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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簡介:北宋中期政治家,銀青光祿大夫章俞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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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國歷史上繼五代十國之後的朝代,傳九位皇帝,享國167年。與南宋合稱宋朝,又稱兩宋,因皇室姓趙,也稱趙宋。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章惇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章惇(1035年—1106年1月2日),字子厚,號大滌翁,建寧軍浦城(今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人。北宋中期政治家、改革家,銀青光祿大夫章俞之子。

出身世族,博學善文,相貌俊美,高傲自負。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及第,任職地方,政績顯著。經略南北江,平定湖北,大規模開發湖南,設立州縣,開拓西南,統一內地割據勢力,對江南的發展做出卓越貢獻,入閣參與熙寧變法。

舊黨掌權後,章惇反對廢除新法,出貶汝州。元祐八年(1093年),章惇拜相執政,嚴刑峻法,控制言論。在政治上,貶斥舊黨,流放諸臣;在地方上,設置晉寧軍與隴右節度軍;法令上,恢復熙寧舊法,加以完善;文化上,廢除詩賦,代以二經;軍事上,征服西夏,攻滅唃廝囉;外交上,簽訂元符和議,招降吐蕃諸部;水利上,治理黃河,溝通水系;吏治上改革官制,罷免非治科、進士、上舍生而仕官之人。

作爲北宋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人物,章惇一生的政治作爲對北宋政治造成深遠影響,強硬態度導致遼軍南下,幾乎引發宋遼戰爭。然而,聯合于闐並命章楶、王愍出兵西夏、和蕃,收復失地,開疆拓土,驅逐西夏並以沙漠爲界,爲北宋取得對西夏戰爭的優勢奠定了一定基礎。

崇寧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106年1月2日),章惇去世,享年七十一歲,累贈觀文殿大學士、太師、魏國公,葬於長興。紹興五年(1135年),追貶昭化軍節度副使。

目錄

人物生平

官宦世家

景祐二年(1035年),章惇出生於浦城(今屬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的官宦世家,父親章俞官至銀青光祿大夫。章惇小的時候,其族父章得象驚異章惇的性情品格,認爲章惇將來一定地位優越。

章惇性格豪爽、真率,相貌俊美,舉止文雅灑脫。才智出衆,學問廣博精深,善於寫文章,才識超人。年輕時,喜歡修養,服氣辟穀,飄然有仙風道骨。

章惇與章楶因爲名望明顯,被介紹在貴族之間,讚揚於一時。與王觀友善,俱以疎散稱,時號觀三、惇七。

嘉佑二年(1057年),章惇進京,參加科舉考試,進士及第,其族侄章衡考中狀元,章惇恥於章衡之下,拒不受敕,扔掉敕誥回家。

嘉佑四年(1059年),章惇再次參加科舉考試,進士及第,名列第一甲第五名,開封府試第一名。歷商洛(陝西省商洛市)縣令、雄武軍(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節度推官。

章惇簡介:北宋中期政治家,銀青光祿大夫章俞之子

參與變法

治平三年(1066年),章惇受到參知政事歐陽修的賞識和推薦,召試館職,考試合格,卻遭到知制誥王陶攻擊,未任館職,知武進(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知縣。

治平四年(1067年),章惇任著作佐郎,御史呂景、蔣之奇說章惇佻薄穢濫,向以擢第不高,輒丟敕誥於廷。所以不除館職。

熙寧二年(1069年),李承之向參知政事王安石推薦章惇。王安石大喜,恨得之晚。王安石開始變法後,讓章惇進入集賢院。

二月,王安石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任命章惇爲編修三司條例官,加集賢殿校理、中書檢正。參與制定新法,監修國史,編撰實錄。

