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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騎士對歷史的影響是什麼樣的 對社會造成了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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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Knight、Cavalier) 是歐洲中世紀時受過正式的軍事訓練的騎兵,後來演變爲一種榮譽稱號用於表示一個社會階層。騎士的身份往往並不是繼承而來的,中世紀時,騎士在領主軍隊中服役並獲得封地。

歷史影響

概述

多年來國內史學界對歐洲中世紀騎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學者一般都將其作爲封建等級制度中的一個等級來研究。而西方學者認爲,騎士制度不僅是一種全歐洲的機制,中世紀就是騎士時代,騎士階層是社會的中堅力量,而且騎士制度具有一種影響整個時代的騎士文化與精神,直至十五世紀,騎士制度在宗教之後,仍是支配人們思想和心靈的強大倫理觀念。人們將其看作是整個社會體系中的王冠。因此,騎士文化精神不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關注的對象,而且也是歐洲軍事歷史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

中世紀騎士對歷史的影響是什麼樣的 對社會造成了什麼影響

社會

歐洲騎士制度源於中世紀加洛林朝的法蘭克王國,後逐漸推行到歐洲各國。732年查理·馬特成爲法蘭克王國宮相,依靠斯克拉西亞中小地主出身的侍從兵支持,征服國內與周邊民族後,又加強騎兵力量打敗了強大的阿拉伯人軍隊。由於8世紀時,一匹帶裝備的馬相當於45頭母牛或者15匹牝馬的價值, 9世紀僅一匹馬就等於6頭牛的價值,故爲了鞏固騎兵,錘子查理進行改革:一方面摒小農于軍役之外,讓貴族和富裕農民成爲職業騎兵;一方面將土地分封成爲提供騎士的軍事采邑,奠定騎士制度的堅實基礎,併成爲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濫觴。因此,采邑作爲騎士制度的經濟基礎,其不僅使土地從國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騎士的一種層層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馬匹裝備爲封主參戰並接受冊封者都可稱騎士,這包括參戰的所有等級的貴族,甚至國王都以自己的騎士名號而感到榮耀。如先後參加十字軍東征的英王理查一世(獅心王)、愛德華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騎士國王”著稱於史。1449年英王愛德華三世建立襪帶騎士團,其作爲成員與騎士們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主持比武等等,儼然是一名高級騎士。這從而使中世紀成爲一個騎士的“英雄時代”。

騎士晉封儀式程序較複雜,一般可分爲三種類型。一種是世俗型,主持者爲君主和世俗貴族,地點多在王宮、城堡;一種是宗教型,主持者爲教皇、主教或神職人員,地點一般在教堂;一種是世俗與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貴族,神職人員擔任其中的禱告彌撒等宗教活動,地點或在宮廷城堡、或在教堂。在整個儀式過程中,授劍儀式最爲隆重,可謂核心儀式。候選騎士要齋戒、洗浴、懺悔、祈禱宣誓、穿戴鎧甲頭盔、裝踢馬刺等等,然後是接受象徵騎士職能的劍;封主用佩劍放在受封者的頸上或肩頭輕輕拍打幾下,同時莊重陳述騎士的基本準則。最後,新騎士在奔馳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興比武等等。由於晉封儀式及其以後慶典活動開支頗費,故往往有幾個騎士共同舉行晉封儀式。14世紀以後騎士晉封儀式漸趨簡單,統治者爲擴充兵源,使許多非貴族出身者通過錢財或戰功都可獲得騎士稱號。英法百年戰爭期間,英王爲鼓舞士氣往往在戰役前冊封大量騎士。1338年英法兩軍在威倫佛斯對陣,一隻受驚野兔使法軍前部騷動,法軍海諾特伯爵以爲英軍進攻了,便利用這短暫時間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騎士,以致他們後來被戲稱爲"兔子騎士"。

