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人物 > 帝王將相 > 司馬光簡介:北宋時期政治家,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範

司馬光簡介:北宋時期政治家,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範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7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國歷史上繼五代十國之後的朝代,傳九位皇帝,享國167年。與南宋合稱宋朝,又稱兩宋,因皇室姓趙,也稱趙宋。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司馬光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司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實,號迂叟,陝州夏縣涑水鄉(今山西夏縣)人 ,世稱涑水先生 。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自稱西晉安平獻王司馬孚之後代。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及第,累遷龍圖閣直學士。宋神宗時,反對王安石變法,離開朝廷十五年,主持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鑑》。歷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元祐元年(1086年),去世,追贈太師、溫國公,諡號文正。名列“元祐黨人”,配享宋哲宗廟廷,圖形昭勳閣;從祀於孔廟,稱“先儒司馬子”;從祀歷代帝王廟。

爲人溫良謙恭、剛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奮。以“日力不足,繼之以夜”自詡,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範。 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稽古錄》、《涑水記聞》、《潛虛》等。

司馬光簡介:北宋時期政治家,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範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馬光出生於光州光山,此時其父司馬池任光山縣令,所以給他起名光;六歲時,司馬池就教司馬光讀書,七歲時,不僅能背誦《左氏春秋》,還能講明白書的要意;並且做出了“砸缸救友”這一件震動京洛的事。

天聖九年(1031年) ,司馬光隨父親司馬池從東京出發,一路經洛陽、潼關、寶雞,過秦嶺,前往四川廣元,出任利州轉運使,在棧道上遇着巨蟒,他沉着冷靜地手持利劍,扎進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滾下了深不可測的棧道下邊。

司馬光的博學來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學強識,另一方面他的父親也着意培養。他既誠實聰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親喜愛。同時,每逢出遊或和同僚密友交談,司馬池總好把他帶在身邊。耳濡目染,使司馬光不論在知識方面,還是見識方面,都“凜然如成人”。好多當時的大臣、名士,都很賞識司馬光。 尚書張存主動提出將女兒許配給司馬光。擔任過副宰相的龐籍在司馬池死後,把司馬光當成自己兒子一樣培養、教育。司馬池輾轉河南、陝西、四川各地爲官,始終把司馬光帶在身邊。所以,司馬光在十五歲以前就跟隨父親走過好多地方,在這些地方訪古探奇,賦詩題壁,領略風土人情,極大地豐富了司馬光的社會知識。

步入官場

寶元元年(1038年),司馬光二十歲,他參加了會試,一舉高中進士甲科,從此步入仕林,初任華州(今陝西華縣)判官。此時司馬池正任同州(今陝西大荔)知州,兩地相距較近,司馬光經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結識了同科進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當推官,雖比司馬光大二十多歲,但兩人很談得來,經常在一起交流學問,談古訪今,成爲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張存的女兒結婚。

寶元二年(1039年),因父親調往杭州任職,司馬光辭掉華州判官,改任蘇州判官。正當他懷着遠大的抱負,在仕途上步步上進時,他的母親病逝了。按照封建禮教,他必須辭官回家服喪三年。在此期間,北方党項族人元昊稱帝,建立了西夏國,西夏爲了擺脫對宋朝的臣屬地位,同宋朝發生了戰爭,宋朝連連失敗。宋仁宗爲了加強軍事防禦力量,要求兩浙添置弓手,增設指揮使等官職。司馬父子認爲這樣做,並沒有什麼好處。於是由司馬光代父草擬《論兩浙不宜添置弓手狀》,從各方面闡述添置弓手增設武官。

慶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馬池病死在晉州,司馬光和兄長司馬旦扶着父親的靈柩回到了故鄉夏縣。雙親的相繼去世,使司馬光悲痛萬分,他嘆息“平生念此心先亂”。但他在居喪期間,把悲哀化作發奮讀書作文的動力,以排遣無盡的悲傷和寂寞。在此期間,他讀了大量的書,寫了許多有價值的文章,如《十哲論》、《四豪論》、《賈生論》,對一些古人古事,根據自己的見解和感受,提出見解。

在居喪三年的時間裏,他了解了許多下層社會生活的情況。慶曆四年(1044年),二十六歲的司馬光服喪結束,籤書武成軍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將作監主簿,權知豐城縣事。在短短的時間裏,就取得“政聲赫然,民稱之”的政績。

