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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刺字是一種刑罰,爲何“紋身”能在唐朝時期流行起來?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4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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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刺字是一種刑罰,爲何“紋身”能在唐朝時期流行起來?接下來跟着小編一起欣賞。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古人連自己的頭髮都不願意剪,更別說往身上刻字了。所以古時候刺字是一種比較嚴肅的刑罰,會讓人產生不孝以及羞恥感。但隨着時代的變化,刺字反倒成了一種潮流,用現代話來說就是“紋身”。其實哪怕是今天這個社會,對於紋身存在偏見的也大有人在,就更別說古人了。那“紋身”在當時爲何還會流行起來呢?今天就爲大家簡單講講這段歷史,感興趣的話就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古代刺字是一種刑罰,爲何“紋身”能在唐朝時期流行起來?

黥(qíng),這個字的意思是“刺字、鐫刻”。在古代對待犯人時常常會用到的一種刑罰被稱之爲“黥刑”其表現方式通常在人的臉上刻字留下記號。這種刑罰最早可以追述到上古時期,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中使用時間最長的一種刑罰。其一方面是爲了懲罰犯罪者,給其身上留下記號方面辨認。另一方面是對待士兵施行,避免出現逃兵出現。

關於這種刑罰《周禮·司刑》一節中有記載:“墨罪五百”一句後,鄭玄注云:“墨,黯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爲瘡,墨窒瘡孔,令變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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黥刑的起源很早,發展歷史也很悠久。在其演變的過程中出現了“黥體”文化。黥體的意思就是在身體上刻上花紋或者文字,也就是我們現如今所說的“紋身”。在唐朝以前黥體主要的對象還是罪犯,除此之外在民間還有“縷身以避蛟龍之患”的說法。在進入唐朝以後,社會的包容、開明以及經濟的發展使得黥體文化開始出現變化。對於普通民衆而言黥體竟然也成爲了一種社會風俗,成爲人們競相追捧的時尚。爲此段成式在《酉陽雜俎》中專門開一章節名爲“黥”,來講述“紋身”在唐朝流行的故事。

唐朝人嫣然將黥體當成了一種時尚的社會潮流,當時紋身技藝也相當高,尤其是蜀中地區。對其曾有“蜀人工於刺,分明如畫”的讚譽。因而,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紋身”在唐朝的流行,到底體現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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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羣體的擴大

前文我們也說過黥體在唐朝以前主要是用來懲罰罪犯的。在進入唐朝以後它更廣泛的演變爲一種文化風俗。當然,其懲罰的功能依舊是存在的,在《舊唐書》中記載了上官婉兒“忤旨當誅,則天惜其纔不殺,但黥其面而已”的故事。後來上官婉兒爲了掩飾自己面部的“黥”,便用剪貼而來的花將其遮擋住。後來在唐朝有的婦女會用彩紙剪成花子貼在眉心處,裝飾自己。這種妝容後來也開始在唐朝流行起來,這對於上官婉兒來說也算得上是無心插柳柳成蔭。後來唐代婦女也曾流行的在臉頰處點上丹青,以作裝飾之美。

《酉陽雜俎》中記載蜀中小將韋少卿“嗜好劄(zhā)青”;在長安城也常有衆多百姓圍看紋身的場景,正如書中所載“長樂里門有百姓刺臂,數十人環矚之”。除此之外,在長安還有一些經常侵擾百姓的小年輕也在紋身,當時京兆尹薛公一次便捕殺了三十餘人,可見紋身者衆。唐朝詩人張建封曾有一首詩名爲《競渡歌》,是對江南一代端午賽舟景象的描寫。在詩中有這樣兩句“須臾戲罷各東西,競脫文(紋)請書上”,這兩句詩表明了當時的競賽健兒們也都是有紋身的。

紋身從最開始起源與“黥”的刑罰到唐朝逐漸演變爲一種風俗愛好。從早期只針對犯罪者到唐朝時期上至達官貴人下至普通老百姓等人羣紛紛將紋身視爲社會的流行風俗。他們用紋身來裝飾自己,用紋身來表達自己對生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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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能紋的真的很多

唐朝是文化發展的高峯時期,文化的富足爲人們紋身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內容形象。在唐朝,人們在紋身時往往會選擇以下這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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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詩詞歌賦