中世紀騎士對歷史的影響是什麼樣的 對社會造成了什麼影響 第2張

教會對於騎士受封儀式極其重視,其往往利用儀式過程所象徵的意義,灌輸與滲透基督教觀念與精神。如10世紀時教會在《儀典書》中對騎士武器的祈禱列爲教會的服務內容。11世紀時,教會開始宣揚騎士是上帝在世間的戰士,在授劍儀式中引入彌撒,以堅定騎士對上帝的信仰;教會封主用劍拍打騎士後背被解釋爲:“從噩夢中醒來保持清醒,信仰基督,爲獲得崇高的榮譽而奮鬥”;騎士則宣誓:“我將成爲一名勇敢的騎士,我將按上帝所願生活”。在教會宗教思想寓意下騎士劍的雙刃意義爲:一邊打擊異教徒和上帝的敵人,另一邊保護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裝的騎士則意味着是保護教會的銅牆鐵壁,他們被賦予了宗教的職能:“基督的騎士爲教會而戰”。同樣,在世俗晉封儀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靈魂。如12世紀格里菲《不列顛國王史》中載一個城堡封主在授予騎士劍時道:“持我已給你的劍,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騎士制度的秩序,它應沒有污點”。同時,劍也是正義和榮譽的象徵,騎士隨身帶劍可隨時隨地對呈十字形的劍柄發誓。騎士死後其劍往往要隨葬或掛在他的墓碑上。1095年教皇烏爾班二世在法國克萊蒙號召十字軍東征時曾講了一句名言:“過去的強盜,現在都應該成爲騎士”。12世紀索爾慈伯裏的約翰納斯曾這樣說道:“爲什麼建立騎士制度?爲了保衛教會,爲了與不信教的人進行鬥爭,爲了尊敬教士,爲了保護窮人免受不公正的對待,爲了生活能得到安寧,爲了獻出自己的鮮血,如果需要,願爲兄弟獻出生命”。 10世紀末在法國南部地區發起並擴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運動,這是在教會領導下的維護權利和秩序的運動,騎士的職責與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體現。

歐洲中世紀騎士是封建貴族階層,其所遵循的忠誠、榮譽、勇敢的道德倫理與思想精神直接體現了封建的傳統。在封建體制中,騎士作爲大貴族的附庸,封建義務決定他必須向之效忠;作爲自己領地的主人,他又必須保護依附於他的農奴,其封建權利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正是這種封建社會所倡導的騎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義務和權利,使其在紛爭不斷、戰火紛飛的歐洲中世紀,成爲歷史舞臺或文學作品中演繹的種種傳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們往往忽略了騎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軍事角度

從軍事角度而論,戰爭和競技是騎士的主要職能。在中世紀一名戴頭盔、着鎧甲、挎寶劍,左手操盾御馬、右手持握長矛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及其侍從就是一個作戰單位。其在戰場上衝鋒陷陣、勢不可擋,有人形容“一個騎在馬上的法蘭克人能把巴比倫城牆衝個窟窿”。在中世紀騎士馳騁戰場不僅是其必須履行的軍事封建義務,而且也是其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因此中世紀的騎士既是軍事藝術的體現者,又是軍事戰略戰術的謀劃策動者。從一方面而言,騎士必須每年爲封主提供40天軍事性質的服役,或隨封主征戰;從另一方面而論,更多的是騎士爲保護或捍衛自己的權利與榮譽、抑或是宗教紛爭、路見不平以及種種糾紛等等進行戰鬥。因爲在中世紀封建割據的政治狀態下,通過封建的私法私戰來解決矛盾,似乎已是一種社會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劍縱橫、打仗私鬥對騎士來說既是一種職業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種獲得榮譽財富的途徑。因此,在歐洲中世紀的武裝騎士不僅是軍隊戰鬥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護者。

