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史學文史 > 周族的君位繼承製度爲何?季歷因何被選立?

周族的君位繼承製度爲何?季歷因何被選立?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3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周族的君位繼承製度爲何?季歷因何被選立?

周武王克商以前,周族的君位繼承製度爲何?季歷因何被選立?前賢對此說法不一。筆者根據文獻考古資料和人類學研究成果,探討了貴族等級名號傳嗣制與季歷、文王繼立的關係問題。這一討論引導我們對周人革命、帝改元子的性質問題重新去分析討論,併產生了一些新的認識和看法。古公有三個兒子:太伯、虞仲、季歷,但選擇了季歷作爲儲君。於是“長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文身斷髮,以讓季歷”。如上所言,太伯、虞仲既未即位,亦未被立爲儲君。

《左傳》有另一種說法,僖公五年宮之奇對虞公說:“太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依宮之奇之說,太伯未繼承君位是因不從父命。那麼反過來說,如果太伯遵從父命,便可以繼父君位。

《左傳》之說是對的,《史記》所說“以傳昌”是、而“立季歷”非。依殷禮,太伯、虞仲與季歷均有依次繼位的權利。只是最後由誰傳子古公有自己的想法:依次傳弟,最後由季歷傳位於“聖”孫姬昌。“大伯不從”正是這後一點,他與虞仲不願做過渡式的君主,便一起出逃,連君位也不願繼承了。

皆爲太王嫡子的太伯、虞仲、季歷,均曾預立爲儲君,方式是以次相承。這一推論可從《逸周書·世俘解》所述周克商不久的祀制中得到證明。

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伯邑考以列升。《世俘解》正如郭沫若、顧頡剛所論,是周初最可信的文獻資料。《郭沫若全集》卷 1,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顧頡剛:《逸周書世俘篇校注、寫定與評論》,《顧頡剛古史論文集》第2冊,中華書局1988年版。特別是這段材料所展示的祀制,絕非後來的周禮祭制。王國維謂“此太伯虞公邑考與三王並升,猶用殷禮”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觀堂集林》第2冊,中華書局1984年版。 在王國維的時代,殷甲骨文研習未精,王氏襲用傳統經學家之說,謂殷禮質而親親,周禮文而尊尊,故殷禮未有“嫡庶之分”,商人祭法“無親疏遠邇之殊也,先公先王之昆弟,在位者與不在位者祀典略同,無尊卑之差也”王國維:《殷周制度論》。王氏的這些說法已逐漸爲今日研究商史的學者所揚棄,商代已有貴賤親疏的宗法制,已有嫡庶之分。1983年;楊升南:《從殷墟卜辭的“示”、“宗”說到商代的宗法制度》,《中國史研究》1985年第3期。而且根據卜辭周祭祀序可知,殷人只祭祀曾在位的先王;對未在位的,僅僅祭祀曾預立爲太子卻未及即位而早逝的。例如大乙之子大丁,武丁之子而祖庚祖甲之兄孝己。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 殷卜辭反映的周祭制度在周初的祀典中有所承襲、保留。《逸周書·世俘解》謂武王克殷後,“格於廟,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伯邑考以列升”。這雖不是按祀日進行的循環往復的周祭,但其相同的一點是:先公先王不分直系與旁系,曾即位的及雖立爲儲君但並未即位的都全部予以祭祀。依殷代周祭制度可知,太伯、虞仲、伯邑考雖不是過去曾在位的先公先王,但一定曾預立爲儲君,因此才“以列”進行祭祀。

周族的君位繼承製度爲何?季歷因何被選立? 第2張

從上我們可知《史記》等史書所說之失:《周本紀》、《管蔡世家》等書篇所謂古公未立太伯虞仲、文王未立伯邑考之說是錯誤的。關於伯邑考是否曾預立爲儲君,這裏姑且不談,這裏先看看太伯虞仲的立儲問題。若依《周本紀》、《吳太伯世家》所述,太伯、虞仲未曾立爲儲君,那麼,《世俘解》把太伯、虞仲與季歷一起列入祀典以次進行祭祀就講不通了。事實上,太伯、虞仲雖未即位,但他們曾被立爲儲君,以次相傳以至於季歷。正如春秋晚期吳國季札諸兄兄弟依次相及,準備傳位於季札一樣(《史記·吳太伯世家》)。“大伯不從,是以不嗣”,只是太伯虞仲不服古公決定最後由季歷傳子姬昌,纔出逃的。他們雖出逃在外,但因曾被預立爲儲君,依殷禮,後人武王仍把他們與季歷放在一起進行祭祀。

爲什麼古公決定兄弟相及至於季歷,最後傳位於季歷之子姬昌呢?《史記》謂古公察小孫兒姬昌有“聖瑞”當興。《周本紀》曰:

太姜生少子季歷,季歷娶太任,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吳太伯世家》亦云:

季歷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依《史記》所言,季歷賢,季歷妻太任爲賢婦人,特別是其子姬昌爲“聖子”,有“聖瑞”,振興周邦者在於姬昌,故欲以殷禮讓三子兄弟相及於季歷以傳昌。“聖子”、“聖瑞”之說,清人崔述已懷疑過,難以置信。崔述:《豐鎬考信錄》卷8。是的,小小的幼嬰能有什麼“聖瑞”?但如果我們不從品質、德性方面考慮,而從出身方面看這一問題,便知稱昌爲“聖子”、有“聖瑞”之說亦有來由。這就是季歷妻、文王母大任來自殷商,季歷因妻而顯赫,文王昌因母而顯貴。文王雖小卻擅有“聖”號,與他出身有關,因他是“大邑”商族的外孫。

《詩經·大雅·大明》中周人盛讚先妣摯仲氏大任與先祖季歷的婚事:

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曰嬪於京。乃及王季,維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王季之妻、文王之母大任是從摯仲氏娶來,《詩經》明謂她是殷人商族。然後儒傳注正義均以爲大任是夏車正摯仲氏之後,任姓。筆者以爲此說不可信。《大明》詩中所說“摯仲氏任”不是夏族摯氏,而是商族摯氏,大邑商畿內殷人氏族。筆者以爲“摯仲氏”之“摯”當是《逸周書·商誓解》中商邑的“執”氏,裘錫圭先生說:

《商誓》開頭一段裏提到的“伊舊何父幾耿肅執”,似是商邑的一些大族的名稱。肅疑即殷民六族中的蕭氏,幾疑即殷民七族中的飢氏。裘錫圭:《關於商代的宗族組織與貴族和平民兩個階級的初步研究》,《文史》第17輯。裘說是對的。同樣,《商誓》頭一句中“執”也應是商邑的大族之後,筆者以爲“執”應是《大明》詩中“摯仲氏”之“摯”的借字,而“摯仲氏”蓋是從摯宗族中分化出來的子氏族。季歷之妻是商邑殷民摯族,這正與顧頡剛先生所論同:“所以王季的妻就從殷商嫁來,雖不是商的王族,也是商畿內的諸侯之女”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顧頡剛選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年版。

季歷之妻太任的“任”姓如何解釋呢?我們認爲“任”絕不是摯仲氏之姓,摯氏是爲商邑畿內男服,是周人對先妣之姓作的一種追認。王國維、徐中舒、李學勤等先生指出女子稱姓乃周制,周代之前女子不以姓稱。王國維指出,周先妣姜、傳言黃帝子十二姓、祝融後八姓、虞姚姓、夏姒姓、商子姓,“凡此記錄,皆出周世”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觀堂集林》第2冊,中華書局1984年版。徐中舒則根據婚姻制度指出,姓是絕對外婚的產物,夏殷都不是絕對的外婚,故沒有姓,“所謂當時的子姓,就是子族”徐中舒:《先秦史論稿》,巴蜀書社1992年版。李學勤考察了卜辭及殷金文,指出卜辭稱“婦某”之某很少重合,絕不會是姓。李學勤:《考古發現與古代姓氏制度》,《考古》1987年第3期。後代對殷人的這一特點仍記憶猶新:《禮記·喪服小記》正義雲: “殷無世系,六世而婚,故婦人有不知姓者,周則不然。”摯仲氏大任之“任”若不是姓,應是什麼呢?我們認爲,大任之“任”本是爲王任事的官職名稱,西周時始作爲其族之姓,周人並以此來追稱先妣。徐中舒先生說:“古男、任是同音字,又與南通”,“而殷代的男服,就是居於殷王畿以南低地區的一些村社。春秋時代稱男爵的諸侯;如姜姓的許男,風姓的宿男和任姓的薛國、風姓的任國,可能都是殷代的男服”徐中舒:《先秦史論稿》,巴蜀書社1992年版。。其說誠是。 “任”(男)本爲官職名稱,西周後有的以之爲爵稱,有的以之作國名,有的以之爲姓。同樣,所謂任姓的摯仲氏本爲商族畿內男服——《詩·大明》謂大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可證,後來作爲姓,以此看來,摯仲氏大任本爲殷邦商族之後,也就是《商誓解》中商邑大族“執”氏。

季歷之妻、文王之母摯仲氏是商邑大族,是顯赫的貴族。《詩·大雅·大明》懷着滿腔的激情盛讚這樁婚事。《史記·吳太伯世家》稱“季歷賢”,《周本紀》謂其妻太任爲“賢婦人”,子姬昌(文王)爲“聖子”,具有“聖瑞”,其實質問題都是因季歷之妻家、文王之母方是商王畿內氏族顯貴。這一聯姻擡高了季歷在周族中的地位,而古公在選嗣位人時不能不考慮這些重要因素。這就是太王讓太伯、虞仲、季歷三子以兄弟相及的方式繼立,最後傳位於幼孫姬昌的原因和背景。而且君位傳季歷以至其子姬昌,也的確迅速地擡高了周族在方國諸侯中的政治地位。如果我們用聯姻的氏族在等級嗣承製中起的作用來分析這種情況,問題則會更爲顯豁、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