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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當初建立一套規制縝密的馬政制度 明朝後期爲何無馬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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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明朝軍馬,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古代戰爭中,軍馬是克敵制勝的重要因素。所以,軍馬歷來爲封建統治者所重視。明朝更是將馬政制度完善到了極致,總結了歷代馬政制度的長處,建立了一套規制縝密的馬政制度。但到了明代中後期,馬政管理逐步顯露了衰敗跡象,最終如宋代一樣陷入邊軍無馬的窘境。

明朝當初建立一套規制縝密的馬政制度 明朝後期爲何無馬可用

軍馬

一、馬政強,國防強

1、馬政制度誕生記。在古代,駕車、遠行、狩獵等,都需要馬匹的支持。當時出行的工具主要是馬匹。因而,當時非常注重養馬和馴馬,以便更好地用馬。

國家層面更是馬匹使用的“大頭”。在冷兵器時代,騎兵是軍隊中的主要突擊力量,這是因爲騎兵有着速度上的優勢和強大的作戰能力。而馬匹是騎兵重要的工具。除此之外,戰車、後勤運輸也是需要大量馬匹作爲後盾的。

由於地理與氣候等方面因素的制約,中國馬匹並不是隨時隨地可得,主要集中在西北、東北及西南地區。國家不得不建立一套完整的馬政制度,這樣才能更好滿足軍隊對馬匹的需要。

所以說,馬政制度,是中國封建時代一種特有制度。對官用馬匹的採買、牧養、使用、調用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行政管理制度,被稱爲馬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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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兵作戰

2、馬政制度並不是明朝的創新之舉。早在春秋時期,周王室就設立了名爲太僕的官職。太僕的職責就是負責帝王的馬匹。秦朝和漢代均沿襲了周王室的設置,並將太僕列在九卿之列。

北齊時期,還設置了專門的太僕寺,主政這一寺的官員被稱爲太僕寺卿。明朝建國後,繼續延續了前朝各代設置太僕寺,任命官員掌管馬匹事務的做法。明武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在滁州建立了太僕寺。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後,太僕寺也被一同遷往北京。可見太僕寺的地位不一般。

3、明代前期帝王的國防觀念。馬匹其實是一項重要的國防力量。馬匹繁榮,明王朝才能國力強盛,鞏固好邊防,促進社會安定。明朝立國以後,帝王們就把馬政事務看作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並作爲一項重要國策。

據統計在《南京太僕寺志》中,記錄明初到嘉靖中期十位帝王有關馬政的聖諭、詔令就有四十四則之多。如明太祖朱元璋,就頒佈了多條懲治失職馬政官員的聖諭。明宣宗還曾告誡大臣們說,馬背上的民族,馬是最重要的,管理馬匹事務的馬政制度最爲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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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兵部隊

二、注重打補丁的馬政管理制度

明代的馬政管理體制最爲完善。從管理機構設置上看,早在洪武四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依據各地草場的情況,設立牧養馬匹的分址。

洪武六年,朱元璋根據軍隊發展需要,在滁州設立了太僕寺,主管全國的馬政事務。太僕寺直接隸屬於兵部管理。太僕寺設立了卿、少卿、寺丞等官階,其中卿相當於從三品、少卿爲正四品、寺丞爲正六品。

不僅如此,在全國的大江南北,適合牧養馬匹的地區,又設立了名爲牧監和羣的管理機構,在洪武二十三年時,全國各地已有14處牧監、98處羣。每個牧監的管理者也是相當完備的,設有3個官員,分別是正監、副監和錄事員。每個羣設有羣長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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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洪武二十八年,各地管理馬匹的機構發生了新的改革,牧監、羣這類的馬政管理機構被取消了,改由地方官員直接參與馬政事務的管理,直屬於兵部的太僕寺每年會派員到各地巡視馬政事務。

洪武三十年,馬政管理體制又發生了一次大的變革,北平、陝西、山西、甘肅等重要地區都設立了太僕寺。根據馬匹管理任務,山西、北平等地的太僕寺的官員編制爲少卿1名,丞3名;甘肅等地的太僕寺的官員編制爲少卿1名、丞1名。

永樂十八年,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原有的北平太僕寺更名爲太僕寺,原有的滁州太僕寺則更名爲南京太僕寺。這時也形成了一南一北太僕寺的格局,與此同時,各重要地區還設有分支管理機構。這樣完整的馬政管理體制,一直延續到了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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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太僕寺舊址

三、馬政陷入衰敗的背後

1、勞民傷財的管理。明代的牧馬規模相對較大,因此明朝建立了規模龐大的管理機構。據《南京太僕寺志》記載,明代種馬數量多達12.5萬匹,其中公馬有2.5萬匹,母馬有10萬匹。這還是登記在冊的馬匹,明代在各地設立馬寺,還有很多馬要被餵養、管理。

