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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海瑞的妻子們:兩妻被休一妻暴死一妾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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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信仰是中國古代法律文化的一大特色,千百年來老百姓對清官樂此不疲的期盼、傳頌使得這種信仰甚至形成了一種文化。包拯、海瑞等著名清官的名字即使三尺之童也耳熟能詳。作爲反映社會普通民衆心理的一面鏡子,宋元時期清官文學(包括公案小說、話本、雜劇等)開始大量涌現和流行;到了現代社會,電視劇中還有大量

的清官戲來延續這種傳統。老百姓爲他們的“青天大老爺”立廟塑身,四時享祀,香火千年不絕。這既是因爲清官自身所具有的可貴品質――清正廉潔、剛正不阿、鐵面無私、體恤民情等等,也從反面說明這樣一個可悲的問題:那就是貪官污吏層出不窮,“滔滔者天下皆是”,老百姓處在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境地,孤立無援,迫切希望有人能爲民父母,爲他們做主。清官的事蹟正是百姓這種心理需求的集中反映,悲觀一點地說,是一種畫餅充飢式的心理補償。因此,中國古代的清官形象雖有真實的歷史人物爲依託(如包拯、海瑞),但是其作爲一種具有悠久和廣泛羣衆基礎的社會意識,則是民間的。清官的事蹟凝聚了民衆對理想中的父母官的嚮往和期盼;愛民如子的清官形象,是這種民間話語“造神”運動的產物。公案小說、雜劇、話本、故事等民間敘事形式中一個個棱角分明的清官形象,是我們瞭解古代民衆內心訴求的一面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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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好問詩云:“能吏尋常見,公廉第一難。”清官之所以被期盼、被傳誦,首先是因爲他們爲官廉潔不謀私利,這是清官之所以爲“清”的理由。元代雜劇《陳州糶米》借被害人張古之口說出了民間意識中對清官的認識:“做官的要錢便糊塗,不要錢方清正。”包拯就是典型代表,其任滿端州不持一硯歸的事蹟廣爲人知。元雜劇《盆兒鬼》中包公唱道:“老夫秉性正直,歷任廉能,有十分爲國之心,無半點於家之念。”《宋史包拯傳》說:“(包拯)與人不苟合,不僞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包拯還訓示其家人:“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吾孫也。”我國古代清官的另一代表海瑞(人稱“南包公”)“平生是一個潔廉耿介之官,自做官以來,從不曾吃過百姓一杯茶酒”(《海公大紅袍全傳》第五十回)。爲官時仍穿布袍,吃粗米,讓老僕種菜自給。母親過壽時買了二斤肉竟被浙江官場當作新聞傳開。死後“檢篋內僅祿金一十餘兩,綾、紗、葛各一”。(《海忠介公年譜》)

老百姓對清官感念於心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們能夠爲民做主,對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小民百姓施以援手。正如元代雜劇《灰闌記》中包公自道說:“敕賜勢劍金牌,體察濫官污吏,與百姓申理冤枉,容老夫先斬後奏。以此權豪勢要之家,見老夫之影,無不寒心。”《魯齋郎》中的那個“哪一個官司敢把勾頭押,題起他名兒也怕”的豪強魯齋郎,被包公“矯旨”斬首;《生金閣》中那個“打死一個人,如同捏殺個蒼蠅相似”的龐衙內,被包公“押赴市曹斬首示衆”;《陳州糶米》中那個“打死人不要償命,如同房檐上揭一個瓦”的小劉衙內和楊金吾,也被包公問斬。《宋史包拯傳》的記述不像文學作品那般威武雄壯,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這種民間敘事:“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爲之斂手,聞者憚之。……京師爲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海瑞同樣是一個“力摧豪強,撫窮弱”(《明史海瑞傳》)的人,《海公大紅袍全傳》把他塑造爲五指山豸獸投胎所生,這種神獸“性直而喜啖猛虎、衛弱鳥”,暗寓海瑞具有鋤強扶弱的天性。海瑞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時,打擊地主豪強,富家佔有的貧民土地都被他奪回發還,深得民心。

清官千百年來始終如一地被百姓虔誠信仰甚至頂禮膜拜。在普通民衆心中,他們是完人,是神的化身,身上只有耀眼的光環而不可能有哪怕是白璧微瑕的黑子。然而,我們翻閱古代社會精英留下的筆墨,卻能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羣體意識斷裂”――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評價實在是不能令普通百姓滿意,有時甚至大相徑庭。

自清官崇拜產生之日起,士大夫階層中就一直有人發出不同的聲音,認爲“贓官墨吏固不好,清官則也未必佳”(《水流雲在雜稿》)。當然,這種不同聲音常常被淹沒在億兆黎民歌功頌德的口水之中。痛恨貪官污吏,作爲其對立面的清官自然應該受到歡迎,這在任何時代都會是社會心理的主流,因此對清官的批評似乎從一開口就有一種道德上的底氣不足。但世間的事物都有兩面,如果拋卻口號,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非主流聲音也是“有足多者”。

