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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剩男剩女生活史:大禹竟是剩男剩女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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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剩男剩女勵志的榜樣

多大年齡未婚就進入剩男剩女之列?周代有“男子三十,女子二十”結婚一說,而且一位傳說中的人物就是如此—大禹。

《吳越春秋》載:“禹三十未娶,行至塗山,恐時之暮,失其制度。”這位年屆三十當時最忙碌的公務員,在走羣衆路線時來到了塗山參加一個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後,深刻認識到結婚的重要性,遂娶塗山氏結束童子身。大禹的確是剩男剩女勵志的榜樣,但從古代人均年齡較低來看,男人到三十結婚不太可能,一般而言,過了二十不婚便是剩男。

孔子認爲“男子二十而冠,有爲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而嫁,有造人之道”。

歷朝歷代亦有適婚年齡規定。越王勾踐有令:“男子二十不娶,女子十七不嫁,要罪其父母。”晉武帝泰始九年(273年)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北周武帝有詔:“自今以後,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所在軍民以時嫁婚。”

大唐詩人李頎《古意》記載,“遼東小婦年十五”,李白的《長幹行》有稱,“十四爲君婦”,後來玄宗有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聽婚嫁。”大宋時代,司馬光在《書儀》中稱,“婚齡男十六以上,女十四以上”。元明清之後,大抵如司馬光所言。

由此可見,中國古代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子十六歲以上未婚就成了“大齡青年”。

梅妻鶴子——剩女的某格高

在“無孝有三,無後爲大”的中國傳統社會,不認同這個主流價值觀的剩男剩女需要勇氣。

荷蓧丈人雖然有勇氣陰陽怪氣地調侃周遊列國的孔子,但他卻沒有勇氣成爲剩男,孔子在他的家裏見到了丈人的兩個兒子。

古代剩男剩女生活史:大禹竟是剩男剩女榜樣

中國第一個因爲信仰(爲了長生不老)成爲剩男的,也許是東漢道教的創始人張道陵。佛學傳入後,漢人世界第一個皈依佛門的剩男是北魏時期朱士行(法名八戒),他也是第一個西行取經的出家人,千百年後在吳承恩的筆下他從“朱八戒”成了蠢笨、慵懶的“豬八戒”。

第一個女尼是東晉彭城(今徐州)仲令議,她的父親官至武威太守,她在洛陽聽了來自罽賓國(今克什米爾地區)高僧智山講佛後潛心爲佛,並於公元357年受戒。五胡亂華時的後趙有女尼在都城鄴修行,前燕時多至200女尼。

在儒家統治的世俗社會這些剩男剩女不入流,但北宋的林逋把這個世界的逼格提升了好幾千米。

這位處士隱居杭州孤山,不娶無子,而植梅放鶴,稱“梅妻鶴子”。他的《山園小梅》詩中名句“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是梅花的傳神寫照,爲千古絕唱。南宋孤山修建皇家寺廟,獨留下他的墳墓。

舉案齊眉,好大一塊牌坊

主流的儒家思想似乎不想放棄對剩男剩女的關心,於是在這個世界立了一個牌坊,掛了牌匾,上書“舉案齊眉”四字。

故事男主角姓樑,叫梁鴻,字伯鸞;女主角姓孟,叫孟光,字德曜。梁鴻的父親是城門校尉,封爲修遠伯,早亡,太學畢業後在上林苑養豬(不要認爲現在北京大學畢業後養豬就了不起,樑生早就幹過),不小心着火燒燬鄰家的財物,因家貧不能賠償只好給鄰看門。世人聞其賢德願與之婚姻而不得。

同縣一位三十歲的老剩女,體肥而黑,力可舉臼,非賢如梁鴻者不嫁。長得難看,眼光還很高,典型的自戀型人格。可沒想到,兩人真的結婚,梁鴻嫌孟女衣綺縞,傅粉墨,估計是覺得她長這麼難看,越打扮越不舒服。於是猛女改變裝束着布衣,隱於世,與鴻生舉案齊眉。

孟光應是史上明確記載的第一個剩女。可惜她揹着“舉案齊眉”這個牌坊,與漢水的遊女相比,少了幾分古風餘韻。

據馮至先生考證,杜甫是一個剩男,他在三十歲後才娶了老婆。與孟光不同的是,剩男時期杜甫的肉體與靈魂都盛着大唐磅礴氣韻與家族貴族底蘊,沒有一絲漢人以孝、隱的形式搏取名譽的功利色彩。

青衣半世,然後隻影空房奴

在古代羅馬,只有特殊的奴隸才享有一夫一妻制的特權,公元三世紀,德爾圖良才提出允許奴隸結婚。很多史學家不承認中國有嚴格意義的西方奴隸制,但奴婢制長期存在卻是事實。奴婢是史上剩男剩女又一主力軍。