熙寧四年(1071年),章惇奉命分析渝州(重慶)夷事,並分析夔州路差役事務。

制置三司條例司撤銷,章惇改任檢正中書戶房公事,兼詳定編修三司令式,及諸司庫務歲計條例,參與制定財政機構的法規。

章惇被派往邠州(今陝西彬縣)調查處理案件,章惇沿途瞭解陝西推行僱役新法及其他情況。

章惇提出採取糧價低時,官府大量收購,以備時用;邊境無事時,將軍隊移往豐收地區就糧,以解決軍需,得到宋神宗的採納。

經略江南

熙寧五年(1072年),章惇拜兩湖察訪使,得到四千八百零九戶、田二十六萬畝。改硤州爲安江寨,富州爲鎮江寨,累遷如京副使,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軍器監等職。

張頡說南江殺戮過多,無辜者十八九,漂浮的屍體遮蔽江,人不吃魚幾個月。章惇痛恨張頡的言論。

熙寧六年(1073年),章惇在荊湖北路建立屯田務,授涇原路經略安撫使、高陽關路經略安撫使,判軍器監、知制誥再兼直學士院。

宋神宗下令對審訊宮廷衛士的開封府判官樑彥明、推官陳忱進行嚴肅處理,各罰銅十斤。

熙寧七年(1074年),宋神宗命章惇就軍械監置司,立專案,審查曾布所究市易事。呂惠卿又令中書戶房統計治平、熙寧財賦收支之數,統計結果,與曾布所說皆不同。章惇辦理此案,曾布不再請求奏對。九月,章惇深得宋神宗賞識,拜爲三司使。

出任地方

熙寧八年(1075年),王安石再次拜相。宰相呂惠卿外調爲陳州知州。

中丞鄧綰說:呂惠卿執政超過一年,所立朋黨不相同,然而與呂惠卿共同作惡,互相幫助,沒有比得上章惇。

現在呂惠卿雖然已經斥逐,而尚留章惇在朝廷,也尚且醫療疾病,四體而止治其一邊,糞便除清除一堂,而尚存一半污穢啊。章惇出知湖州(浙江省湖州市)。

熙寧九年(1076年)十月,峽州、辰州(湖南省沅陵縣)、沅州(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發生騷亂。

朝廷任章惇爲荊湖北路首府荊南(今湖北省荊州市)知府,兼提舉本路兵馬巡檢,詔令親自前往辰州和沅州,安撫叛蠻。章惇設置誠州(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五月,朝廷改任章惇爲杭州知州。沒有到任,即被召回朝任翰林學士。因爲母親去世,辭官服喪。服除,歷任判三館祕閣、知審官院兼翰林學士。

元豐三年(1080年),章惇擔任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元豐四年(1081年),章惇的父親章俞侵佔百姓沈立的田地,沈立攔路向章惇告狀,章惇把他抓到開封。

大理寺彈劾章惇的父親太子賓客致仕章俞、弟弟潁州沈邱縣主簿章愷,侵佔民田。開封府官,各懷觀望,害怕躲避僉書。

章惇奏事,及報上,不符實際,又按察裁決所開始時,追治堂吏王冕等,證實周之道等人的話。

章惇以爲有司不當信王冕等語,想虛構捏造次數,強迫執政,以此報制勘所,仍稱請盡情徹底查究,不可以只信其謬說,坐不適當指揮制勘院,固有是責。

章惇被罷免,任蔡州知州,出任陳州知州,改定州(河北)知州兼定州路安撫使。

回京任職

元豐五年(1082年),章惇被召任門下侍郎,爲副相之首。

元豐八年(1085年),宋神宗病危時,有人企圖策立神宗二弟雍王趙顥或四弟曹王趙頵。

章惇與以宰相王珪爲首的宰執們一起決議立宋神宗長子趙傭爲皇太子,章惇寫在紙上,王珪拿給已不能說話的宋神宗看,經神宗點頭同意;請宋神宗母、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宋神宗同意,太子趙傭即位。

