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歷史記事 > 火耗歸公的內容是什麼?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火耗歸公的內容是什麼?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4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明朝萬歷年間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稅一律徵銀上交國庫。

但是,由於當時沒有標準化銀元,地方官府需將百姓交納的零碎銀兩重鑄爲銀錠才能上交,而熔鑄過程中,原銀兩會有些許損耗。

由此,地方官在百姓繳納田賦時往往要求加收這部分損失,即所謂“火耗”。

火耗歸公的內容是什麼?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通常來說,碎銀熔鑄的損耗其實並不大,每兩至多也不過一至二分,即百分之一至二;糧食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的損耗及成本或許會大一些,但這些看似合理的要求,最後都無一例外的膨脹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之後的所謂“耗羨”,都已不是原始字面上的意思而發展成正稅之外的附加稅,不容小視。而最耐人尋味的是,這些收入並不上交朝廷而歸地方官府掌管,朝廷雖明知於此,卻從來沒有公開承認過。

康熙年後,徵收火耗一如明代,且有不斷加重的趨勢。到康熙末年,火耗卻越徵越多,河南、山東等省的火耗率甚至達到正賦的八成左右。

這些私徵、私派、私用的所謂“耗羨”,不但加重了百姓負擔,而且被地方官吏們視爲約定俗成的“半合法”收入。如此,法外之稅,又無監管,官吏們自是上下其手,腐敗叢生。

雍正即位後實行“耗羨歸公”改革,其主要包括幾點:

1、耗羨應公開並限定數目,“若不限於一定之數,則小民將無所遵依,而不肖州縣反得任意多徵”;

火耗歸公的內容是什麼?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第2張

2、耗羨收取後,與其留於州縣,不如提解國庫(藩庫),由大吏分撥,“通省遇有不得已之公費則可支應而不必分派州縣,州縣則無由藉端科索裏甲,於是私派亦可禁絕”。

一言而闢之,耗羨歸公的本質在於財政公開化、透明化,即將此前徵收的耗羨銀由“非法”變“合法”,同時由“暗徵”變“明徵”,並使其數量和用途固定化。

這樣一來,地方官員不得再私自加派,明規則取代了潛規則,此前說不清道不明、半明半暗的財路由此被堵死,原本流失到州縣官員手中的非法所得也被收歸藩庫國庫。

這種做法,不僅完善了之前的財稅制度,而且也是一種反腐、防腐的制度創新。

事實證明,雍正朝實行耗羨歸公後,康熙末年以來的濫徵加派之風得到明顯遏制,而各省火耗率的普遍降低,也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的負擔。

火耗歸公的內容是什麼?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第3張

以河南、山東爲例,其火耗率由之前的八成分別降低到13%、18%,其他各省通常在10%-20%左右,四川最高爲30%,富庶地區更低,如浙江僅5%。

此外,實行耗羨歸公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地方虧空並充實了國庫,爲之後的雍正新政創造更好的環境。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