中世紀騎士對歷史的影響是什麼樣的 對社會造成了什麼影響 第3張

歐洲中世紀是“城堡時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個地區的封建軍事、政治、經濟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領主制形成的基礎,而城堡的捍衛者則是騎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騎士的大本營。如溫莎城堡,14世紀時英王愛德華三世將其作爲騎士團的中心。城堡的興起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正如湯普遜指出:“城堡的興起和它們的遍佈歐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質方面,產生了一個深刻的變革。它們開始了一個新時代,一個軍事佔優勢的時代,就是封建時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紀,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覺有力並發展成爲一個鞏固的政體之前,生活對社會上的一切階級來說,是又困難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個有秩序的制度的時候——至少達到象人類政府在任何時代所可辦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裏的生活才變爲文雅又舒適了。到那個時候,軍事建築也已進步到這樣的程度:城堡不復僅僅是木頭防舍而變爲寬敞甚至雄壯的石頭建築了。”歐洲早期的城堡還都是一些具有防禦性能的堅固設施,更確切地說是莊園式的設施,10世紀以後開始發展爲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紀的戰爭常常就是在爭奪城堡,因此11世紀起城堡多修築在山上以增強防禦能力。有一個歷史問題值得注意,就是現今保存下來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紀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紀進行了改建,並非當年騎士城堡的風貌了。在當時儘管也有許多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數騎士城堡的長度不足40米。例如1293年在位於普魯士施瓦本的布爾克高城堡裏,只有5個堡民、8個守衛、2個守門人和一個守鐘樓的人。中世紀的戰爭多圍繞爭奪城堡而進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軍事目標。對城堡的“圍攻戰爭繼續在軍事活動中佔據着絕對的統治地位,而發生在戰場上的大型戰役則相對較少。”戰敗的軍隊可暫避於城堡城牆之內,最後的陣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衛工事由護城河、圍牆、塔樓、幕牆等組成。城堡中儲存的糧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軍足以抵抗10倍於自己的敵軍,往往被給養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圍困者。因此城堡在騎士的捍衛下常常是易守難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經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動進攻塔樓和石弩炮(拋石機)等機械裝置,以及挖坑道後燃燒油和木致頂部土石建築倒塌等方法。如1215年英國約翰王對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騎士與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來40頭最肥的豬,用豬油與木頭在坑道中猛燒,使城堡高樓圍牆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爾比派主教圍攻蒙特塞格城堡時用拋石機日夜不停地向城牆同一點發射重達40公斤的投擲物,最後終於擊破一個豁口。城堡攻防戰經常是十分慘烈的,因爲其往往是決定一個地區性戰役勝負的關鍵。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年)、英國紅白玫瑰戰爭(1455-1485年)就是騎士與城堡攻防戰的經典演繹,其不僅在軍事史上記錄了一系列的攻防戰術戰例,而且也在歷史上留下許多英勇悲壯、可歌可泣的騎士戰鬥故事。

中世紀歐洲騎士是軍隊的核心、是戰場的主人,因此他們的武器裝備以及道德準則往往也是影響戰爭的主要因素。一般騎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長矛和劍,也有一些騎士使用戰斧、鐵錘、鐵棍、狼牙錘等等。騎士的長矛在戰場上可拋出刺殺敵人。1066年的哈斯丁戰役,法國騎士正是用這種方式打亂了英國軍隊城牆似的盾牌陣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認爲是下等的步兵裝備,被騎兵蔑視而不屑使用。同時,曾有一段時期教會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間的戰爭中使用這類武器。然而英國由於封建制發展,出現了招募熟練弓箭手成爲職業軍人,他們打仗時常將鐵頭尖樁置於陣前阻敵騎,自己在尖樁外用可射250碼之遠的大弓利箭射殺馬匹和敵人。百年戰爭期間英王愛德華三世就是利用長弓武裝的二萬僱傭軍打敗了有重裝鎧甲的法國騎士軍隊,1360年法王約翰也戰敗成了俘虜。在此前幾個世紀以來,戰爭藝術主要通過高傲的騎士英勇事蹟來體現,然英國長弓手證明弓箭手的價值不遜於騎兵,這對騎士地位起了動搖作用。此後法國軍隊也開始僱傭熱那亞等地的職業弓箭手。然而騎兵在軍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認的,“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若沒有它,任何一支15世紀的部隊都不可能在戰場上取得決定性勝利。”既便是到了拿破崙戰爭期間,騎兵仍是戰場上軍事機動和衝鋒陷陣的主力。

騎士的義務就是必須在他主人出征時服役,不過在封建制早期,一年裏也就四十天而已。當然,他們當時認爲的戰爭,有很多其實不過是掠奪的同義詞。真正意義上的戰爭只有在一方的領主向另外一方發下戰書,約定在何時何地作戰以後纔可能發生。很多時候,指揮官的目的並不是要打敗敵人,而是儘可能的焚燬村莊,屠殺農民,削弱對方的經濟來源,而對方的領主還在他自己的城堡裏,暴跳如雷卻毫髮無傷。