在工作之餘,他大量閱讀典籍,寫下不少論文,如《機權論》、《才德論》、《廉頗論》、《應侯罷武安君兵》、《項羽誅韓生》、《漢高祖斬丁公》、《甘羅》、《範睢》、《秦坑趙軍》等幾十篇。

慶曆六年(1046年),司馬光接到詔旨。調他擔任大理評事、國子直講。赴京之日,僚友們空府出動,置酒爲他餞行。司馬光爲大家的熱情所感動,即席賦詩:“不辭爛醉樽前倒,明日此歡重得無?追隨不忍輕言別,回首城樓沒晚煙!”這時司馬光意氣風發,雖然宦海茫茫,風雲莫測,但仍懷着激動的心情來到京都。

慶曆七年(1047年),司馬光二十九歲,貝州農民王則起義,攻佔貝州城,號稱“東平郡王”。這時司馬光父親好友龐籍在朝爲樞密副使,掌管全國軍事要務。司馬光寫了《上龐樞密論貝州事宜書》,爲儘快平息起義給龐籍獻計獻策。具體建議“以計破”,威脅利誘並用,進行分化瓦解,只誅“首惡”,餘皆不問。實際上起義軍只堅持66天,首領王則被殺,其餘盡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龐籍升任樞密使,舉薦司馬光任館閣校勘,但沒有得到皇帝的許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馬光三十三歲,由宰相龐籍推薦任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禮院。他在任職期間對《古文孝經》進行了系統的研究,並撰寫了《古文孝經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馬光任殿中丞,除史館檢討,修日曆,改集賢校理,專任史官。從此,司馬光開始了對歷史的研究。正在司馬光潛心研究歷史時,龐籍被罷宰相職,降爲戶部侍郎,出任鄆州(今山東鄆城境內)知州。龐籍舉薦司馬光爲鄆州典學。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馬光離開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楊休、包拯等人,去往鄆州。不久,提任爲通判,負責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龐籍出知幷州,爲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司馬光改任幷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連寫三封《請建儲副或進用宗室》(第一、二、三狀),建議仁宗皇帝立儲君,而前後三狀沒有結果以後,又託範鎮在奏事時代爲轉達,請仁宗有個明確答覆。但這一切均未說服仁宗,司馬光選擇了沉默。

司馬光隨龐籍在河東路任職期間,宋朝和西夏處於休戰時期,但他並沒有放鬆警惕,而是深入民間聽取當地人意見。幷州鄉貢進士劉邕對邊事很有研究,寫成《邊議》10卷,議論很有見地,司馬光便予以推薦。

司馬光認爲絕市和修建堡壘的辦法有利於保護邊界地區安寧,於是一面禁絕邊民和西夏互市,一面決定修堡。正在這時,帶兵將軍郭恩,乘酒出擊西夏,結果大敗而歸,自己不得已而自殺。朝廷御史審理此案,龐籍一人承擔了責任,事後龐籍被解除了節度使之職,貶謫知青州事,司馬光向皇帝連奏三狀奏明龐籍是聽了他的意見才決定修堡的,說明龐籍完全是出於“欲爲國家保固疆圉”的本心,“發於忠赤,不顧身謀”,因爲“過聽臣言,以至於此”,應當“獨臣罪,以至典刑”。而龐籍得知司馬光要爲自己辯解時,就又上奏章,引咎自歸,請求免除司馬光之罪,使司馬光沒有受到任何責罰。

龐籍和司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愛護,難能可貴。龐籍死後,司馬光不忘龐籍對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親人。

司馬光簡介:北宋時期政治家,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範 第2張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馬光遷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馬光堅決推辭,連上五狀,他認爲自己“實非所長”,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詔,遷司馬光爲起居舍人,同知諫院。任職五年期間,前後向皇帝上奏疏170餘份,先後向仁宗上書“三言”、“五規”,多次上書仁宗解決繼嗣的問題,仁宗覺得司馬光真心爲國家社稷考慮,遂將奏摺轉至中書省。司馬光親自到中書省催辦,直到趙曙被立爲皇太子。