有時婢女非但婚姻不能自主,生命還時有危險。晉代的石祟,在酒席上居然以砍殺婢女爲樂事。在唐代元代明代都有明確規定主僕不可爲婚。

近世奴婢制在部分地區十分盛行。明時廣東人林鉞巖十分同情這羣剩男剩女,“人家畜奴,及笄而嫁者,十無一二。往往逗留淹固,蹉跎歲月,至三四十歲,猶不知正夫妻之倫,完室家之好”。徽南人多地少,丈夫一般外出經商,所以盛行奴婢,“婦持家政,以男僕入室爲嫌,畜婢無配,甚至終身不享。此風休寧爲最”。

也有少數幸運的婢女。魏晉時期名人裴秀就是尚書令裴潛魏與竈婢女合生,宋代的名臣陳了翁、潘良貴都是婢女所產。

明御史大夫吉秉中兒子吉之任在遊虎丘時迷戀上一官家的奴婢秋香,賣身爲奴與秋香接觸,這情節看官是不是覺得很熟悉?後來的小說家們把吉之任偷換成唐伯虎。

清人陶澍與黃氏有婚約,娶親當日女家悔婚,黃家婢女主動“調包”被陶家娶回而不知。陶澍後來中進士,成爲兩江總督,這位婢女勇敢地捉住了自己的幸福,不僅告別剩女時代而且搏了個誥命出身。

如此好運氣的畢竟少數,大部分奴婢過着“白髮盈頭,猶是雙鬟婢子;青衣半世,然後隻影空房”的孤獨生活。清代潮陽陳家的家奴金祥在陳家中道衰落之時,非但沒有離開而且憑着自己的經營本領幫助陳家再致富,年過四十仍不婚,後勞累而死。金祥是孤身奴僕的經典榜樣。

好意外,突然“剩”下了

即使沒有貧窮,剩還是不剩,是一種天意,萬般不由人。

“三十男有室,二十女有歸,近代多離亂,婚姻多過期。”戰爭這種意外因素往往產生剩男剩女無數。

另外一種意外是中國特色。古制《禮記·內則》:“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這個“有故”特指父母雙親故去,即使婚約在即也不得不推後三年,因爲要丁憂三年爲孝,丁憂期間結婚或行房事都被認爲不孝,皇帝如果要在服闕期間讓官員擔任公職,那叫奪情。因此產生的意外剩男剩女可算是制度性剩男剩女。

假設某種極端情況,男女雙方四位父母相繼辭世,訂了婚約的男女甚至可能一等十二年。

除此,民間也有不少男女已經訂婚,但因對方之變故突然被剩下的案例。元朝留下的部分文獻講了這樣的事情,至元七年女伴姨,經媒說合與一男訂婚約,但是女子二十四了,對方不來娶,女家一氣之下告官。官家判男家結案狀抵達到三十天必須娶,否則女家可以別嫁。這算是訂妻不娶女爲剩。

與之相反,也有女家反悔的。至元六年八月期間,李仲和受了財錢三十五兩、紅花等訂情聘禮,將其女丑哥聘給了郭伯成兒子驢兒,兩年後女家又收取石姓家財錢一十五兩,召入舍爲婿。就這樣,郭驢兒被“剩”下了,官家判女方離異赴郭家當媳婦。

這種因爲意外,突然剩下產生的民間故事,在明清小說中大量存在,也成爲一些說書人極好的材料。

官府安排,靠得住嗎?

除了那些獨身主義者,大部分剩男剩女還是希望早日成婚過上正常人生活的。

如果遇上好的皇帝,好的制度,剩人們的婚姻問題或由組織來解決。譬如晉武帝時女子十七歲沒有嫁,地方官必須充當媒人,給女子找到夫家。

唐太宗真是一個好皇帝,貞觀二年下詔:希望州、縣官人解決普通老百姓中沒有婚嫁的剩人,如果男女自由戀愛,官人不得阻止;對二十歲以上男子,十五歲以上女子,妻喪達制之後的男人和孀居服紀已除的寡婦,鼓勵他們結婚;對那些因爲貧窮出不起禮聘金的,鼓勵鄉里的富人資助完婚。

這位明君將其列入公務員的年度考覈:“刺史、縣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時,鰥寡數少,量準戶口增多,以進考第。如導勤乖方,失於配偶,準戶減少,以階殿失。”

如果細細梳理,“組織”這樣急着讓剩男剩女們告別單身,並不是從人性中尋找另一個剛性需求出發,而是爲了多一個人頭,多一份人頭稅。

漢惠帝這道詔令的用意不是很明顯嗎?——“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人頭稅,到了年齡不嫁就要上繳五倍的人頭稅。以一當五,當然划算!

與之形成明顯對比的是對那些老無所依的“獨”,王朝的體恤少得可憐。西漢是對剩男剩女們比較關心的一個朝代,但在陳谷爛在倉裏的文景盛世時也沒有給他們發放撫卹金,倒是武帝時有過七次,有過底層生活經歷的漢宣帝發放過十二次。孤寡老人們或一次得到帛二匹,或絮三斤,米四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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