戰爭中,使用騎兵的最佳方案莫過於讓他們全速衝向對方的防線了。被嚇壞的農民們在狂奔的軍馬和全身鐵甲的騎兵的雙重威脅下,只有潰敗逃命的份了。但是這種衝鋒也不是全無危險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澤地帶上,這種衝鋒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條隱蔽的溝壕則可以讓騎兵完全失去作用。防禦的一方如果足夠沉着,還可以在雙方陣前佈下大量削尖的木樁--在這種障礙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馬也是不敢前進的。如果防禦方還有訓練有素的弓箭部隊的話,他們還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衝鋒而來的騎兵。不過弓箭手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時間很短,因爲箭的有效殺傷距離只有大約150碼左右,而製作精良的裝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幾乎所有打擊。因此,一個有經驗的弓箭手總是瞄準敵人的坐騎開火,因爲一旦騎士沒有了馬,他的全部優勢就幾乎都變成劣勢了。

騎兵衝鋒結束以後,戰鬥就演變爲一系列的白刃戰了。當兩軍混戰之時,弓箭手就撤出戰場,把戰鬥留給騎士們。戰爭的勝負取決於雙方的傷亡數目,傷亡較少的一方就可以佔據戰場的主動權。但是真正戰死在戰場上的騎士其實是很少的,因爲有點名氣的人物都被關押起來勒索贖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紀,中世紀的軍隊還是幾乎全部由戰鬥人員所組成,專門負責輔助性事務和後勤供給的人幾乎沒有。士兵們必須自行解決給養問題,因爲部隊經常不在本國境內作戰。一般而言,部隊裏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裝的騎士——不過這個比例經常隨着情況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動。步兵中有一些是經過訓練的正規士兵,但是更多的則是臨時招來應付戰爭的農民。他們身穿着他們隨便找到的各種盔甲,通常是用鐵環加固過的皮甲。他們攜帶的武器和防具可謂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長劍、梭鏢、斧頭、甚至還有棍棒。騎士的裝備體現了進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說是機動性和防護力的平衡。長槍或者長矛是馬上部隊的傳統武器,並且一直到今天,它還是騎兵部隊的標誌。一個持着10英尺長,帶有鐵頭的長矛的騎士,在全速衝鋒時可以輕易的擊倒一個全副武裝的敵人,或是穿過盾牆把他的敵人刺穿。但是第一擊之後,這杆長矛也就沒什麼用處了,騎士只能把它扔掉,換上長劍或是戰斧。戰斧即使隔着裝甲仍然有很強的殺傷力,鎖甲的鏈子經常會被砍得嵌入傷口,並且在傷口內生鏽,造成嚴重的壞疽。有些騎士攜帶的則是釘錘,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許多釘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獅心王理查在戰場上時,釘錘就是他們的徽章。

給騎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時的工作。隨着盔甲變得越來越重,設計也越來越複雜,後來的騎士已經沒辦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須坐着,讓他的扈從們幫他把褲子拉上--褲子是用鐵條加固的;然後,他還要站着讓扈從們把鎧甲的各個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帶子和搭扣拼裝起來。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貼身襯衣,通常由毛氈或是棉布縫製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層鎧甲--這就是早期的鎖子甲。鎖子甲的外形其實就是一件衣服,長度常常過腰,甚至還有過膝的。鎖子甲由無數的小鐵環鉚接而成,如果製作精良的話,應該是柔韌而有彈性的。儘管鎖甲的強度還算不錯,它還是無法抵擋猛力一擊。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鎖甲很容易生鏽。當時的一種除鏽方法是在一個皮口袋裏裝上浸過醋的沙子,然後把鎖甲塞進去。鎧甲被不斷地改進,越來越繁複,逐漸出現了保護頭頸的護帽,護肘,護膝,還有護脛。爲了保護容易受傷的面部,頭盔的重量不斷增加,保護的面積也越來越大,最後把整個頭部都保護了起來,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幾道狹縫。當然,要獲得這種強大的防護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在戴上頭盔之前,騎士必須把自己的頭包好,否則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腦震盪。

十字軍是歷史上的一個新鮮事物,是第一個爲了一個理想而發動的戰爭——儘管到了後來,這個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純潔和高尚。但是十字軍仍然被看作是爲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務,同時十字軍戰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於一個神聖目的的高尚的僕人。

在十字軍中成立了醫院騎士團,當時它的宗旨是救助有傷病的朝聖者。加入騎士團的志願者必須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實於本篤派的誡條。他們的標誌是一個白色的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後,他們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會所可以容納1000名朝聖者。由於他們要負責朝聖者沿途的安全,他們的性質也就越來越變得像一個軍事組織。在以後的年代裏,醫院騎士團的總部搬遷過幾次,也因此曾更名爲羅德斯騎士團和馬耳他騎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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