司馬光四十四歲時,擢爲知制誥,但司馬光不願就職,他認爲這是一個掌管起草詔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長。爲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連上九《辭知制誥狀》,說明不適宜任此職務;仁宗皇帝收回詔令,改授天章閣待制兼侍講,仍知諫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駕崩。四月趙曙即位,即英宗。兩宮矛盾加劇,司馬光看到這種情況,四月十三日進《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進《上皇帝疏》,力陳國家當務之急應君民同心、內外協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兩宮疏》,指出:“金堤千里,潰於蟻穴;白璧之瑕,易離難合。”皇帝沒有太后支持“無以君天下”,太后離開皇帝“無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寫了兩封章奏,一封給皇太后,一封給皇帝。在奏章中,講歷史,擺利害,曉明大義,從全局出發,苦苦相勸,終於得到效驗。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轉,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趨於緩和。

從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時間裏。司馬光爲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間的矛盾,前後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諫官生涯中,除了關注社會上層,幫助朝廷解決好皇位繼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領、治國政綱等關係國家命運的大事外,同時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層人民身上。他發出了關心人民疾苦,減輕人民負擔的呼聲。而且這個思想幾乎貫穿在他所有的奏章裏。他在《論財利疏》中指出:當今天下最苦的是農民,因爲“農民苦身勞力,粗衣粗食,還要向政府交納各種賦稅,負擔各種勞役。收成好的年代,賣掉糧食以供官家盤剝,遇到凶年則流離失所,甚至凍餓而死”,建議切實採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馬光反對宮中宴飲和賞賜之風,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書《論宴飲狀》,懇請皇帝爲民着想,悉罷飲宴。他上《言遺賜札子》,反對朝廷不顧國家實際,厚賞羣臣。

留任諫職

仁宗死後,英宗將仁宗價值百餘萬的遺物頒賜羣臣,司馬光也獲得近千緡。但這些正確的諫言,因爲朝廷腐朽,又觸犯一些既得利益者,當然不能被採納。司馬光只好從自己做起,將自己所得賞賜交給諫院爲公使錢。

治平元年(1064年),司馬光上奏《乞罷陝西義勇札子》,他認爲當時在邊防組織“義勇”使百姓“骨肉流離,田園蕩盡”,給百姓帶來無窮苦難,希望朝廷審察利害。特罷此事。當朝廷不予採納時,他又寫第二封札子,並親自上殿面見英宗,他說:要防邊必須從將帥軍政着手,一味拉夫湊數,只能是“徒有驚擾,而實無所用”。英宗這次略有所動,並把上殿札子送中書省和樞密院商量,但一經商量,方知此事擬議已久,難以更改。他又連上六疏,並和宰相韓琦進行辯論,韓琦雖然無言以對,但手中有權,司馬光也拿他沒辦法。這次諫言失敗後,司馬光連上五狀,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馬光龍圖閣直學士,仍留任諫職。司馬光因對諫官徹底失望了,藉機連上三狀,要求不當諫官,他在奏章上說:“臣從事諫職,首尾五年,自本朝以來,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資質愚戇,惟知報國,竭盡朴忠,與人立敵,前後甚衆,四海之內,觸處相逢,常恐異日身及子孫無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諫職,仍進龍圖閣直學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馬光將《通志》(以《史記》爲主,編成《周紀》5卷,《秦紀》3卷,共8卷)進呈英宗。這部書的時間是從烈王二十三年,韓、趙、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滅亡爲止。英宗看後大爲讚賞,並給司馬光二條明確指示,一是接續《通志》往下編修,二是決定設立書局,並由司馬光自擇官屬,作爲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趙頊即位。參知政事歐陽修極力向神宗推薦,說司馬光“德性淳正,學術通明”,神宗任司馬光爲翰林學士,不久,又任司馬光爲御史中丞。

新舊黨爭

宋神宗趙頊即位以後,年輕氣盛,朝氣蓬勃,決心振興祖業。虛心下問、多方徵求治國方略以後,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進、大膽的變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熙寧二年(1069年),重用王安石爲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張開源,司馬光主張節流。司馬光和王安石因政見不同,在一些問題上進行激烈的爭辯,有時在皇帝主持的議政會議上也毫不相讓,但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變法也並不一概反對,尤其當變法還未顯露明顯弊病時,他也並未公開持反對意見。甚至有人要彈劾王安石時,他還進行勸解和說服。直到王安石頒發“青苗法”,司馬光才表示不同意見,他認爲縣官靠權柄放錢收息,要比平民放貸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現了強烈不滿。

