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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陶安簡介:對明初典章制度建設有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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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1368年―1644年 ),中國歷史上的朝代,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明成祖時期遷都北京。傳十六帝,共計276年。明朝時期君主專制空前加強,多民族國家也進一步統一和鞏固。明初廢丞相、設立廠衛特務機構,加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但同時也爲中後期宦官專政埋下伏筆。明朝時期農民反封建鬥爭也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陶安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陶安(1315年~1368年)字主敬,當塗(今屬安徽)人。少敏悟,博涉經史,尤長於《易》,對明朝建國之初的典章制度建設有重要貢獻。

明朝官員陶安簡介:對明初典章制度建設有重要貢獻

生平簡介

生於元仁宗延祐二年,卒於明太祖洪武癸卯年,年五十九歲(據明太祖實錄之35卷記載)。六歲喪父,矢志讀書,日記千言,敏悟異常。稍長,投師李習兄弟,博覽羣書,尤深於《易》。元至正四年(1344年),中浙江鄉試,八年,授明道書院山長。十四年冬歸省,避亂居家。

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渡江至當塗,陶安偕李習及鄉里父老迎謁,即被召見。陶安向朱元璋獻議:“海內鼎沸,豪傑並爭,明公(指朱元璋)渡江,神武不殺,人心悅服,應天順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朱元璋問他:“吾欲取金陵如何?”陶安說:“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撫形勝以臨四方,何向不克?”朱元璋從其言,留參幕府,授左司員外郎。不久朱元璋攻克集慶(今江蘇南京;歷史上以金陵著稱),授陶安爲興國翼元帥府史令。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稱吳國公,置江南行中書省,任陶安爲左司郎中。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稱吳王,欲任用劉基、宋濂、章諡、葉琛等名士,問陶安對這四人的看法,陶安稱:“臣謀略不如劉基,學問不如濂,治民之纔不如諡、琛。”其廉讓精神深入朱元璋讚賞。時黃州剛克,需要得力人才鎮守,朱元璋派陶安前往。陶安一到任,就寬租減役,深入百姓擁護。旋又轉任饒州,正當征伐,軍需緊迫,陶安諭勸民衆,踊躍捐輸,保證了糧草供給。時福建陳友定聚兵襲城,陶安召集官民,曉以大義,率之固守,終於等到援兵到來,匪亂平定。嗣後,陶安又將所有脅從者釋放,其寬大胸懷與仁釋遠見,受到朱元璋賜詩褒揚。次年陶安入朝,再被派往饒州鎮守。因饒地多戰亂,土瘠民困,陶安請求豁免了那裏的軍供,休養生息,留下德政。當地人民深感恩德,建生祠供奉,還流傳民謠贊他:“千里榛蕪,侯來之初;萬姓耕闢,侯來之日。”“湖水悠悠,侯澤之流;湖水有塞,我思侯德。”

明朝官員陶安簡介:對明初典章制度建設有重要貢獻 第2張

朱元璋稱吳王后第三年(1367年),在金陵初置翰林院,首召陶安爲學士。徵諸儒議禮,命陶安爲總裁官。他和李善長、劉基等冊定律令,議定禮制。明洪武元年(1368年)命制誥兼修國事。朱元璋常至東閣,與陶安等議論前代興亡本末。在朝十餘年,恪守職守,朱元璋十分寵渥於他,御製門貼賜之曰:“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四月,陶安任江西省參知政事,治理有方,軍民誠服。不久染病,仍擬草本時務十二事上表朝廷,九月卒於任上。明太祖朱元璋親致祭文,遣使弔唁,諡封“姑孰郡公”,對陶安的父子亦有封賞。

著述名錄

陶安生前著述甚多,有《周易集粹》、《辭達類鈔》、《姚江類鈔》、《知新稿》、《陶學士集》(20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