五月,章惇任知樞密院事。

新舊黨爭

參考:新舊黨爭

十月,範純仁、朱光庭、蘇轍等人擔任諫宮。

章惇對宣仁太后說:諫官全部令兩制以上奏舉,然後宰執進擬。現在除目由中出,我不知從何知之,得非左右所薦,此門不可以漸漸開啓。

宣仁太后說:全部大臣所推薦,不是左右。

章惇說:大臣應該公開張揚,爲什麼祕密推薦。現在皇帝幼衝,皇太后同聽萬機,應該遵循以前的制度。

門下侍郎司馬光對章惇說:範純仁、範祖禹等人任諫官,是衆望所歸,不能因爲我的緣故,而擋住賢臣晉升之路,倘若必須如此,那麼我寧願辭職。

章惇說:我也知道韓縝、呂公著、司馬光不會徇私舞弊,但如果將來有一天奸臣執政,以這爲例,提升諫官以親疏爲標準,臺諫官就失去意義了,這會造成政治的昏暗,國家安危之所繫。

高太后下詔取消詔令,範純仁被改任爲天章閣待制,範祖禹爲著作佐郎,其餘三人依舊。

元祐元年(1086年),章惇被監察御史王巖叟、朱光庭彈劾。

司馬光要割地給西夏,得到舊黨的支持。章惇很生氣,說議者可斬。說他們是無見識的不逞之徒。甚至說司馬光村夫子、無能爲。

高太后垂簾聽政,以司馬光爲門下侍郎、宰相,全部罷廢新法,舉朝沒有敢說話的人,章惇多次與司馬光爭論。

章惇簡介:北宋中期政治家,銀青光祿大夫章俞之子 第2張

章惇說:現在天下政事,比熙寧元年以前,變更數也數不過來,事既與相不同,怎麼可以全部檢用熙寧元年現行條貫,不知雖是差役一事,官司關連上下,事物目極多,條貫相互干涉,豈可單獨用差役一門,顯見施行未得。

今天更張政事,所繫生民利害,免疫、差役之法最大,急須詳審,不可輕易,今天只限五天,諸縣何由擎化利害,不知如此變更草率,反而更加爲害。

章惇獨自上疏,逐條分析免役、差役二法的利弊,駁斥司馬光對免役法的攻擊,同司馬光在簾前爭論。

章惇說:像役法,熙寧初,用僱代差,實行太快速,所以有現在損害,現在重新以差代僱,應該詳細議論,經常討論,或許可以實行,而限止五天,其損害將越來越多啊。

諫官多次彈劾章惇,章惇居位如故。章惇駁斥司馬光所改的役法,積累數千言。司馬光的建議施行後,章惇憤恨地在太后面前爭辯,有以後怎麼能奉陪吃劍之語,章惇的話十分不恭敬。

宣仁後很生氣,御使中丞劉摯等人接連攻擊他,他被貶出朝任汝州知州。

元祐元年(1086年),舊黨辯論失敗,利用臺諫官,對章惇進行攻擊,章惇被貶官知汝州(河南臨汝),改任杭州知州,重新擔任汝州知州。

十一月,章惇請求罷職,提舉洞霄宮(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道教宮觀),不斷受到攻擊。因爲父親死亡,於是守喪,仍不斷受到舊黨攻擊。

元祐更化時期章惇被貶到嶺南。

獨相執政

參見:紹聖之治、元祐案

元祐八年(1093年),宋哲宗親政,章惇被啓用爲相,專門以繼承爲國家的重要事務,凡是元佑所改,全都恢復。引用蔡卞等人,全部居重要職位、擔任言官。

大小官僚,沒有幸免,死去的人,殃及妻子、孩子。詆譭宣仁太后,說元佑初年,老奸擅國。章惇請求掘司馬光、呂公著的墳,砍他們的棺材。宋哲宗沒答應。

章惇請求編輯、分類元佑時,大臣們的章疏,處治劉安世、範祖禹勸諫宮中僱乳母的事,用文及甫陷害別人的文書引導蔡渭,讓蔡渭告發劉摯、樑燾有反謀,興起同文館案,命令蔡京、安惇、蹇序辰窮究到底。

