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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的罪名到底是從何而來的?真正的意思是什麼?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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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對歷史的唯一貢獻,就是創造了“莫須有”一詞,如今它都已經成爲了成語,讓人們在說某事子虛烏有之時,還可以表達更深層次的含義,對子虛烏有的事說得振振有詞時,可用“莫須有”,睜眼說瞎話時可以說“莫須有”,形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時,可以用“莫須有”,“莫須有”就是濫用權力的理由,就是鍛造冤獄的手段。

“莫須有”的罪名到底是從何而來的?真正的意思是什麼?

“莫須有”出自秦檜那張善於創造的嘴。《宋史•岳飛傳》載:“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岳飛被捕,即將判罪,同爲“中興四將”之一的韓世忠看到昔日的戰友蒙受不白之冤,內心非常憤怒,他找到案子的牽頭人——宰相秦檜,說要治岳飛的罪,有什麼證據呢?秦檜支支吾吾,說岳飛的兒子岳雲給大將張憲企圖謀反的信雖然還沒找到,但謀反的事也許是有的。韓世忠聽後,反問:“莫須有三個字,何以服天下?”

這裏,“莫須有”大都解釋爲也許有,或許有,模棱兩可的意思,後引申爲憑空捏造。但按照人情世故來說,一個宰相,對曾經副宰相級別、任過樞密副使的岳飛判罪,卻以或許有、也許有來搪塞,無論多麼荒唐的時代,都是說不過去的。所以,竊以爲,要麼意思不是“也許有”,要麼說的不是“莫須有”三個字。

“莫須有”的罪名到底是從何而來的?真正的意思是什麼? 第2張

史籍中也確實有不同的記載。徐自明《宋宰輔編年錄》卷一六《高宗紹興十一年八月》條載:“先是,獄之成也,太傅韓世忠嘗以問檜,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不明,其事體必須有。’世忠曰:‘相公言必須有,此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爭之,檜不聽。”同時,熊克所著《皇朝中興紀事本末》一書中,也記載爲“必須有”。

如果以說話者的身份而言,“必須有”要比“莫須有”更符合秦檜宰相的身份些。然而,秦檜對“莫須有”這個成語的首創作用,還是蠻大的,至今被人反覆引用。

秦檜確是那個荒唐時代舌燦蓮花的“傑出代表”,不但“莫須有”這個成語,而且還創造過“南人歸南、北人歸北”這個朗朗上口的對仗句。這也是個政治主張。秦檜的神奇之處在於:他能把死的說成活的,把壞的說成好的,把臭的說成香的,把跪的說成蹲的,“南人歸南、北人歸北”就是。我們乍一看,“南人歸南、北人歸北”,多好!多麼平等!然而,這卻是個十足的賣國求榮的投降主張!

秦檜逃回南宋之初,就向宋高宗趙構建議“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意思是,反正長江以北已然爲金兵所控制,不若索性承認事實,以換取和平。但這無疑是把“賣國”合法化,甘心做金國的附庸和奴隸,雖然文字上那麼雅,卻是十分露骨的賣國之言,秦檜就有這麼“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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