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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說的“父母官”到底指的是什麼級別的官員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1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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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大多是爲了一己私利,動用各種手段上位的,因此爲民是假,謀權是真,真正爲民着想的好官員鳳毛麟角,因此才收到百姓的愛戴。

過去,人們大多稱州縣一級的地方官爲“父母官”,不過,在那個“十官九貪”的社會,真正配得上這個稱號的並不多。只有那些公正廉明、貼近百姓的基層官員才配稱爲“父母官”。因爲這一稱謂,是從爲百姓辦事、受百姓擁戴的漢代的“召父(召信臣)”和東漢的“杜母(杜詩)”開始的。 《漢書·循吏傳》記載,西漢末元帝時,南陽郡(今南陽市)太守召信臣,字翁卿,壽春(今安徽壽縣)人,“視民如子”,他遵循“爲民興利,務在富之”的“八字方針”治理南陽,成績十分突出。他勸民農桑,去末歸本,爲政勤勉。他還親自指導農耕,經常出入田間地頭,有時住宿於農家,貼近百姓。很快使百姓“民得利,蓄積有餘”。他在南陽數年,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歸之,戶口增倍,盜賊獄訟衰止。吏民親愛信臣,號之曰召父。”

古人常說的“父母官”到底指的是什麼級別的官員呢?

“召父”之後不足百年的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七年(公元31年),南陽百姓又迎來了一位叫杜詩的太守。《後漢書·杜詩傳》記載,杜詩,字君公,河內汲(今河南衛輝市)人,東漢初曾任成皋(今鄭州滎陽市)令和汝南(今河南汝南縣)都尉,後升任南陽太守。他治南陽,一是提倡節儉,“省愛民役”;二是“造作水排,鑄爲農器”;三是“修治陂池,廣開土田”;四是“誅暴立威”,對貪贓枉法、橫行鄉里的豪紳長吏及土匪流氓實行嚴厲打擊,爲農業生產和百姓生活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其結果是“郡內比室殷足”,使南陽成了“小天府”。

古人常說的“父母官”到底指的是什麼級別的官員呢? 第2張

由於南陽百姓深蒙“召父”、“杜母”之福,於是就把召信臣和杜詩二人稱爲“前有召父,後有杜母”,並立祠紀念。自此,“父母官”這一尊稱便廣傳後世,遍及華夏大地。這就是“父母官”稱謂的來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