紹聖元年(1094年),章惇執政,首先議論修復水磨。乃詔即京、索、大源等河爲之,以孫迥提舉,重新命令兼提舉汴河堤岸,改差役製爲僱役制,章惇逐步恢復免役法、保甲法、青苗法等。

在章惇主持下,以常平、免役、農田水利、保甲,類著其法,總爲一書,定名爲《常平、免役敕令》,頒行全國,熙寧新法基本恢復。

章惇薦引名士彭汝礪、陳瓘、張庭堅等,乞正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諡,勿毀墓僕碑。劉奉世等三十一人,或貶官奪恩,或居住安置,輕重有差。其彬州編管秦觀,移送橫州。

欲廢兩後

參見:宣仁案、孟後案

章惇用邢恕爲御史中丞。邢恕用北齊婁太后,宮名叫宣訓,曾廢她的孫子少主,而立兒子常山王高演的事,假託司馬光,對範祖禹說:“如今主少國疑,北齊宣訓事仍可憂慮。”

章惇引誘高士充上書,說高士充的父親高遵裕臨死時,屏退左右,對高士充說:宋神宗彌留之際,王珪派高士充來問:不知皇太后想立誰爲帝。我斥責高士充離開。章惇追貶司馬光、王珪,贈高遵裕爲奉國軍留後。再追貶呂公著、司馬光,又責呂大防、劉摯、樑燾、範祖禹、劉安世等過嶺,意猶未慊,仍用黃履疏高士英狀,追貶王珪,皆誣以圖危上躬。其言浸及宣仁皇后,帝頗惑之。最後起同文獄,將全部誅殺元祐大臣。

章惇讓宦官郝隨幫助自己,章惇想追廢宣仁後。皇太后、太妃都極力同章惇爭辯。哲宗感悟,燒了章惇的奏疏,被郝隨偵知,祕密告訴章惇和蔡卞。次日,章惇、蔡卞上奏,宋哲宗生氣地說:你們不想讓我進英宗廟嗎。章惇、蔡卞才作罷。

紹聖三年(1096年),章惇以孟皇后是高太后所立,迎合郝隨,勸哲宗在後宮興起獄案,假託邪門旁道,廢掉孟皇后,讓孟皇后居住瑤華宮。章惇請求立哲宗專寵的劉賢妃( 劉清菁)爲皇后。孟皇后所生的福慶公主重病不治,孟皇后的姐姐拿道家的符水入宮醫治。符水之事,爲宮中禁忌,孟皇后大驚,命將符水藏之。言官鄒浩上疏斥責章惇,請求停止廢后。

公主病逝後,孟皇后養母燕夫人等人爲孟皇后及公主祈福。劉賢妃趁機將前後兩件事情聯繫起來,說孟皇后這是在詛咒哲宗。哲宗聽說後,開始懷疑,令樑從政、蘇珪調查此案。在章惇和劉賢妃的授意下,孟皇后左右侍女及宦官數十人都被逮捕,嚴刑逼供,甚至有被斷舌的人。

太監、宮女們不願誣衊孟皇后,個個被打得體無完膚,割舌、斷肢者不在少數。樑從政等人造供詞,孟皇后的後位被廢,被安置在被廢妃嬪出家所居的瑤華宮。

北伐西征

參見:紹聖北伐、元符西征、元符和議

夏軍攻陷金明寨,主帥張興戰死。章惇大怒,要把全軍四千人全部斬首。李清臣說:“現在如果把官吏士兵都殺掉,以後出現主將戰死的情況,必然會全軍降敵了。”他於是只殺了親兵十六人。

自金明寨失陷後,哲宗命西部各路加強防守。熙河將王文鬱等,築汝遮爲安西城,以通秦鳳援師。樑太后懼宋朝聲討,派遣使者獻俘遼國,以爲應援。

元符元年(1098年),邊廝波結等以河州( 今屬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岷州( 今屬甘肅省岷縣)、溪哥城( 今屬青海省貴德縣)及吐蕃兵六千餘人歸順宋朝,邈川諸酋相繼亦求內附。章惇命王愍進攻吐蕃,吐蕃主隴拶出降。

