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歷史記事 > 陳朝有着怎樣的政治制度?陳朝宗室的權利大嗎

陳朝有着怎樣的政治制度?陳朝宗室的權利大嗎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5.22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上皇制度

陳朝在政治上有一大特點,就是所謂“上皇制”,從陳太宗至其後有六代皇帝都是如此。即1258年陳聖宗(陳晃)即位,陳太宗(陳日煚)遷爲太上皇(上皇在位時間:1258~1277年,以下同);1278年陳仁宗(陳昑)即位,陳聖宗爲上皇(1278~1290年);1314年陳明宗(陳天明)即位,陳仁宗爲太上皇(1314~1320年);1329年陳憲宗(陳旺)即位,陳英宗爲上皇(1329~1357年);1372年陳睿宗(陳曔)即位,陳藝宗(陳暊)爲上皇(1372~1394年);1398年陳少帝(陳)即位,陳順宗(陳顒)爲上皇(1398~1399年)。大體上皇帝居於首都升龍城,太上皇居於南方天長府(府治在古禮,今清廉縣附近),“蓋內以防篡弒,外以策國防”。

據元朝越南籍官員黎澄著《南翁夢錄》記載;“陳家舊例,有子既長,即使承正位。而父退居北宮,以王父尊稱而同聽政。……事皆取決於父,嗣王無異於世子也”。由此可見,所謂“上皇制”,是由禪位的上皇掌握實權。據認爲,這種“上皇政治”的由來,是由於陳朝同中國元朝和明朝進行交涉,避免由皇帝(國王)直接出面,而以“上皇”的名義進行。

宗室權利

陳朝爲了維持“家天下”、凡“宰相則擇宗室賢能”獨佔,如太宗之叔守度,聖宗之弟光啓、日,仁宗之弟德曄,英宗之弟國瑱等,都是皇帝的近親擔任宰相級別的高官大吏。陳朝還規定,皇室的“婚姻不於異姓而於同姓”,即所謂“婚娶皆同姓”,使陳氏皇室宗族集團,成爲保護陳氏皇帝寶座的圍牆。

陳朝有着怎樣的政治制度?陳朝宗室的權利大嗎

陳朝爲了鞏固封建統治,加強了宗室成員在朝廷中的權力。以“天下者祖宗之天下,承祖宗之業,當與宗室兄弟同享富貴”爲宗旨。1236年初,陳太宗“定大臣官銜:凡宗室入政府,或太師、太傅、太保、太尉,或司徒、左右相,皆兼授檢校,特進儀同三司平章事”。

爲了加強中央集權制,陳太宗還於1242年把地方行政機構從李朝時期的二十四路,定爲十二路。置安撫使、鎮撫使正副二員。在路以下又設大司社(五品以上)和小司社(六品以下)。1244年,又任命文臣爲諸府路的官員,凡十二處。府有知府,路有通判,州有漕運使副,主漕運。縣置令、尉、主簿。自1242年以後,陳朝加強了中央集權的地方行政制度,地方受中央朝廷的直接領導,從而消除了自十世紀越南獨立以來地方勢力的分裂割據現象。

實行科舉

陳朝通過科舉選拔官吏,逐漸完善了科舉制。陳朝初年(1227年)舉行“三教(儒、道、釋)”考試,以各承其業。1232年春,試大學生,分爲一甲、二甲、三甲。越南科舉制分甲第自此始,然年限未定,試法未詳。此後,進一步完善科舉制,確立了通過鄉試、會試、殿試的所謂三級選拔官吏的制度。1247年大比取士,賜狀元、榜眼、探花。越南封建王朝的所謂“三魁之選”自此始。陳仁宗定大比取士,以七年爲準。

陳朝有着怎樣的政治制度?陳朝宗室的權利大嗎 第2張

崇尚文教

陳朝崇文教,爲培養貴族子弟,於1253年正式設立國學院,塑周公、孔子、孟子,畫七十二賢像,奉祀。選文臣從臣子弟入學,詔天下名士在國學院講授五經四書。陳朝還設立國史院,撰修國史。

制定刑典

陳朝統治者爲了維護封建統治,制訂了新的法典——《刑書》,用嚴刑酷法懲治罪犯。犯盜竊罪者要受到砍手、刖足或是被大象蹴殺的酷刑。重罪犯人可能受到三種處罰:臉上黥字,罰去耕種公田;流放到沿海一帶墾荒;極刑處死。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