衆所周知,唐朝最不缺的就是偉大的詩人與作品,而那些朗朗上口的詩歌也成爲了人們紋身時的首選內容。《酉陽雜俎》中曾記載:“荊州街子葛清,自頸以下,遍刺白居易詩,凡30餘首,體無完膚,被世人稱之爲白舍人行詩圖”。書中又記趙武建一人全身共有一百六十多處紋身,在其左右胳膊上刺有“野鴨灘頭宿,朝朝被鶻梢。忽驚飛入水,留命到今朝”的詩文。通過這些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唐人對詩歌喜愛,爲了表示對詩人的敬重他們選擇在自己的身體上刺上詩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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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水花鳥

除了詩歌鼎盛之外,在唐代以閻立本、吳道子等人爲主也讓唐代的繪畫成爲歷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而在畫中時常出現的山水花鳥也是人們在紋身時熱愛的內容。長安王力奴不惜出價五千錢請來工人爲自己紋身,在其胸腹之上“爲山、亭院、池榭、草木、鳥獸,無不悉具,細若設色”。如此紋身,有山有水,有花有鳥,可謂與一副令人賞心悅目的山水畫一般。當然也可以看到當時在長安已經有專門的職業紋身師而且價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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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佛教之物

唐朝時期佛教文化盛行,人們對佛教之物常懷敬仰之心。有的人想要通過紋身來獲得力量。段成式的門下騶路,力大無窮,他的背上便紋有佛教天王,他常常認爲是天王給了自己神力。所以,每到初一、十五,他會備好祭品,焚香而坐,讓他的妻兒們對着自己背上的天王行祭拜之禮。

信仰是一種力量,在唐朝人們在廟宇之中祭拜佛像希望神佛能夠滿足自己內心的祈求。當然爲了昭示這種對佛的信仰與敬畏,將其與自己的肌膚合爲一體在當時也成爲了流行之風。

除了這些內容,日常我們所見之物例如,亭臺樓閣、飛禽走獸、傀儡戲文之類均可是唐朝人手中的“可紋之物”。

唐人有趣的紋身出發點

唐朝時期時期各色各樣的人都會選擇紋身,不同人也會有不同的出發點。下面我們就說說唐人紋身都會有哪些出發點。

1. 單純爲了好看與喜歡

前文我們提到過葛清因爲喜歡白居易的詩而在自己的身體上總共紋有三十餘首白居易的詩;另外長安王力奴將山水之色紋於自己的胸腹之上爲的就是好看。這兩位紋身的裏有很簡單就是喜歡與好看,他們將紋身看作是一種對事物的熱愛與追求。

2. 開玩笑,戲弄他人

崔承寵是黔南觀察使,他年輕的時候在身上紋有一條大蛇。這條蛇“始自右手,口張臂食兩指,繞腕匝勁,齟齬在腹,拖股而尾及骭”。他常常酒興大發後,突然伸出手臂露出大蛇之口,捉住優伶等人說:“蛇咬你”。以此故意戲弄他們,博得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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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逃脫懲罰

前文說過唐朝民衆對佛教的敬仰,有人將佛教天王紋在身上,期望獲得神力。但也有人鑽空子以此來逃脫懲罰,蜀中有一人名爲趙高,是一市井無賴之徒,其“滿背鏤毗沙門天王。吏欲杖其背,見天王輒止”。意思就是趙高背上紋有佛教金剛,當官吏想要對他進行杖責之罰時卻因爲對佛教的敬仰而沒能動手。

上面講述的幾點都是主動去選擇紋身,當然還有被動的接受。在唐後期至五代十國時期,戰亂頻發,一些藩鎮的割據者爲讓士兵們死心塌地的追隨自己竟然採用黥體之法。《舊五代史》中記載燕王劉守光“盡率部內丁夫爲軍伍,而黥其面”。

所謂的紋身能夠在唐朝風靡一時與唐王朝兼容幷包的社會文化背景有着莫大的關係。不同的民族文化在唐朝相互交融,加上社會經濟的繁榮人們內心對於新鮮事物的追求也不斷增長。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起源於“黥刑”的“紋身”也逐漸的成爲了唐朝人日常生活中的流行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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