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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海外貿易怎麼分類?南宋海外貿易分類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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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海外貿易怎麼分類?南宋海外貿易主要有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海外朝貢貿易,另一部分是市舶貿易。南宋的海外貿易開闢了古代中國東西方交流的新紀元。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南宋海外貿易有以下特點,一是由國家組織管理,南宋海貿由國家組織,還設立了各處貿易點,當時的泉州是最大的海貿集散地點。而且還設立了市舶司管理海貿交易。二是貿易航線遠,南宋貿易地點遠到中東地區,而且阿拉伯國家是最大的貿易對象。三是貿易對象和品類多,南宋海貿對象有五十多個國家,物品繁多,除了茶葉、瓷器、絲綢外還有各種香料和工藝品。海貿爲南宋的財政和軍隊提供了很多的錢糧,成爲南宋重要的收入來源。市舶司是南宋管理海貿的部門,不僅負責與海外國家的交流,還負責收海貿的稅,管理像泉州一樣的海貿集散地的秩序管理,相當於現在海事部門綜合體。

南宋海外貿易怎麼分類?南宋海外貿易分類介紹

南宋時期的貿易港口多達二十多個,主要有廣州港、泉州港、明州港(今寧波),朝廷還在貿易港口增設市舶司,加強海外貿易的管理和規範,並在市舶司所在的港口,增設專供外國商人居住的“番坊”和用於番貨交易的“番市”,與南宋有海外關係的國家和地區增致60個以上,海上貿易範圍從南洋、西洋直治波斯灣地中海和東非海岸,進口商品以原材料與初級製品爲主,如香料、珠寶等,出口商品主要以手工製品爲主,如絲織品、瓷器。海外貿易可謂生機勃勃。

南宋海外朝貢貿易跟以前相比有很大變化,一是南宋政府對海外朝貢貿易的限制,二是海外朝貢貿易在海外貿易中的地位下降。因此,南宋在海外朝貢貿易的管理上有一定的變化。

市舶貿易是南宋海外貿易最主要的部分,與之相適應,在宋代形成了較爲完整的市舶制度。宋代市舶制度主要由市舶機構、市舶官制和市舶管理三個部分組成。南宋總體上繼承了北宋的市舶制度,並在其基礎上有了一定的變化。

市舶機構分爲市舶司、市舶務、市舶場和市舶庫等。北宋先後在廣州、杭州、明州、泉州和密州板橋鎮設有市舶司。到南宋時主要有廣南路市舶司、兩浙路市舶司和福建路市舶司三大市舶司。其中廣南路市舶司比較穩定,兩浙路市舶司在南宋波動最大,而福建路市舶司在南宋前中期迅速發展,成爲與廣南路市舶司抗衡的市舶機構。

市舶官員包括提舉市舶、市舶判官(監舶務)、幹辦公事等。提舉市舶原稱市舶使,改稱於元豐三年,隨着專職提舉市舶在崇寧初的設置,市舶長官的主要任職形式變成專職提舉市舶。市舶官員的選拔途徑主要是中央官和地方監司官推薦。市舶官員的任期前後也有變化。北宋初期約3年左右,到南宋平均任期約爲1年半。

南宋海外貿易怎麼分類?南宋海外貿易分類介紹 第2張

元豐三年(1080)頒佈的“元豐市舶條”對市舶貿易進行了統一規定,南宋時《慶元條法事類》對海外貿易的管理有了進一步的規定。值得注意的是,宋代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市舶管理體系,更多的是對一些專項制度,如市舶抽解制度的管理。

總之,南宋的海外貿易以市舶貿易爲主,其市舶制度以北宋爲基礎,並根據自身的時代特性有了一定的變化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