晚清小說家劉鶚對這一問題有直接的闡述。他在《老殘遊記》中說:“清廉人原是最令人佩服的,只有一個脾氣不好,他總覺得天下都是小人,只他一個人是君子。這個念頭最害事的,把天下大事不知害了多少”,“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爲非;清官則自以爲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爲了支持這個論斷,他在書中塑造了玉賢和剛弼這兩個以清廉自居但同時剛愎自用、濫施重刑、草菅人命的酷吏形象,並讓他們辦出了許多冤假錯案。劉鶚認爲,清官的毛病在於道德上有一種絕對的優越感,這種優越感使他們覺得自己所作所爲都是問心無愧的,從而容易陷入自以爲是甚至剛愎自用的境地。對自己的行爲盲目自信,做事所憑恃的只是道德上的居高臨下,現實情況、世俗人情一概斥之爲鄉愿,只顧一點,不及其餘。這種心態是極其有害的,往小的方面說――例如聽理刑獄時,容易濫用刑罰、草菅人命;往大了說對於國計民生無所補益,反而會誤事。

清官海瑞的妻子們:兩妻被休一妻暴死一妾自殺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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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批評遠早於劉鶚。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就對清官的盲目自信提出了批評。他在上宋仁宗的《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中對包拯作爲風憲官劾罷兩名大臣後接替其職位的做法表示了否定,認爲這樣做會使“言事之臣,傾人以覬得,相習而成風”。包拯辯解他本無此心(問心無愧),歐陽修說:“夫心者藏於中,而人所不見;跡者示於外,而天下所瞻。今拯欲自信其不見之心,而外掩天下之跡,是猶手探其物,口雲不欲,人誰信之。此臣所謂嫌疑之不可避也。”他還很有針對性地對包拯的道德優越感做了抨擊,“夫有所不取之謂廉,有所不爲之謂恥。近臣舉動,人所儀法。使拯於此時有所不取而不爲,可以風天下以廉恥之節”,而包拯卻“取其所不宜取,爲其所不宜爲,豈惟自薄其身,亦所以開誘他時”,“此之爲患,豈謂小哉!”歐陽修的看法當能代表相當一批宋代士大夫的態度:他們對包拯的節操無疑是讚賞的;但是政事有其自身的特點,與個人修爲不可等量齊觀。包拯僅僅重視道德上(本心)的無可指摘,卻忽視了他的行爲對朝政風氣的影響。這樣僅憑道德自信的一意孤行,“朝廷事體或有不思”,“思慮不熟,處之乖當”。

明代的海瑞同樣也招致了士大夫階層的批評,他比包拯更甚,幾乎已經到了不見容於當世的地步。海瑞一生廉潔耿介,平時所學以剛爲主,自號剛峯,慨然以天下爲己任,但“命途多舛”,道不得行。幾次爲官開場時轟轟烈烈,卻都黯然收場。其中原因當然並不僅僅因爲“天下皆濁我獨清”。萬曆皇帝給他的斷語是:“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爲無補。”表面上肯定海瑞的長處,實際上是一種批評和否定。萬曆皇帝對海瑞的廉潔操守深信不疑,但他認爲這位耿介的忠臣只在道德風化方面有榜樣作用,在國計民生的事功上並不能有所建樹。無獨有偶,同時代的大思想家李贄也認爲海瑞過於拘泥於傳統道德,不知通達權變,只是“萬年青草”,“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以任棟樑者”(《焚書》卷四)。清人王弘的筆記《山志》說的更爲直白:“海忠介公瑞開府江南,意在裁巨室,恤窮間,見稍偏矣。卒之訟師禍猾乘機逞志,告評橫起,舉三尺而棄髦士,遂成亂階。三吳刁悍之風自此而長。予嘗謂忠介公清見勁節,元不可及。然爲政之道,貴識大體。使海忠介公當國,吾不知其竟何如也。”平心而論,我們不得不說這種評價是切合實際的。儘管海瑞有良好的願望,但他治國施政的方略和措施卻往往是不現實的,不但無法收到他所期望的良好效果,而且還會成爲新的致亂之源。《明史海瑞傳》說他“意主於利民,而行事不能無偏”,是公允的評價。

清官海瑞的妻子們:兩妻被休一妻暴死一妾自殺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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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康熙皇帝對清官問題有其自身的認識。他在一道詔書中說:“清官多刻,刻則下屬難堪,清而寬方爲盡善。朱子雲:居官人,清而不自以爲清,乃爲真清。”康熙皇帝的意思很明確,清官要把道德優越感丟掉,對人不可苛責太嚴,施政不能一味地依靠近乎偏執的強硬。身爲一國之君,他當然不是鼓勵貪污,而是不希望出現“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的局面,使國家機器無法正常運轉。這時對清官的任用就要多費思量了。《施公案》中的主人公施仕綸,是和包拯、海瑞一樣被民衆稱爲青天大老爺的人物。有人薦其出任湖南按察使,康熙皇帝說:“朕深知仕綸廉,但遇事偏執,民與諸生訟,彼必袒民;諸生與縉紳訟,彼必袒諸生。處事惟求得中,豈偏執?如世綸者,委以錢穀之事,則相宜耳。”最終改授其爲湖南布政使。看來,康熙皇帝是深明對清官運用之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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