的東林黨崛起之後,哪三項具體政策是他們的主張?

可是從1596年(萬曆二十四年)起,神宗派宦官到各地採礦和徵稅。神宗一開始派出礦監、稅使,東林黨人就表示反對。山西巡撫魏允貞在1597年(萬曆二十五年)上疏指出:宦官出領礦、稅,爲民禍害。魏允貞因此受到神宗的切責。1599年(萬曆二十七年),大學士葉向高上疏要求罷撤礦監、稅使。同年,吏部侍郎馮琦上奏說:這些礦監、稅使不但使貧者斷絕生計,富人也蒙受其害,這樣下去,勢必激起大亂。

李三才反對礦監、稅使的言行,在當時影響最大。他於1599年(萬曆二十七年)就任鳳陽巡撫。在鳳陽巡撫管轄的地區內,有好幾個礦監、稅使,殘害百姓。李三才在1600年(萬曆二十八年)五月上疏萬曆帝,揭露萬曆帝派遣稅使、礦監這一弊政的要害。

李三才任職鳳陽巡撫期間,曾經嚴懲太監陳增的爪牙,罪大的則加以捕殺,打擊了陳增的氣焰。他還奏劾陳增的重要幫兇程守訓貪贓數十萬銀兩等罪,使程及其同夥被捕解京,終於伏法,遠近大快。史書上說,李三才“以折稅監得民心”。兩淮地區發生災荒時,他經報請朝廷獲准,對災民加以賑濟,還免除了應納的“馬價”(一種苛稅的名目),因此李三才的言行贏得了民心和朝野正直人士的讚揚,聲望日隆,有可能被推舉進入內閣。

明朝的東林黨崛起之後,哪三項具體政策是他們的主張? 第2張

齊、楚、浙黨一派官員生怕李三才入閣會對自己不利,就連連上疏攻擊李三才奸詐貪橫。顧憲成等東林黨人則駁斥這些讕言,於是雙方又發生了一場筆墨官司。由於一再受到攻訐,1611年(萬曆三十九),李三才不得已自動辭職。這就是當時喧鬧得不可開交的李三才入閣事件。

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明神宗死去,朝廷宣佈撤掉一切礦監、稅使,過去因反對礦監、稅使而被處分的官員也酌量起用。至此,反對礦、稅之弊的鬥爭以取得一定程度的勝利而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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