西夏接連上表,請求遼朝出兵,遼朝徵集大軍駐紮宋遼邊境,作出大舉南下之勢,派蕭德崇到開封勸和,提出讓宋朝歸還攻佔西夏的領土。衆人大多同意談和還地,哲宗也認爲如此。章惇拒絕了遼朝的要求,認爲:“夏國作過未已,北方使者雖來勸和,也需要討伐,若能服罪聽命,雖北朝不來勸和,亦自當聽許。”宋夏和談,西夏臣服宋朝。

河東方面奏稱:“遼國人過天澗取水,已令地分婉順止約去訖。”章惇說:“這是邊吏畏縮而已,若過界者,直接斬殺,他們一定不敢來。”

章惇請求哲宗下詔,在各地探察百姓有謊言的人,按律論罪。章惇立下賞格,告密之風,日益興盛。有個酒醉胡說的人,哲宗下詔免去死罪,章惇按律殺之。

反立端王

元符三年(1100年),哲宗去世,向太后向章惇等宰相告知此訊後,認爲應該早立儲君。章惇起初想立簡王趙似,但向太后堅持立端王趙佶,樞密使曾布、尚書左丞蔡卞、中書侍郎許將也都附議。章惇只得奉命召端王入宮。章惇見到端王后,說:“端王輕佻,不可以君臨天下。”但曾布厲聲說:“章惇,聽皇太后安排。”儲君之議才最終確定。

端王趙佶繼位,即宋徽宗,章惇請求向太后同權處分。

貶死湖州

元符三年(1100年)五月,徽宗以章惇爲特進,封爲申國公,拜山陵使。章惇請求去職,宋徽宗不允許。途中突遇大雨,宋哲宗靈車陷於泥沼。過了一宿,才走出來。言官彈劾章惇不恭。左正言陳瓘趁機請求罷免章惇,並進一步商議對他的刑罰。

九月,章惇五次上表,請求免去政事,聖詔不允。章惇從小道出去,居於僧舍。第二天,再次上表,宋徽宗仍不允許,派中使跟隨看管,章惇再次從小道出去。宋徽宗對輔臣說:“我如此對待章惇,各方面都考慮到了,禮貌可以說是尊敬到了極致。”衆人說:“恩禮的確過厚。”徽宗說:“章惇請求知越州,應該答應他。”

臺諫豐稷、陳師錫、陳瓘多次彈劾章惇。於是,宋徽宗罷免章惇的特進,出授越州知州。陳瓘等人認爲責罰太輕,再上章彈劾章惇,重提紹聖時期設置看詳元祐訴理局,一切對於先朝言語不順從的人,加以釘足、剝皮、斬頸、拔舌之刑的行爲。經此彈劾,章惇貶爲武昌軍節度副使,於潭州安置。

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諫官任伯雨八次上章彈劾章惇,宋徽宗不理。陳瓘、陳次升等人再次極言此事。任伯雨稱章惇有謀反之心,輕視徽宗、想追廢宣仁太后。於是,宋徽宗再貶章惇爲雷州司戶參軍。其子章援上奏時,徽宗頗稱其孝,略有哀憐之意。但經曾布請求,徽宗又下詔:章惇親子孫,允許在外指定差遣,不得總是到京師及上章疏。

崇寧元年(1102年),章惇調爲舒州( 今安徽省安慶市)團練副使,睦州( 今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居住。

崇寧四年(1105年),移越州( 今浙江省紹興市)團練副使,遷湖州團練副使。同年,章惇在貶所逝世,享年七十歲,葬於長興( 今浙江省長興縣)。

大觀三年(1109年),恢復特進、申國公。

政和(1111年—1118年)年間,重贈觀文殿大學士、太師,追封魏國公。

紹興五年(1135年),宋高宗納任伯雨的諫章,下詔追貶章惇爲昭化軍節度副使,章惇命其子孫永不得仕於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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