由於牧馬規模大,支出費用龐大。爲了維繫馬政制度,明代把養馬壓力轉嫁給了普通老百姓。這無疑加重了百姓的負擔。明朝的馬政制度中規定,北平、滁州兩地附近的百姓要擔起養馬的任務。

官府會提供一定數量的種馬,北方的5戶百姓要聯合起來,共同負擔一匹馬的飼養任務,南方則是10到11戶百姓要聯合起來,共同負擔一匹馬的飼養任務。

百姓要把每年老馬生出來的小馬交給官府,這樣以便太僕寺統籌調撥使用。當時國都附近的百姓並不幸福,除了要承擔土地稅,被徵用去無償勞動外,還要承擔養馬的費用支出。

最剝削百姓的還不止這些,要是養的馬生病死掉了,或者生不出小馬來,百姓還要負責賠償。如果百姓不用金錢爲自己消災的話,就會按照規定受到處罰。

明代朝廷發現由百姓養馬的政策“很好用”,就隨意地擴大了政策邊界。除了北平、滁州兩地的百姓需要養馬,又擴展到了山西、河南等地。

百姓飼養一匹母馬,需要每年向官府上交一匹小馬駒。這實際上已經達到了種馬的繁殖極限。在當時的飼養技術下,幾乎根本不可能實現。因此,百姓養馬就是一樁賠本的事,養馬就意味着要上交賠款。當時,養馬的百姓生活苦不堪言。這樣損害老百姓利益的馬政制度,自然維持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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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養馬

2、機構管理混亂。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負責馬政管理機構之間各行其是。明代的馬政管理體系龐大而複雜,要統籌好這些機構難度很大。到了明代中後期,一不注重管理,自然成爲了一盤散沙,各自打着各自的小算盤。

二是,馬政管理機構不受“地頭蛇”的待見。馬政管理事務需要地方上的部門協調配合,由於馬政管理機構地位不高,地方上的部門不但不配合開展工作,還會人爲設置障礙,讓馬政事務管理難上加難。

三是,馬政管理機構管理的牧場被大量墾佔。主要的侵佔者爲地方的官軍和豪強。《明經世文編》中提及,在弘治十五年,陝西馬場的土地由原來的133777頃已縮減至66880頃,減少的面積都被無故侵佔了。

牧場是飼養馬匹重要的資源。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可用馬匹越來越少這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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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機構

四是,馬政管理機構被大量撤銷。明朝初年國力強盛,周邊的少數民族不敢來犯。明代中期後,對馬政事務的熱情有所下降,很多馬政管理機構變得無馬可養。戰爭需要,朝廷不得不大量購買馬匹。一打仗,花錢的地方很多。

朝廷覺得馬買來就能用,無須這麼多的馬政管理機構,於是做出了減裁機構的決定。這其實是拆東牆補西牆的做法,長期以往,馬政變得日漸衰敗,邊軍陷入無馬可用的境地了。

3、馬政管理人員配置嚴重不足。一方面,管理層參差不齊。太僕寺這樣的馬政管理機構,被官員們看作是雞肋,都不願意前往。明代中期後,馬政管理機構嚴重缺員,只能用被貶的官員濫竽充數。

另一方面,工作人員大量流失。馬政機構大多設置在地理環境惡劣的地方,內部工作人員工作、生活的環境差,有機會的話,工作人員會藉機逃離。工作人員還要對馬匹的死亡、丟失負全責,賠償問題成爲了工作人員的沉重負擔,導致他們不得不逃亡。

4、統治者自我膨脹。明代早期帝王們十分注重於各民族經濟和文化的交流,少數民族會爲明朝提供優質的馬匹,明朝會用茶葉、絲綢、鐵器作爲交換,雙方相處得比較融洽。

明代中後期,統治者以天朝自居,對於少數民族的政策發生了180度的轉變。明朝在與少數民族開展貿易中,不重視等價交換的經濟規律,企圖用政治強行施壓,直接導致了馬匹交易的衰落。沒有優質馬源補充,自然邊軍無馬可用之馬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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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少數民族的馬市交易

小結

明代中後期邊軍如宋代一般無馬可用,是馬政制度衰敗引起的。

馬政之興是國家重視國防建設的體現,而馬政之衰是由於多因素引起的,向老百姓轉嫁負擔的馬政管理制度,失了民心;統治者錯誤的民族政策導向,阻塞了馬源;明朝中後期對複雜的馬政管理體系根本掌控不了,馬政衰敗成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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