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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處死犯人要在午時三刻?有幾方面原因的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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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經常看過古裝電視劇的同志們應該都記得皇帝要處決犯人一般都會頒聖旨說某人各種罪狀,然後下個定論罪大惡極,最後來一句明日午時三刻處斬。細心的人就要問了,這爲啥古代處決犯人爲何都要選在午時三刻呢?我國古代非常注意死刑履行的時間,除重要罪犯或在非常時期應立即處決的,從古代直到清代都是定在秋後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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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秋季草木凋零,顯現正派肅殺之氣,行刑順應天道肅殺之威。在履行死刑的具體日期上也有定限制,如大祭祀日、致齋日、朔日、望日、上弦日、斷屠日、2104節氣、假日、閏月全月和雨未霽、天未晴都不能施刑。午時三刻這個時間,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點,這個時間,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古代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古代人講究迷信,殺人畢竟不是什麼好事,所以得挑時間。如果時間不挑好,可能給自己帶來禍害。

爲何處死犯人要在午時三刻?有幾方面原因的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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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今天看來這都是無稽之談。中國古代認爲,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以及和他被處死有關聯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古人習慣在“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爲蕭索,處於“伏枕”的邊緣,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腦袋落地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

爲何處死犯人要在午時三刻?有幾方面原因的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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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來,古代的刑罰也挺人道的,比較體諒犯人啊。按照清代《公門要略》的說法,當時的法官在死刑執行令上簽字時,那支用過的筆就此拋棄,再也不用。而監斬官爲了辟邪,出發監斬時總要穿上全套公服,罩一件大紅斗篷來避邪。行刑結束後,總要繞道城隍廟去燒香,讓城隍老爺管住可能跟在身後的鬼魂。全體衙役出動,在大堂院落排列整齊,揮動棍棒“排衙”,驅趕鬼魂祟氣。世界所有的古代國家,在執行死刑時,都要求在白天進行。比如二十世紀以前歐洲國家普遍都是在“日出之時”處刑。這裏的共同考慮因素顯然有防範上的理由,也有威懾民衆的理由。不過像中國那樣考慮鬼魂陰氣因素的卻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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