宋神宗希望司馬光能很好地發揮作用,輔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機,實現國家的振興。熙寧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馬光樞密副使,司馬光以“不通財務”、“不習軍旅”爲由,堅決推辭,從十五日到二十七日,連上五封札子,自請離京,後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現陝西省西安市)。

熙寧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範鎮因直言王安石“進拒諫之計”、“用殘民之術”,因而被罷官。司馬光憤然上疏爲範鎮鳴不平,並請求任職西京留司御史臺,自己退居洛陽,絕口不論政事,以書局自隨,繼續編撰《通鑑》,時間長達15年。

元豐七年(1084年),司馬光已六十六歲,《資治通鑑》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書呈上,十一月,《通鑑》的最後部分《唐紀》和《五代紀》修成以後,司馬光連同《通鑑考異》、《通鑑目錄》一起奏進給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視,將書的每編首尾都蓋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圖章,以其書“有鑑於往事,以資於治道”,賜書名《資治通鑑》,並親爲寫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詔獎諭司馬光,說他“博學多聞,貫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書,褒貶去取,有所據依”。並賞與銀、絹、衣和馬,擢升司馬光資政殿學士,遷範祖禹爲祕書省正字。

元豐八年(1085年),司馬光六十七歲。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僅10歲的趙煦繼位,是爲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當政。皇太后向司馬光徵詢治國方略,司馬光上《乞開言路札子》,建議“廣開言路”。司馬光又一次呼籲對貧苦農民不能再加重負擔,而且主張新法必須廢除,要對農民施以“仁政”,接着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國之要札子》,重點談用人賞罰問題,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將兵法是“病民傷國,有害無益”。

皇太后下詔起用司馬光知陳州,不久,又下詔除授門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馬光上疏辭謝,以自己“齡發愈衰,精力愈耗”,請求只任知陳州。以後在周圍親友支持下還是到任就職了。司馬光向皇太后進言,爲了實現廢除新法的政治主張,把因反對新法而被貶的劉摯、範純仁、李常、蘇軾、蘇轍等人招回朝中任職,呂公著、文彥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職。

司馬光廢除新法,上《請革弊札子》,又在《請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爲毒藥,請求立即採取措施,全部“更新”。廢除了保甲法,又廢除了方田均稅法、市易法、保馬法,帶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將官法還未廢除,無限感傷地說:“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呂公著說:“光自病以來,悉以身付醫,家事付康(司馬康),國事未有所付。”切望呂公著能夠完成他的宿願。同時,上表請求辭位。但皇太后對他很倚重,不但不準辭位,反下詔除授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正式拜爲宰相。接着很快就廢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馬光終於完成了自己廢除免役法的夙願,實現了自己的政治主張。

暮年歲月

司馬光在第二次回朝爲相期間,輯錄《國語》的精要,編成《徽言》一書。又將《歷年圖》和《百官公卿表》增補、總輯爲《稽古錄》一書,形成一部“略存體要’’的簡明通史,又負責將《資治通鑑》進行了最後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 ,司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歲,獲贈太師、溫國公,諡號文正,宋哲宗賜碑名爲“忠清粹德”。死後,哲宗將他葬於高陵。靈柩送往夏縣時,京城的人們罷市前往憑弔,有的人甚至賣掉衣物去參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聲超過了車水馬龍的聲音。等到安葬的時候,哭的人非常真誠,彷彿是在哭自己的親人。嶺南封州的父老們,也都紛紛祭奠司馬光,京城及全國各地都畫他的像來祭祀他,吃飯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紹聖元年(1094年),章惇爲相,議論司馬光更變熙豐法度,哲宗下詔削除司馬光的贈諡,毀壞所賜碑。

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爲清海軍節度副使,又追貶朱崖軍司戶參軍。元符三年(1102年),追復太子太保。崇寧二年(1103年),蔡京爲相時,再次追降左光祿大夫,旋即除名,將司馬光等稱爲“元祐黨人”,刻元祐黨人碑,禁止元祐學術。大觀年間,追復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贈太師,再次賜諡。宋高宗建炎年間,配享哲宗廟廷。

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理宗圖二十四功臣神像於昭勳閣,司馬光位列其中。鹹淳年間,從祀於孔廟。明嘉靖年間,從祀時稱“先儒司馬子”。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馬光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