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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桑輯要》:藥草·苜蓿 全文及翻譯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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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桑輯要》,中國元代初年司農司編纂的綜合性農書。成書於至元十年(1273)。其時元已滅金,尚未並宋。正值黃河流域多年戰亂、生產凋敝之際,此書編成後頒發各地作爲指導農業生產之用。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藥草·苜蓿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齊民要術》:地宜良熱;七月種之。畦種水澆,一如韭法。亦一剪一上糞,鐵杷耬土令起,然後下水。一年三刈。留子者,一刈則止。春初既中生啖,爲羹甚香。長宜飼馬,馬尤嗜之。此物長生,種者一勞永逸。都邑負郭,所宜種之。

崔寔曰:七月、八月,可種苜蓿。

《四時類要》:苜蓿,若不作畦種,即和麥種之不妨。

燒苜蓿之地,十二月燒之訖。二年一度,耕壟外根,即不衰。凡苜蓿春食作乾菜,至益人。

《農桑輯要》:藥草·苜蓿 全文及翻譯註釋

藥草·苜蓿 翻譯

譯文

《齊民要術》:苜蓿適宜種在耕熟的好地上。七月間下種。作畦、下種、澆水的方法,完全和種韭菜的方法一樣。也是每剪一次,要上一次糞;用鐵耙把土耬鬆,然後再澆水。一年收刈三次。留種子的話,刈過一次便不要再刈了。開春後,既可以生食,做湯羹更加香美。長大以後,可用來餵馬,馬特別喜歡吃。這種植物可以長生不衰,種植的人,只需種上一次,便可年年收割。城市近郊,適宜種植。

崔寔說:“七月、八月,可以種苜蓿。”

《四時類要》:苜蓿,若不採用畦種法時,便和麥子混在一起種也無妨礙。

放火燒苜蓿,應當在十二月放火燒畢。每隔兩年,把壟外的蔓延根耕斷一次,(苜蓿)便會生長不衰。凡是在春天吃苜蓿或者作乾菜,都是極有益於人的。

《農桑輯要》:藥草·苜蓿 全文及翻譯註釋 第2張

註釋

①苜蓿:豆科,多年生草本。有黃花苜蓿和紫花苜蓿兩種,這裏所講的皆爲紫花苜蓿。舊日陝西各地栽植甚廣,近年來漸漸絕跡。

②引自《齊民要術·種苜蓿第二十九》。

③轉引自《齊民要術》。石聲漢輯本《四民月令校注》,據隋杜臺卿撰《玉燭寶典》,僅“七月”有種“苜蓿”,“八月”則無記載。

④見《四時纂要》“八月”篇。

⑤此法陝西農民頗習用。苜蓿初生苗至柔弱,冬季得麥苗保護,生長較旺盛。第二年刈麥時,將苜蓿苗留于田中,自會生長繁茂。

⑥燒苜蓿之地:此句較《四時纂要》有改動。《四時纂要》原用“燒苜蓿”作標題。“之地”原作“苜蓿之地”屬下讀。

⑦苜蓿富含蛋白質,春天的嫩芽作蔬食味極鮮美,農民常採回家當蔬菜賣。但早春過後,即不中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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